停车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需方(甲方): 河南万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南阳市华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桂花城 地下车库 停车场交通设施工程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合作、分工责任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条件,商定如下条款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桂花城地下停车场交通设施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址: 滨河路桂花城 三、工程内容:地下停车场设施和路面交通设施 四、工程造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五、验收标准:按产品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因产品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乙方承担因误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施工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六、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伍万 元(小写) 50000 元给乙方,乙方施工完毕,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货款的95%。剩余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两年年后付清。
七、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甲方确认后的《地下车库车位平面图》和《地面道路平面图》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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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进场施工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的交通设施工程。(如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九、甲方责任:
1、确认施工图纸(由甲方指定专业人员李学东13937777212确认)。
2、协助乙方处理在工地范围内与其它施工单位之协调工作。
3、工地现场供水、电、照明等设施以便乙方施工顺利进行,费用由乙方支付。
4、工地现场免费提供堆放材料的场地给乙方使用,材料、设备乙方自行保管。
5、甲方负责清理现场杂物,保持干净,方可施工。 十、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清理施工后的现场杂物。
2、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施工管理条件,确保安全施工。
3、乙方应文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如有损坏,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只收取成本费(费用单价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结算)。
十一、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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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期内,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应为本合同总金额10%。
十三、合同后附地下停车场平面图、明细表及道路价格明细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要求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产品数量发生变更,乙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甲方李学东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但数量的变更幅度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数量的5% ,施工完毕后以甲方工程部验收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路面中间为黄色实线或虚线,两边为白色或黄色实线,箭头为白色指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以签字盖章合同为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滨河路桂花城 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
电话: 0377—61696001 电话:0377-63297178 传真:0377-63299178 付款单位: 收款单位:南阳市华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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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金城支行
账户: 账户:41001522318050203962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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