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下载本文

与河道名称行间距20毫米),并留出部分空间以喷涂编号(字体长仿宋、规格10毫米×20毫米,以灌南境内柴米河左岸第8号界桩“CMH-GN左0008”为例,其余河道字体高度不变、宽度适当调整);在向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面面右侧面刻注“××人民政府”(红色,竖排,字规格为40毫米×40毫米,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为例,字距顶面20毫米,字间距5毫米,其他行政区高度可适当调整、字体宽度不变),以上字体(除喷涂编号外)均为阴文,字体为隶书。整个管理界桩盖顶刷亮蓝色,厚度15毫米。以上设计中,数量较多的文字,可适当缩小其大小,以美观、清晰为宜。具体设计见附录E。

(3)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大理石,混凝土安装时现浇(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4)埋设要求:地面以下600毫米,地上露出400毫米,下设50毫米 C10混凝土垫层,回填时先回填C10混凝土300毫米,再回填土250毫米,保证填筑密实。界桩埋设时,“严禁移动”面应背向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并与河道岸线平行。界桩垂直方向上偏斜不应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应超过15゜。

2、管理线界牌

(1)制作规格:横截面形状为长方形,长500毫米×宽400毫米。立面做阴文(除喷涂编码外),字体为隶书,从上至下分别刻注水利标志(蓝色,长100毫米×宽50毫米)、××江(河)名(红色,以柴米河为例,字规格为60毫米×60毫米,字间距10毫米,其它河道字高不变,宽度适当调整)、管理范围线(蓝色,字规格为45毫米×45毫米,字间距10毫米)、喷涂编码(红色,字体长仿宋、规格为35毫米×35毫米,间距5毫米),下排为“××人民政府”(红色,字规格为30毫米×30毫米,字间距5毫米,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为例,其它名称字体高度不变,宽度适当调整)。以上标志及文字均居中,数量较多的文字,可适当缩小其大小,以美观、清晰为宜。

(2)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大理石,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3)安装要求:按嵌入式、壁挂式、斜式。界牌安装时应基本面向河道,且处于醒目位置。其中,嵌入式界牌和壁挂式界牌,垂直方向上偏斜不应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应超过45゜;斜式界牌,埋设时其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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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约30°夹角,低侧距地面约20毫米,高侧距地面约220毫米。具体设计见附录E。

3、简易管理线界牌

(1)制作规格:横截面形状为长方形,长500毫米×宽400毫米。从上至下分别喷印水利标志(蓝色,长100毫米×宽50毫米)、××江(河)名(红色,以柴米河为例,字规格为60毫米×60毫米,字间距10毫米,其它河道字高不变,宽度适当调整)、管理范围线(蓝色,字规格为45毫米×45毫米,字间距10毫米)、喷涂编码(红色,字规格为35毫米×35毫米,间距5毫米),下排居中为“××人民政府”(红色,字规格为30毫米×30毫米,字间距5毫米,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为例,其它名称字体高度不变,宽度适当调整)。喷涂编码字体为长仿宋,其余字体为隶书。以上标志及文字均居中,数量较多的文字,可适当缩小其大小,以美观、清晰为宜。

(2)制作材料:预制500毫米×400毫米正方形铁片,背景颜色为银白色。 (3)安装要求:壁挂式。界牌应基本面向河道,且处于醒目位置。 7.3.2告示牌

1、制作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毫米,高2300毫米(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毫米×1000毫米(宽×高)。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反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2、制作材料:采用φ50毫米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3、埋设要求: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毫米,四周浇筑600×600毫米的C20砼底座固定。垂直方向上偏斜不应超过5゜;水平方向上与河道岸线夹角偏斜不应超过15゜。 7.4 桩牌存档

每座桩(牌)埋设完成后,以数码相机距界桩3至5米拍摄桩(牌)体正面照,与其坐标表对应,以便存档,并根据管理范围线绘制地形图及时绘制界桩位置略图,标明地理名称,形成界桩身份证,式样见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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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

见pdf:附录A1、A2、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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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河道、湖泊、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 坐标系统:1980西安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经线为×××゜ 高程系统:1985国家高程基准 序号 点名 X(M) Y(M) H(M) 备注 测量者: 校核者: 检查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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