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命神圣论(续)
(三)生命神圣论的局限性
1、生命神圣论具有抽象性,缺乏辨证性。2、生命神圣论导致许多医学伦理难题。
能否对人口进行数量和质量控制?能否对晚期绝症患者停止治疗?能否对生命进行研究?
二、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
(一)生命质量论
1、生命质量论概述
生命质量论认为生命质量是生命神圣的基础,应该根据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来决定相应的医疗措施。
生命质量就是生命自然素质(体力和智力),在临床实践中,它通常指健康程度、治愈希望、预期寿智力状况等。
2、生命质量的种类
(1)主要质量:人体的身体和智力状态,也可称人性素质。
这是区别正常人与不健全人的标准,这个标准把无脑儿、严重的先天畸形视为非人素质,对其生命不予承认。
(2)根本质量:生命的目的、意义及与其他人在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作用。
如晚期的癌症病人、植物人等,其生命的根本质量就非常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失去了根本质量。
(3)操作质量:指利用智商、诊断学范围的标准来测定智能、生理方面的质量。
如有人用智商来评价人的素质,把高于140的人看做是生命质量的天才,把低于30的认为其生命质量有严重缺陷,而低于20的则否认其为人。
二、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续)
(二)生命价值论
1、生命价值论认为生命是有价值的,应该根据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来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2、生命价值的种类
(1)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是生命对自身的效用
外在价值是生命对他人、社会的效用
(2)现实价值与潜在价值
现实价值指已经显现出来的,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
潜在价值指目前尚未显现出来的,生命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