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办法
第五条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线路故障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必须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钢轨探伤作业防护员、道口看守员、巡检及看守人员,均应携带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等通信设备,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时可直接通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司机(安规第2.2.5条)
第六条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与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使用通信设备向现场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使用通信设备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施工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如无通信设备,施工负责人与现场防护员按表2.2.17规定的听觉、视觉信号进行联系。
(安规第2.2.6条)
第七条 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1.单线区间施工时,如图2.2.7—1。
图2.2.7一l (长度单位:m)
2.双线区间一条线路施工时,如图2.2.7—2。
图2.2.7—2 (长度单位:m)
3.双线区间两条线路同时施工时.如图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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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7—3 (长度单位:m)
4.施工地点在站外,距离进站信号机(站界标)小于860m时,如图2.2.7—4。如车站方面防护距离(自施工地点至最外方第一个响墩间)小于60 m时,可不设置响墩。
图2.2.7—4 (长度单位:m)
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距施工地点的第一个响墩内20 m附近,且嘹望条件较好的地点显示停车手信号。响墩放置位置恰在钢轨接头、道岔、道口、无碴桥上或隧道内时,应将响墩放置位置向外方延伸。在尽头线上施工,施工负责人经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尽头一端无列车、动车时,则尽头一端可不设防护。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间嘹望条件不良又无电话联系时,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在维修天窗内进行垫板、改道、找小坑、螺栓涂油等频繁移动地点的作业,由现场防护员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时,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凡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停车信号撤除后,列车需减低速度通过施工地点时,应按减速信号防护办法防护。(安规第2.2.7条)
第八条 在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办法如下: 一、在站内线路上施工
1.将施工线路两端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可不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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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8—1 (长度单位:m)
2.如施工地点距离道岔小于50m时,将该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不能加锁或钉固时,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2。
图2.2.8—2 (长度单位:m)
3.在进站道岔外方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进站道岔外方基本轨接头处(顺向道岔在警冲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3。
图2.2.8一3
4.双线区段,在站界标至出站道岔的线路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4。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一项第3款的办法防护。
图2.2.8—4
二、在道岔上(含警冲标至道岔尾部线路)施工
1.站内道岔上施工,一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 另一端两条线路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距出站信号机 不足50 m时,为出站信号机处),分别在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5;如一端距离外方道岔小于50 m时,将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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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8—5 (长度单位:m)
2.在进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以关闭的进站信号机防护;对车站方面,在距离施工地段不小于50 m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距临近道岔不足50 m时,在临近道岔后基本轨接头处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如图2.2.8—6。
图2.2.8—6 (长度单位:m)
3.在出站道岔上施工,对区间方面,在站界标相对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7;对车站方面,按本条第二项第2款的办法防护。
图2.2.8—7 (长度单位:m)
4.在交分道岔上施工,将有关道岔扳向不能通往施工地点的位置,并加锁或钉固,在施工地点两端不小于50 m处线路中心,设置移动停车信号,如图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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