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习 日 志
BJDH(长沙)律师事务所
1、2018年3月31日
今天第一天到律所报道。有幸能到全国排名前几的大律所北京DH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实习,跟着主任团队做事学习,自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努力。本团队的业务主要是政府服务和企业法律顾问,也就是说非诉业务居多。律所其他合伙人则在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各领域各有所长。
今天到岗第一天就接到一个任务,对我们团队的一个法律顾问单位投融资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回复:
一、目前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贷款资金不能使用的各项规定;国家各部委涉及贷款资金使用的各项监管规定。
二、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投资禁入的有关明文规定。
三、集团内部以及与各子公司之间资金拆借过程中有关明确规定不能操作的规定。
四、目前借款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融资协议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问题。
我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法条索检,并将索检结果记录在文本中。
下午跟大美女毛律师去望城区一个顾问单位就该公司法务主管离职的交接问题与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接洽。 2、2018年4月1日
今天毛律师去宁乡的法律顾问单位坐班了,我继续完善昨天的投融资部法律答疑意见书,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条索检查询结果,除了《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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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企业资金借贷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在法律规制的三个层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其他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作出明文规定,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而按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规章或司法解释的中心内容是:“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对企业资金拆借持反对态度,并无许可企业之间进行借贷的明文乃至对资金拆借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2018年4月2日
今天接到一个任务就是审核顾问单位的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第一次做审核合同的工作,看了顾问单位的版本以后,对脱密的有关条款做了部分修订。原合同为“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脱密期约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并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因乙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短于脱密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脱密期满。”对此我提出了如下修订意见:“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脱密期约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并服从甲方的岗位调整。因乙方原因致使劳动合同剩余期限短于脱密期限的,除甲方同意变更原脱密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脱密期满。脱密期间员工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若原岗位收入包含绩效工资,对该部分收入,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办法调整薪酬标准。”自认为补充对脱密期的工资待遇设计的比较合理。 4、2018年4月3日
今天又接到一个任务,审核一个顾问单位与政府签订的项目合同落户合同,合同标的额很大,有4个亿,从来没有接触到这种类型的合同的我,看到这样的合同当即傻眼了,合同的框架比较合理,内容也比较细致,因为完全没有类似经验,也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有些什么地方该提请委托方注意,对着合同看了2个小时,也在网上百度了一下相关合同未果后,只能无奈地告知毛律师对这个合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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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提不出修改意见。毛律师告诉我咱们团队以前审核过很多类似合同有一些模板可以参考,她审核完以后会发给我学习。
从无到有,成长,就是这样一步步积累的。 5、2018年4月4日
今天毛律师让我草拟一份解除联营合同的协议,我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搞了将近2个小时还没发给她,因为事先也没问她什么时候要,最后因为她要的比较着急就自己写了。一来自己从来没有起草过这种解除合同的协议,一来对交办律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了问题的出现。我的心态是比较好了,向毛律师说明了情况我作为一个新手希望她多多指导和包涵。 6、2018年4月8日
今天的任务是审核顾问单位的做出的一个行政复议答复。 7、2018年4月9日
今天上午审核一个顾问单位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下午,我跟着毛律师到顾问单位值班,我没带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毛律师又说自己有事先走了,我就跟顾问单位的一个台式电脑斗争了很久,因为它实在太慢了,最后我只能认输,默默等到下班回家加班去。 8、2018年4月10日
今天审核了一个顾问单位的网络会所的租赁合同。 9、2018年4月11日
今天要对顾问单位的一个规范性文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审核。 10、2018年4月14日
因为我们新来的律师、实习律师昨天没有提出太多修改意见,毛律师对昨天的规范性文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审核,需要学习毛律师的工作方法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11、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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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律师对我答复一个法律顾问单位投融资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修订,通过毛律师的修改,了解到了本团队进行法律答疑的简明方式和风格,今后的文书工作按照这种要求进行应该才是符合团队标准的。 12、2018年4月16日
今天上午审核一个顾问单位的项目招商落户合同,因为有了上次的审核经验,这次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也不再畏惧。
下午,继续去顾问单位值班,顾问单位也基本没有什么事,也就是跟法制部门的人员打打照面,报个道,没什么事就忙自己手头的工作。值班的时候又接到一个合同需要审核,是多功能大型环卫洗扫车的租赁合同。 13、2018年4月17日
毛律师将多功能大型环卫洗扫车的租赁合同复核好了发给我,我做最后的复核同时也学习自己尚不足的地方,这也是能力不断提高的一个过程。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对于项目落户合同的审核已经知道该把握哪些重点了。
14、2018年4月18日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合同审核也是熟能生巧的事。 15、2018年4月21日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项目落户合同和一个项目的补充协议。 16、2018年4月22日
今天审核了我们一个顾问单位大楼的租赁合同。 17、2018年4月23日
今天需要就顾问单位工程款不直接支付给承包人的事宜出一个法律意见书,因为不是和客户直接沟通不了解支付的具体情况,只听了毛律师的简单的介绍,只有把各种情况分别列明分析,由她进行取舍。 18、2018年4月24日
今天为顾问单位草拟两份解除合同的协议和一份办公地址变更的通知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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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毛律师修改过的顾问单位大楼的租赁合同进行最后复核。 19、2018年4月25日
今天又审核了一个新类型的合同,地形测绘三方合同。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业务的工作人员,起草或审核合同的能力应当说是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质,也是一项反映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和将其运用于法律实践能力大小的综合测评指标。 20、2018年4月26日
今天在家加班继续审核顾问单位的一个项目合同。 21、2018年4月28日
今天继续审核合同,有三个合同,咨询服务合同、初步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详细勘察合同。审核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无经营权、有无履约能力、其资信情况如何、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资料原件,并保留加盖对方有效公章的该原件复印件一份。
2、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为:
(一)部首部分,注意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二)正文部分,应包括:标的、标的物名称、标的物所指范围、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三)结尾部分,应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的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签订合同,应力争协议合同发生纠纷由本地法院解决。 4、合同审查的要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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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22、2018年4月29日
今天没有别的事,我就看看书,温习一下法条,以及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要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成长进步,随时注意法律法规的变化,跟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 23、2018年4月30日
今天将毛律师复核完的几个合同,对她修订的地方进行学习和研究。 24、2018年5月5日
毛律师让我研究一下对公司挪用财政拨款资金是否涉嫌犯罪的问题(公司非国有企业),我研究后做了如下答复,希望对她有帮助:
1.看申报时的全部资料,如果里面有虚假材料,而且虚假材料是关键性材料,直接决定了资金的拨付情况,公司主要负责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根据具体的案情,虚假材料是里面有虚假发票,证明企业投入的虚假发票,可按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公司本身符合了资金拨付的实质条件,在申报材料中没有作假行为,拨款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但是如果没有专款专用,但并没有走出公司账户,给公司资金带来损失,也只是违反了相关拨款时的相关要求,则公司以及对其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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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对挪用资金的目的用途区分,考虑有关人员是否会触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参考法条: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5、2018年5月6日
今天修订顾问单位的一个答辩状,对前几天修订的项目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复核。
26、2018年5月7日
今天审核顾问单位规划的产业城的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施工合同的审查,是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合同之前的必经程序,通过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可以发现施工合同中潜在问题,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即使发生了违约或者有争议的情况,也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问题,减少建设方或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在实践中,大部分的合同审查是为了发现问题并加以修改完善,也有少量的合同审查仅仅是用于为决策提供依据。 27、2018年5月8日
今天又审核了顾问单位的一个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审查要点及方法: 一、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除了审查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姓名)是否完整及准确、当事人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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