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 图文 下载本文

附表八: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蓝线、绿线退让(D)规定

退让距离D(米) 旧城区 类 别 H≤24米 道路红线宽≥60米 40米≤道路红线宽<60米 15米<道路红线宽<40米 道路红线宽≤15米 城市高架路 城市快速路及对外出口公路 环城高速公路 对外出口高速公路 立交规划红线 蓝线 绿线 D≥6 D≥6 D≥10 D≥8 D≥5 D≥3 60米>H>24米 D≥15 D≥10 D≥8 D≥5 D≥15 D≥20 D≥50 D≥100 D≥20 D≥10 D≥10 D≥15 D≥15 H≥60米 D≥20 D≥15 D≥13 D≥10 H≤24米 D≥15 D≥10 D≥8 D≥5 其他地区 民用建筑 60米>H≥60H>24米 米 D≥20 D≥15 D≥10 D≥8 D≥25 D≥20 D≥15 D≥13 工业建筑 D≥15 D≥10 D≥8 D≥5 城市道路一般退让标准 D≥20 D≥30 D≥50 D≥100 D≥30 D≥20 D≥15 城市特殊道路退让标准 注:1. 表中H为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

2.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还应结合交通评估,扩大退让距离。

3.建筑退让距离是指建(构)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墙表面至道路规划红线、蓝线、绿线之间的距离。当绿线进入城市道路退让范围时,可不再按绿线退让标准退让。

4.城市特殊道路的退让距离按照城市特殊道路的退让标准执行,但是如果按照城市道路一般退让标准执行其退让距离更大,则按一般退让标准执行。

附表九: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退让(D)规定

建筑物性质 油库、加油站、煤气站等(米) 铁路等级 主 干 线 支线、专用线 高速铁路

其他建筑(米) D≥25 D≥15 D≥50 D≥50 D≥50 D≥50 附表十: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退让(D)规定

电压等级 0.1 ~1万伏 3.5 ~11万伏 15.4~33万伏 50万伏 水平退让(米) D≥5 D≥10 D≥15 D≥20 注: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的退让距离可以略小于上述规定,但 最小不得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离建筑工程的安全距离之

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