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下水十分活跃的地段,应先治水后治塌。 3)应准备好畅通的撤离通道,备足施工器材。
4)处理工作开始前,应先加固好塌方段两端未被破坏的支护或岩体。 5)处理坍塌,宜先处理两侧边墙,然后再逐步处理顶拱。
6)施工人员应位于有可靠的掩护体下进行工作;作业的整个过程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7)应随时观察险情变化,及时修改或补充原订措施计划。
8)开挖与衬砌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按设计要求控制,但不宜小于30m。 3.5.2 斜、竖井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j23892 5D54 嵔21660 549C 咜Xd y|
1 斜、竖井的井口附近,应在施工前做好修整,并在周围修好排水沟、截水沟,防止地面水侵入井中。竖井井口平台应比地面至少高出0.5m。在井口边应设置不低于1.4m规定高度的防护栏,挡脚板高应不小于35cm。
2 在井口及井底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 当工作面附近或井筒未衬砌部分发现有落石、支撑发生响动或大量涌水等其他失稳异常表现时,工作面施工人员应立即从安全梯或使用提升设备撤出井外,并报告处理。
4 斜、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深超过15m时,上下人员宜采用提升设备。 2)提升设施应有专门设计方案。
3)应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井台上弃物坠入井内。 4)漏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5 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先打导洞再进行扩挖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井口周边至导井口应有适当坡度,便于扒碴。 2)爆破后必须认真处理浮石和井壁。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碴砸坏井底棚架。
4)扒碴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自井壁边缘石碴顶部逐步下降扒碴。
5)导井被堵塞时,严禁到导井口位置或井内进行处理,以防止石碴坠落砸伤。 3.5.3 竖井提升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竖井井口宜设置防雨设施,接罐地点应设置牢固的活动栅门,由专人掌管启闭。接罐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上下井的人员应服从接罐人员的指挥,通向井口的轨道应设阻车器。
2 施工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与物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5594 63FA 揺 A338096 94D0 铐39435 9A0B 騋c|
1)吊桶应沿钢丝绳轨道升降,保证吊桶不碰撞岩壁。在施工初期尚未设罐道时,吊桶升降距离不应超过40m。 2)运送人员的速度不应超过5m/s,无稳绳地段不应超过1m/s;运送石碴及其他材料时不应超过8m/s;无稳绳地段不应超过2m/s;运送爆破器材时不应超过1m/s。
3)提升钢丝绳应与吊桶连接牢固,保证在升降时不致脱钩。 4)吊桶上方应设置保护伞。
5)严禁在吊桶边缘上坐立,乘坐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严禁超出桶沿。 6)严禁用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7)吊桶提升到地面时,人员应从地面出车平台进出吊桶并应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以后进出吊桶。 8)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应乘人。 9)吊桶载重量应有规定,不应超载。 3 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顶应设置方便打开的铁盖或铁门。
2)罐底应满铺钢板,并不应有孔。如果罐底下面有阻车器的连杆装置时,应设牢固的检查门。 3)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靠近罐道部分不应装带孔钢板。
4)进出口两端应装设罐门或罐门帘,高度不应小于1.5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应超过0.25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应大于0.2m,罐门不应向外开。
5)载人的罐笼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罐笼的一次容纳人数和最大载重量应明确规定,并在井口公布。 6)提碴、升降人员和下放物料的速度不应超过3m/s,加速度不应超过0.25m/s2。
7)罐笼、钢丝绳、卷扬机各部及其连接处,应设专人检查,如发现钢丝绳有损,罐道和罐耳间磨损度超过规定等,应立即更换。
8)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应设置可靠的防坠器和应有的安全措施。 29697 7401 琁( L&!213 52DD 勝
9)罐笼升降作业时,下面严禁停留人员。
4 检修井筒或处理事故的人员,如果需要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罐笼或箕斗顶上,应装设保护伞和栏杆。 2)佩戴保险带。
3)提升容器的速度宜为0.3~0.5m/s,最大不应超过2m/s。
4)每一提升装置应装有从井底接罐员给井口接罐员和井口接罐员发给卷扬机司机的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应同卷扬机的控制回路闭锁。应在井口接罐员发出信号后,卷扬机才能起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应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卷扬机司机之间,除上述信号装置外,还应装设直通电话或传话筒。
3.5.4 斜井运输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斜井的牵引运输速度不应超过3.5m/s;接近洞口与井底时,不应超过2m/s;升降加速度不应超过0.5m/s2。 2 井口、井下及卷扬机间应有联系信号。提升、下放与停留应各有明确的色灯和音响等信号规定。卷扬机司机未得到井口信号员发出的信号,不应开动。
3 斜井井底停车场应设避车洞。斜井底附近的固定机械电器设备与操作人员,均应设置在专用洞室内。 4 斜坡段应设置人行道和扶手栏杆,人行道边缘与车辆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30cm。 3.5.5 钢丝绳和提升装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提升用的钢丝绳应每天检查一次,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
其安全系数规定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应大于8,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应大于6;其断丝的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升降物料的应小于10%,升降人员用的不应有断丝。提升及制动钢丝绳直径减小不应超过10%,其他用途钢丝绳直径减小不应超过15%。
2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应用来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应即时更换。
3 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允许在水平坑道和30°以下的斜井中运输物料时使用。 4 提升装置应设置下列保险装置:
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0.5m时,应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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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应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
4)限速装置:当最大提升速度超过3m/s时,应安装速度限制器,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停止位置前的速度不超过2m/s。
5)防止闸瓦过度磨损时的报警和自动断电的保护装置。 6)缠绕式提升装置,应设松绳保护并接入安全回路。
7)使用箕斗提升时,应采用定量控制,井口碴台应装设满仓信号,碴仓装满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5 提升卷扬机应装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的警铃及司机不需离座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常用闸和保险闸共同使用一套闸瓦时,操纵部分应分开;双滚筒提升卷扬机的两套闸瓦的传动装置应分开;司机不应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应擅自调节制动闸。
6 升降人员前,应先开一次空车,以检查卷扬机的动作情况,但连续运转时,可不受此限。
7 主要提升装置应配有正、副司机,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应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在旁监护。 3.5.6 不良地质地段开挖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根据设计工程地质资料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作业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监护作业。
2 不良地质地段的支护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应待支护稳定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 当出现围岩不稳定、涌水及发生塌方情况时,所有作业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4 施工作业时,岩石既是开挖的对象,又是成洞的介质,为此施工人员应充分了解围岩性质和合理运用洞室体型特征,以确保施工安全。
5 施工时应采取浅钻孔、弱爆破、多循环,尽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应采取分部开挖,及时进行支护。每一循环掘进应控制在0.5~1.0m。
6 在完成一开挖作业循环时,应全面清除危石,及时支护,防止落石。
7 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做好工程地质、地下水类型和涌水量的预报工作,并设置排水沟、积水坑和充分的抽排水设备。
8 在软弱、松散破碎带施工,应待支护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段施工作业。 j22349 574D 坍 36275 8DB3 足w20563 5053 偓1
9 在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应按所制定的临时安全用电方案实施,设置漏电保护器,并有断、停电应急措施。 3.5.7 石方挖运应严格遵守3.6节的有关安全规定。 3.5.8 石方机械挖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洞内严禁使用汽油机为动力的石方挖运设备。机械挖运设备,应有废气净化措施。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取证上岗,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应擅离岗位,不应操作与操作证不符合的机械,不应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3 操作人员应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4 机械运转中其他人员不应登车,必须上下时应通知司机停车。 5 挖运前应清理危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挖运。 6 挖运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7 掌子面挖掘时,应采用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或从左向右挖掘,以保持掌子面的稳定。 8 出碴道路应保持平整通畅,并应设置排水沟。 9 出碴地点应有明显标志,并应设专人指挥。
10 采用装载机挖装时,装载机应低速铲切,不应采用加大油门高速猛冲的方式。
11 要根据掌子面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铲掘方法,严禁铲斗载荷不均或单边受力,铲掘时铲斗切入不宜过深。 12 装载机装车时严禁装偏,卸碴应缓慢。
13 装载机工作地点四周严禁人员停留,装载机在后退时应连续鸣号,以免伤人。
14 人工装运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把手伸入车内或放在斗车帮上,以免将手砸伤。重量超过50kg的石块不应用人力装斗。
3.5.9 机车牵引石方运输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39401 99E9 駩l24220 5E9C 府~ 37892 9404 鐄cx
1 出碴线路应随开挖面的进展而延伸,尽头距工作面不应超过3m。
2 出碴车速小于1.5m/s时,线路曲线半径不应小于斗车最大轴距的7倍;当车速大于1.5m/s时或偏转角度大于90°时,不应小于轴距的15倍,洞外部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0m。
3 轨距的允许误差,宽不应大于4mm,窄不应超过2mm。
4 弯道或岔道处应加护轨,以防掉道。洞内轨道的坡度,使用机车牵引不应超过2%。
5 机车在洞内行驶的时速不应超过10km,在调车或人员稠密地段行驶应减至5km;通过弯道、道岔视线不良地区时速不应超过3km。
6 轨道养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为保持行车安全,应设专人清理轨道上的土石及其杂物。 2)要经常检查枕木情况,如有腐烂折断应及时更换。 3)路基不平或下陷时应及时整修。
4)线路、道岔上的连接零件松动时,应及时紧固。
5)尖轨的密贴情况、线路的纵坡、水平、轨距、轨向等,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及时整修。 7 机车运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指挥人员未给信号或信号不明,机车不应开动,严禁擅骑自行车。 2)机车司机应确认前方道路、道岔位置正确,方能开车。
3)机车运行到岔道或望条件不良地段,应在20m外开始鸣号,复线地段两车相会时也应鸣号示警。 4)机车前部应有光亮充足的照明灯,车尾应安置红灯。
5)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发现线路异常、危及人身安全时,应连续鸣号示警,必要时,应减速、停车。 6)摘挂钩的工人不应站在弯道内侧。 9GI $34320 8610 蘐 40571 9E7B 鹻
7)行车信号应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应乱动。
8)无论道坡大小,所有停用车辆均应采取措施,切实防止滑动或溜车。
9)挂钩工人应注意检查钩头、车链、挂环、插销及有关设备,如发现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10)机车车辆正在开动或将要停住时,不应挂钩或摘车。 11)机车行驶时,严禁任何人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