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的内涵特征与发展理念
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并不是一个行政意义上的城镇,而是一个大城市内部或周边的,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发展的,具有特色产业导向、景观旅游和居住生活功能的项目集合体。 现代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并不是一个行政意义上的城镇,而是一个大城市内部或周边的,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发展的,具有特色产业导向、景观旅游和居住生活功能的项目集合体。特色小镇既可以是大都市周边的小城镇,又可以是较大的村庄,还可以是城市内部相对独立的区块和街区,其中部分服务功能可以和城市共享。
特色小镇的核心是特色产业,一般是新兴产业,如私募基金、互联网
金融、创意设计、大数据和云计算、健康服务业,或其他智力密集型产业。特色小镇也是一个宜居宜业的大社区,既有现代化的办公环境,又有宜人的自然生态环境、丰富的人性化交流空间和高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
特色小镇建设将秉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1~3km2的范围内,打造一个高度产城融合的空间,并体现其特有的地域文化。
同时,特色小镇建设要达到AAA级以上景区标准,休闲旅游类小镇须以AAAAA级景区标准作为建设硬指标。总之,特色小镇是按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科学规划,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
在具体规划建设中,特色小镇的发展秉持四大发展理念:产业定位摒弃“大而全”,力求“特而强”,避免同质竞争,错位发展,保证独特个性;功能体系摒弃“散而弱”,力求“聚而合”,重在功能融合,营造宜
居宜业的特色小镇;城镇形态摒弃“大而广”,力求“精而美”,形成“一镇一风格”,多维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制度设计摒弃“老而僵”,力求“活而新”,将其定位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特色小镇”优先作为政策试点示范基地,把握政策先试先行机遇,体现制度供给的“个性化”。 特色小镇发展水平评估框架构建
从特色小镇的内涵出发,将其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分为4个维度,分别为产业维度、功能维度、形态维度和制度维度;将发展理念和内涵进行交叉构建,得到评估框架(图1)。
1、产业维度
特色小镇的产业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特色性,并且能和周边产业或者自身形成一定长度的产业链,发展绿色低碳型产业,产业的经济开放性和生产效率较高。 2、功能维度
特色小镇的功能应具有一定的集聚度及和谐度,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各功能之间协调发展,功能结构合理,公共服务功能均等化程度较高。 3、形态维度
特色小镇就是要全面体现“特色”,除了特色产业以外,在空间上也要体现明显的特色,建筑、开放空间、街道、绿化景观和整体环境都要体现相应的特色,具有较为统一和鲜明的风貌特征,城乡空间形态和环境质量协调发展,投资的空间环境品质较好。 4、制度维度
特色小镇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特殊政策区,应围绕特色小镇的发展目标,建立起与其发展相适应,设计能激励相应产业、资金和人才进驻的制度,以及保障特色小镇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和收益共享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