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制度不符合当前实际、与单项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更加强化环境保护法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
三是以出台环境保护部组织条例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环境保护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和督察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监察职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二五”污染减排指标由两项扩大到四项,领域由工业和城镇延伸到交通和农村,完成减排任务的难度和压力更大,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要继续强化三大减排措施,向结构减排要空间,向工程减排要潜力,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坚决完成总量削减任务,推动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四、2011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2011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十二五”环保事业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对14个省(区、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有力推动地方转方式调结构。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加强流域、水利水电等领域规划环评,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全过程监管能力。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准项目环评文件291个,涉及投资达1.46万亿。对44个、总投资近2500亿元涉及“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做退回报告书、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处理。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63项,推进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升级及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开展制革、稀土、钢铁、柠檬酸、味精、酒精、淀粉等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公布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推动稀土行业发展方式转变。通过组织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促使稀土行业新增环保投入20多亿元。严格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察。2011年,向环境保护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的88家公司核查时段内累计新增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环保治理项目。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
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为手段,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重点区域“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圆满完成“绿色大运” 空气质量保障任务。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积极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组织开展全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自查活动,分六组赴九省进行现场督察。选取6大电力集团、16家试点电厂、共32台燃煤机组首先开展燃煤电厂大气汞污染防治试点工作。组织完成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形成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确定“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了基础。制定“十二五”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了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将减排任务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山西、湖南等省将特征污染物列为减排约束性指标。在第七次环保大会上,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中央企业签订了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继续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启动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2011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持续下降,但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
(三)重金属污染等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风险管理切实加强 国务院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5个重点防控行业和138个重点防控区。中央财政下达25亿元支持26个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将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深化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汞触媒生产及废汞触媒回收利用等行业管理。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统计报表制度,初步建立POPs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建立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督察考核机制,对全国各省(区、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抽查和考核。全国持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利用处置废物超过900万吨。全国回收处理废旧家电达5300万台。部署全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五次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人员270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07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万余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2000余件。共排查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12137家,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铅蓄电池企业,80%以上被关闭或处于停产,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有效遏制了铅蓄电池企业发生血铅事件的高发态势,推动了行业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
出台《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评估800多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的13个城市进行约谈。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对全国城市公共供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普查。对重点流域22个省(区、市)“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出台《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全国地表水水质继续好转。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出台《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累计发布聚氯乙烯等2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安排2.2亿元支持33个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布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在河北承德、山西朔州等12个地区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确定首批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做出表率,推进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推广。 (五)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切实加强
新增9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安排4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其中36亿元用于支持连片整治工作。截至2011年,共安排80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1.63万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受益人口3729.06万人。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达到2498个,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1亿亩,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580万吨。“2010国际生物多样性年中国国家委员会”正式更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李克强副总理担任主席。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项目。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累计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5处。进一步规范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新增27个生态市(县),34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1000多个地区开展生态省、市、县创建工作。重点流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1年,全国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约30万个,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10万平方公里。2010—2011年,共安排中央投资68.4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二期正式启动,2011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9207万亩,同比增长3.9%,新增湿地保护面积495万亩。 (六)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2011年,在役核设施安全运行,在建核设施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运行和在建核设施的事件、不符合项得到
了及时有效处理。2011年,全国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数量不断增加,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电离辐射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密切跟踪研判事故进展,积极开展全国范围的辐射环境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组织开展全国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全面修订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场内核事故应急计划及修订说明。开展核技术应用、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检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七)政策法制、科技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继续推进
颁布实施《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更新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已有 5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40余种环境友好工艺和10余种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纳入名录。在北京、广东等地燃煤电厂试行每度电加价0.8分钱的脱硝电价政策。首次开展全国范围的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综合调查。组建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技术中心。推动试点地方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圆满完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首次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试点和生物多样性试点监测。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及“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举办首次全国环境应急监测大演练和“十一五”环保成就展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
(八)环保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核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累计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5.2万人次。出版面向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主题案例教材《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支持,中央财政增设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优质生态湖泊进行保护,2010—2011年累计安排9.5亿元,支持梁子湖、洱海等8个湖泊保护。监测执法、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下达预算内基建投资近11亿元,安排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资金4.14亿元,对930多个中西部县(区)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