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大特殊人群的教育管控力度。
一是推进社区矫正保障体系建设;二是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市、县(区、市)设立社区矫正专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纳入警察序列管理。三是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重点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措施、办法、标准和考核等工作机制;四是推进社区矫正的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防控力度,全面提升监管质量和水平;五是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推进“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由政府出资在本市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住宿基地“阳光中途之家”;六是推进社区矫正地方立法,制定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保障方式、适用对象、衔接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考核奖惩、解除矫正,以及适用对象权利义务等为内容的社区矫正执行办法。 (五)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以落实政府责任、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加强经费保障,降低门槛,应援尽援,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便民服务窗口、拓宽申请渠道、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简化受理程序、加强异地法律援助协作等六项措施。重点抓好劳资纠纷法律援助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建立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勉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两支队伍一起抓,坚持分类指导。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围绕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以“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目标,着重加强执业为民,依法诚信,保证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阳江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保障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严格执行政法领导干部“六个严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努力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局面。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专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局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完善有效制约权力行使的制度规范体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行业、进家庭,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一把手监督,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完善制约机
制。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实行政府采购,对重大开支进行集体讨论,防止个人说了算。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法律服务公开,加大源头治腐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岗位执法和综合素质,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执法执业公信力。
(七)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积极为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广东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施意见》(粤财行[2008]196号),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全部按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落实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增强发展后劲,争取落实司法行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助经费;加强物资装备工作,实现装备设施和技术现代化;加大司法行政网络系统建设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努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认真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全力以赴做好市、县司法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改善办公环境。 五、保障措施
在思想政治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大力开展文化建设,在文化建设中培育理想信念,养成道德规范,为实现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在法规政策上,继续推进依法治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制和政策保障。
在领导指挥上,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做到经常深入基层,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及时发现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新思路、新举措。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善于用创新的精神研究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困难。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和活跃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保证政令畅通,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到第一现场,靠前指挥。建立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加大协管力度,切实履行协管职责。完善市局对县(市、区)司法局工作的考评。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工作关系。
在管理制度上,结合实际,研究和摸索管理规律,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都要强化管理责任意识,强化管理,以管理促服务,以管理促稳定,以管理促发展。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研究制,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严明高效的管理格局,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行政管理要科学统筹,将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统一,将业务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管理相统一。增强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行业特色管理。继续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模式,律师管理逐步转向行业管理为主。
在纪律作风上,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按照司法部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构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健全廉政谈话、定期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落实好“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继续开展和完善政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的案件和违反“三个杜绝”、“六条禁令”行为。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继续深入律师行业惩防体系建设试点和推广工作,确保取得新成效。
为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顺利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解放思想,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