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决策的家庭影响因素 下载本文

(1)家庭旅游

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单元,同时也是进行休闲度假旅游活动的主体。家庭旅游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消费,相对一般旅游活动而言,其对象有特殊的限定。一般来说,家庭旅游的参与成员是家庭中各种人员和角色的组合。

Smart 和 Neale (1998) 1认为家庭旅游就是属于家庭行为的一种,而家庭旅游行为是为了创造一种家庭观念,也就是说拥有一种作为统一的、稳定的和有爱的家庭的共同认知。Nick Johns 和 Szilvia Gyímóthy(2003)以后现代家庭旅游经历为研究对象,将家庭旅游定义为由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并在度假过程中相互影响的活动2。Peercy and McCleary(2011)则认为,近年来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部分家庭旅游是由(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同行,有部分家庭旅游是由一对夫妇与孩子及(外)祖父母三代同行,有的是父母双方带孩子出游或父母单方(单亲父母)与孩子同行。

国内学者对于家庭旅游的内涵多从参与的人员结构和进行家庭旅游活动的目的两方面来构建。齐静文、张斌(2008)则研究点聚焦在大家庭旅游上,定义大家庭旅游是一个家族中的三代或三代以上的家庭成员共同出游的休闲方式。台湾学者颜阿桃(2010)将家庭旅游定义为:以增进家人情感为目的,通过家庭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共同参与,且在旅游过程中进行互动的活动3。白凯等(2012)则从中国化理论视角,考虑中国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及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因素,将家庭旅游划分两类:一是,包括家庭多数成员在内的广义家庭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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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e B, Smart C. Agents or Dependants?: Struggling to Listen to Children in Family Law and Family

Research[M]. Centre for Research on Family, Kinship & Childhood,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and Social Policy, University of Leeds,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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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 N, Gyimóthy S. Postmodern family tourism at Legoland[J]. Scandinavian Journal of Hospitality and Tourism, 2003, 3(1): 3-23. 3

颜阿桃. 旅游动机、家庭生命周期对家庭旅游决策影响之研究[D].台中:台湾逢甲大学,2010.9.

活动,其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双方及子女;二是,狭义旅游活动,仅仅包括夫妻双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在内4。张佑印等(2013)研究国际旅游节事中家庭游客行为态度时,定义家庭旅游是指通过一家人一起进行的旅游活动,目的是为了进行休闲、度假以及观光活动,并在旅游过程中通过互动来增进家人情感。而任明丽(2009)则提出了家庭度假的概念,界定为家庭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利用假期离开常住地而进行的休闲娱乐活动,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加入了时间的约束。

综合上述研究可知,家庭旅游是由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参与,以增进家人感情、促进家庭成员相互沟通等为目的,前往非常住地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所进行的所有活动的总和。

(2)亲子旅游

亲子旅游,相对于家庭旅游而言,更加突出强调的是“亲”与“子”之间的关系。而对于亲子关系的定义,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是这样规定的:亲子关系又指父母子女关系,“亲”为父母,“子”是子女,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直系血亲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亲子旅游不同于家庭旅游的特殊性,是由旅游过程中父母和孩子的身份与关系决定的。相对于家庭旅游来说,孩子是亲子旅游参与的必要成员之一,因此亲子旅游产品同时还具有较强的儿童旅游产品特征。

对于亲子旅游的定义,学术界的研究很少,并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义。从亲子旅游参与成员构成的角度来看,Shaw(1997)认为亲子旅游是父母和孩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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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凯, 符国群. 家庭旅游决策研究的中国化理论视角与分析思路[J]. 旅游学刊, 2012, 26(12): 49-56.

同度过休闲时间或者从事休闲活动。白凯等提出的仅包括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旅游活动就符合亲子旅游形式。李菊霞(2008)探讨亲子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时,认为亲子旅游是由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为主体的新型旅游活动形式,并指出其在人员构成上与家庭旅游活动的区别。张红(2010)认为亲子旅游是由父母和孩子参与,以增进“亲子”感情、放松家人身心和开阔孩子视野等为目的,同时具有家庭旅游和儿童旅游的属性的一种旅游形式5。

亲子旅游中,孩子是研究焦点,其旅游目的也具有特殊性。罗少燕、武邦涛(2007)探究中国家庭旅游模式,将家庭旅游研究对象界定为1对父母带1-2个未成年孩子外出旅游,为了共同探索并体验新鲜事物,培养家人情感。吴水田等(2013)指出亲子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旅游过程中可以增长孩子的见识、达到对孩子进行教育的目的。韩国学者Kim和 Xinran Y. Lehto(2013)探究韩国亲子旅游行为,认为带孩子外出可以加强孩子的社交能力、增进家庭的亲密关系,同时也能让父母逃离工作、放松身心。

基于上述已有研究中对家庭旅游和亲子旅游的内涵探究,笔者认为,亲子旅游的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界定:第一,目的是增进家庭成员之间情感关系、增长孩子的见识和能力、放松身心、开阔视野等;第二,参与成员至少由父母和子女双方构成,孩子是必不可少的参与角色;第三,是一种集体验、休闲、认知、亲情于一体的教育方式和旅游形式。亲子旅游的出发点是“子”的需求,谋求的是旅游过程中“亲”与“子”双方的协调。 2.1.2家庭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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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有关亲子游产品及其开发的几点思考[J].旅游研究,2010,2(4):51-55.

(1)因素的分类

家庭是每个个体在出生后最早接触到的社会机制和最早面对的群体,而家庭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个人的早期社会化,就是通过与家人之间的互动而形成的。从社会学角度来说,家庭是社会群体的一种特殊组形式,是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经济关系为基础而建立的,为维护社会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学术上对于家庭因素的研究,多数集中于教育领域,研究重点多为家庭的背景、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式等(皮连生,2004)。Robert E(2004)在它的研究中,将家庭因素定义为家庭的大小、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家庭内部的关系和教育方式。国内学者也对家庭因素进行了不少研究。赵叶珠(2000)就提出了她的观点,定义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的居住地、家庭的经济地位、父母的职业、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庭的氛围。李培林(2004)在研究中国社会分层时,提出了包含内在文化环境和外部社会环境的家庭背景这一家庭因素,并指出父母的教育程度这一内在环境要素的重要性。

在旅游学术领域,国内最早研究家庭旅游行为的学者崔痒、黄安民(1995)就提出影响旅游行为的家庭因素包括家庭收入水平、家庭成员职业类型、家庭成员受教育程度、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及家庭成员的闲暇时间等。杨学燕、金海龙(2004)分析居民出游行为的家庭影响因素时,重点研究的家庭结构这一因素的影响作用。

(2)相关因素的含义 ①家庭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