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修编版和2004版对比)
壹、参考文件: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 《江苏省补充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交底资料》
贰、总说明:
1、定额水平:
(说明:此部分定额水平上浮比例,有人工进入价上浮的影响因素,真实的上浮水平需进一步测算。)
(2014-2004)/2004
序号 单项工程名总造价 分部分项称 工程费 1 2 0.37% 1.21% -0.85% 1.35% 措施项目费 5.38% 3.65% 其他项目费 0 0 规费 税金 小高层 装饰装修 工程 高层 0.37% 1.21% 0.37% 1.21% 3 4 -0.35% -0.88% -5.73% 0.83% -5.35% 0 0 -0.35% -0.35% -5.71% -5.74% 钢结构工程 -5.71%
2、04计价表由二十三章和九个附录组成,14计价表由二十四章和九个附录组成,变化内容:第二章打桩及基础垫
层分解为第二章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和第三章桩基工程。原第九章的保温隔热放置下一章;
3、04计价表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28元/工日、二类工26元/工日、三类工24元/工日计算。单独装饰工程按30-45元/工日进行调整;14计价表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85元/工日、二类工82元/工日、三类工77元/工日计算。
4、04计价表的装饰项目是按一般装饰工程中档水准编制的,设计三星及三星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特殊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补贴人工,补贴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确定。2014计价表的装饰项目是按中档装饰水准编制的,设计四星及四星级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对其装修有特殊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时,应适当增加人工,增加标准早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一般控制在10%以内。
5、04计价表按C25以上的混凝土以32.5级水泥、C25以上的混凝土以42.5级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5级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2014计价表按C25以下的混凝土以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C25以上的混凝土以42.5级硅酸盐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5级硅酸盐水泥的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
6、04计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江苏地区预算价格》(2004年)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价为26元/工日;汽油3.81元/kg;柴油3.28元/kg;煤0.39元/t;电0.75元kwh;水2.8元/m3.工程实际发生的燃料动力价差由各市造价处(站)另行处理。2014计价表的机械台班单价按《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取定,其中:人工工资单价82元/工日;汽油10.64元/kg;柴油9.03元/kg;煤1.1元/kg;电0.89元/(kw.h);水4.7元/m3.
叁、章节对比明细:
第十三章
一、编制内容:
本章包括垫层、找平层、整体面层、快料面层、栏杆扶手、斜坡、散水、明沟、防滑条6节。共168子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12章、省补充计价表及各市补充计价表有关子目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增减定额子目设定,并对其工料机含量加以调整完善而来。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序号 1 2 3 4 5 内容 04计价表数量 14计价表数量 14 14 垫层 7 7 找平层 23 22 整体面层 78 68 快料面层 49 51 木地板、栏杆、变化情况 不变 不变 减少1条 减少10条 增加2条 6 扶手 散水、斜沟、明沟 6 177 6 168 不变 减少9条 (一) 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定额编号 2004版 2014年计价定额 一、垫层 12-1—14 13-1—14 修编处理(详见定额明细) 一、垫层 保留、修改 二、找平层 保留、修改 简单说明 保留垫层12-1—12-14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垫层12-15-12-21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垫层12-22—12-40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菱苦土、环氧地坪 13-41移植省补12-1、13-42以南通补充定额为基础、结合现场测算资料,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将大理石、花岗岩改为石材块料面板;碎大理石改为碎石块料面板;拼花大理石、花岗岩改为块料面板(拼花成品);花岗岩二、找平层 12-15—21 13-15—21 三、整体面层 12-22—40 13-22—40 三、整体面层 保留、修改 12-41—43 省补12-1 13-41—42 取消 增加自流平地面 12-44 13-43 保留、修改 四、块料面层 四、块料面层 12-45—72 13-44—63 保留、修改 12-73—103 13-64—96 保留、修改 12-104—107 13-97—98 保留、修改 12-108 13-99 保留、修改 12-109 13-100 保留、修改 12-110-113 13-101-102 合并、修改 12-114-122 13-103-111 保留、修改 五、木地板、栏杆、扶手 保留、修改 地坪石改为石材块料。增加13-52石材块料面板零星项目、13-54干硬性水泥砂浆石材块料面板;13-59干硬性水泥砂浆石材块料面板(拼花成品)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将材料中红缸砖、玻璃马赛克、凹凸假麻石块、同质地砖计量单位改为1m2并调整其含量增加13-94成品踢脚线,踢脚线损耗按5%取定,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橡胶板、PVC真石地板,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将原子目中铁件含量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子目调整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将夹层玻璃5+5改为玻璃5+5,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五、木地板、栏杆、扶手 12-123-124 13-112-113 12-125 12-126-153省补12-2-6 13-114-146 取消 保留、修改 12-154-157 13-147-148 合并、修改 12-158-177 13-163-168 保留、修改 六、散水、斜坡、明沟 铺木楞及毛地板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将原子目中不同品种玻璃统一改为钢化玻璃10mm;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调整图集由原来苏J9508改为J08-2008含量作相应调整;调整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六、散水、斜坡、明沟 12-172-177 13-163-168 保留、修改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部分
序号 第四条 条文 2004版 2014年计价定额 踢脚线高度按150mm编制,踢脚线高度按150mm编如设计高度与定额不同时,制,如设计高度不同时,整体面层不调整,块料面层整体面层不调整,块料面(不包括粘贴砂浆材料)按层按比例调整,其它不比例调整,其它不变。 变。 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大理石、花岗岩板改为石材块料面板,其它不变。 斜坡、散水、明沟按苏J9508苏J9508改为《室外工程》图编制的,均包括挖(填)苏J08-2006 土、垫层、砌筑、抹面、采用其它图集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其它不变。 无 本章不含铁件,如发生另行计算,按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第六条至第九条 十二条 第十三条 三、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章计价定额中所有花岗岩、大理石均改为石料块面板; 2、本章计价定额中所有地砖部分规格均改为同质地砖; 3、本章计价定额中所有块料的材料消耗单位,由块改为m2; 4、本章计价定额中不含铁件,如发生另行计算。
第十四章
一、 编制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面层及幕墙、木装修及其它等四节,共227个定额子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计价表的第13章节内容相对应本章对原来章节划分和子目设置都做了较大的改动。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一)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本章与2004计价表的第13章内容相对应,本章对原来章节划分和子目设置都做了较大的改动。
序号 1 2 3 4 内容 一般抹灰 装饰抹灰 整体面层 镶贴块料面层及幕墙 04计价表数量 53 19 82 90 244 14计价表数量 60 19 88 61 228 变化情况 增加7条 不变 增加6条 减少29条 合计减少19条 (二)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1)由于目前工程项目很少用到纸筋石灰砂浆材料,所以,取消相应墙面一般抹灰中相应墙面抹灰纸筋石灰砂浆子目13-1-10,增加石膏砂浆子目14-1-7.
(2)对水泥砂浆有关子目做了相应的合并,增加了抗裂基层的相关子目,外墙防水保温有关子目放在第十一章。
(3)第三节镶贴块料面层及幕墙,子目设置顺序做了较大的调整;将大理石、花岗岩名称统一改为“石材块料面层”,顺序调整到该节各种墙面砖之后;增加了钢骨架上背栓石材的相应子目,对瓷砖规格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做了较大的改变与子目合并。
为了项目设置的更加合理,还将原来第四节的幕墙部分的内容调整到本节,增加了单元式幕墙及拉索点式全玻璃幕墙相应朱,合并了部分幕墙子目。
墙面镶贴砖的阴阳角线条子目,因目前工程做法基本上不再做阴阳角线条,删掉。墙砖阳角磨边可套用第十八章相应子目。
(4)第四节木装修及其它:将原来1、墙面、梁柱面木龙骨、钢龙骨骨架;2、隔墙龙骨;3、墙、柱面夹板基层;4、墙、柱梁面各种面层;调整为:1、墙面、梁柱面木龙骨骨架;3、金属龙骨;3、墙、柱梁面夹板基层;4、墙、柱梁面各种面层。将幕墙相应子目调整到第三节。
取消了原理13-162柱面钢龙骨骨架子目,修改为钢骨架安装子目,以适应与各种基层及面层的组合应用,增加了附墙卡式轻钢龙骨子目。
不锈钢、玻璃部分品种合并为成品不锈钢装饰面、成品玻璃装饰面子目;增加成品木饰面板、成品装饰板子目。 (二)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中的主要变化情况:
(1)一般规定中增加了说明2“外墙保温材料品牌不同,可根据相应定额进行换算调整。地下室外墙粘贴保温板,可参照相应定额材料换算,其它不变。柱梁面粘贴复合保温板可参照墙面执行。”
(2)柱墙面说明1中增加了“外墙面砖基层刮糙处理,如基层处理设计采用保温砂浆时,此部分砂浆作相应换算,其它不变。”等内容。
(3)柱墙面说明增加第5条“门窗洞口侧边、附墙垛等小面粘贴块料面层时,门窗洞口侧边、附墙垛等小面排版规格小于块料原规格并需要裁减的块料面层项目,可套用柱、梁、零星项目。” (4)墙柱面说明中取消原说明7中关于金山石表面剁斧的说明,改在相应子目下的附注中加以说明。
(5)柱墙面说明中原说明8条增加“设计采用专用粘结剂时,可套用相应干粉型粘结剂粘贴子目,换算干粉型粘结剂材料为相应专用粘结剂。设计采用聚合物砂浆粉刷时,可套用相应定额,材料换算,其它不变。”等内容。
(6)柱墙面说明中增加第11条说明“干挂石材及大规格面砖所用的干挂胶(AB胶)每组的用量组成为A组1.33kg,B组0.67kg。” (7)内墙、柱面木装修及柱面包钢板说明中第4条调整为“幕墙材料品种、含量、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所有干挂石材、面砖、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子目中不
含钢骨架、预埋(后置)铁件的制作安装费,另按相应章节有关子目执行。”
(8)内墙、柱面木装修及柱面包钢板说明中第5条调整为“不锈钢、铝单板等装饰板块折边加工费及成品铝单板折边面积计入材料单价中,不另计算。”
(9)内墙、柱面木装修及柱面包钢板说明中增加第8条“成品装饰面板现场安装,需做龙骨、基层板时,套用墙面相应子目。” 2.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内墙面抹灰计算规则中第1条:内墙面抹灰高度修改为“高度按实际抹灰高度。”
(2)计算规则三由“镶贴块料面层及花岗岩(大理石)板挂贴”改为“挂、贴块料面层。”
(3)将原计算规则四中的“石材圆柱面按石材面外围周长乘以柱高(应扣除柱墩、帽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石材柱墩、柱帽按石材圆柱面外围周长乘其高度仪平方米计算。圆柱腰线按石材圆柱面外围周长计算。”调整到第三条,并作了部分计算规则的修改。
(4)计算规则四中关于幕墙的计算规则修改为: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幕墙与建筑顶端、两端的封边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自然层的水平隔离与建筑的连接按延长米计算(连接层包括上、下镀锌钢板在内)。幕墙上下设计有窗者,计算幕墙面积时,不扣除窗面积,但每10m2窗面积另增加人工5个工日,增加的
窗料及五金按实计算(幕墙上铝合金窗不再另行计算)。其中:全玻璃幕墙以结构外边按玻璃(带肋)展开面积计算,支座处隐蔽部分玻璃合并计算。 三、编制数据
1、调整轻钢龙骨隔墙子目,增加部分穿芯龙骨38规格材料品种及含量14.14m/10m2,同时调整定额现有龙骨规格天地龙骨75*5(或100*5)的含量7.07m/10m2和竖向龙骨75*4(100*4)当间距300时的含量37.1m/10m2、当间距400时的含量27.56m/10m2.人工切割机械增加20%。
2、合并原13-131-136子目,按大规格墙砖分膨胀螺栓干挂、钢丝网挂贴、型钢龙骨干挂三个子目,其中墙砖按800*1200计入,同时增加附注说明:如采用化学膨胀螺栓干挂、钢筋网挂贴可套用相应膨胀螺栓干挂、钢丝网挂贴子目,换算相应的膨胀螺栓、钢丝网材料费、其它不变。型钢龙骨干挂子目中铁件、钢龙骨制作费删除,另套相应子目。增加工作内容:胶植挂件。 大理石和花岗岩品种合并成石材子目,取消块料面层、石材墙面等子目中相应清洗费用,合并为其它材料费10元/10m2,在相应章说明中注明墙地面工程中如果石材、墙地砖采用专业保洁,其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3、外墙面砖基层采用保温砂浆处理,在下注中加一条标注:如基层处理设计保温砂浆时,可用1:3水泥砂浆作相应换算,其它不变;
4、不锈钢、铝单板等装饰板块折边加工费已计入购入材料单价中,因此不应另增加制作加工子目。
5、在章说明中增加:门窗洞侧边、附墙垛等小面排版规格小于块料原规格并需要裁剪的块料面层项目,可套用零星项目。 6、原13-127墙面贴金属面砖密缝,子目面砖损耗与附录面砖损耗不一致,统一按2.5%考虑。
7、原外墙釉面砖13-123、13-124、13-125、13-126子目面砖规格为150*75目前很少使用,更换为200*50,并相应调整面砖含量,密缝10/(0.2*0.05)*(100+2.5%)=1025(块/10m2):勾缝:10/((0.2+0.08)*(0.05+0.008))*(100+2.5%)=850(块/10m2),其他不变。同时,增加下注:如设计采用与现有面砖规格不同时,定额人工含量、水泥砂浆1:1勾缝材料含量应按设计分格比例相应增加减。
8、特殊基层介质面砖粘贴墙面砖,在章说明中增加说明:设计采用专用粘结剂时,可套用相应干粉型粘结剂粘贴子目,换算干粉型粘贴剂材料为相应专用粘贴剂。
9、目前市场普遍使用250*300左右、300*450左右、300*600左右大规格玻化砖,且生产厂家没有统一标准,具体尺寸较乱,为此,调整原墙砖规格为250*300不变,300*600以内人工增加10%、切割机增加10%,300*600以上人工增加20%、切割机机械增加20%,统一墙面、墙裙定义为墙面,同时增加附注说明,墙砖材料按规格换算,其它不变。
10、外墙及柱面粘贴文化石,现有定额虽没有,但内墙面及零星项目子目均有,且做法基本相同,故不另增子目,把原13-150名称内墙面改为墙面,如粘贴砂浆不用,换算材料价格既可。 11、成品GLC线条安装与传统成品石膏线条安装,其工艺做法基本相同,不另增子目,线条(包括粘结剂)材料换算即可(在第十八章)。
12、原13-18、13-19、13-41、13-42子目内墙面水泥砂浆刮糙(毛坯)取消子目名称中“二遍”二字,并在下注中注明:刮糙成活,遍数不调整。
13、外墙1:3水泥砂浆找平层,不另增子目,定额相应子目材料中1:3水泥砂浆就是找平层,设计厚度不同可按比例调整,其它不变。
14、随着目前高档装饰工程越来越多地采用成品化加工构件,增加成品木饰面板、成品装饰面板现场拼装子目,龙骨、基层可套用墙面现有定额相应子目进行换算调整。工作内容:测量、排版、采购或加工成品、基层清理、挂配件安装、校正、成品装饰板安装、调整、固定、油漆修补、表面清理、成品保护。分别参照2004计价表干挂铝板外墙面13-86子目、硬木条板墙面13-214子目,玻璃胶含量参照不锈钢面板13-190子目,胶的含量单位“支”改为“升”。注明:如实际采用密封胶品种不同,可换算玻璃胶材料,胶缝形式不一样,可按5%损耗换算含量。成品木饰面板是指采用实木材料(板或屑)经多层胶合基层+带木纹理
的装饰性天然实木皮面层+工厂化喷漆处理的成品木饰面板。如:胡桃木版、桃花芯木板、柚木板、枫木板、橡木板、谈檀木板、影木板等。一般用于高档酒店、别墅、会议室或休息室以及高级办公的公共区域等地方。成品装饰面板是指采用化工树脂原料基层+带装饰性的防火面板或铝合金薄皮,经工厂化加工处理的成品装饰板,如:PVC板、抗倍特板、千思板、帝龙板等。一般用于大型场馆如图书馆、展览馆、医院、体育馆以及高级办公的公共区域等地方。
15、由于目前工程施工的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通过调研和测算,普遍调整了相应子目的人工含量。 四、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由于本章对原来章节划分和子目设置都作了较大的改动,删除了一些目前已淘汰的项目如:墙面抹纸筋石灰砂浆子目等等;合并了一些子目如:大理石和花岗岩品种合并成石材子目等等,成品木饰面面板、成品装饰面板等等;以及对应修改了许多子目的工作内容及附注。
2、本章说明及计算规则也作了较大的调整,如:说明中增加了如门窗洞口侧边、附墙垛等小面粘贴块料面层;设计采用专用粘结剂时;所有干挂石材、面砖、玻璃幕墙子目钢骨架、预埋(后置)铁件的制作安装费等的具体应用;集散规则中调整了如:内墙面抹灰高度计算规则、幕墙计算规则等。
3、由于目前工程施工的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通过调研和测
算,普遍调整相应子目的人工含量。
4、钢骨架、铁件制作安装设计用量另套相应定额。
第十五章
一、 编制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天棚龙骨、天棚面层及饰面、雨棚、采光天棚、天棚检修道、天棚,抹灰等6节,共95条定额子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共17章、省补定额有关子目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增减定额子目设置,并对其工料机含量加以调整完善而来。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变化
序号 1 2 3 4 5 6 内容 天棚龙骨 天棚面层及饰面 雨棚 采光天棚 天棚检修道 天棚抹灰 小计 04计价表数量 45 56 3 3 3 13 123 14计价表数量 41 32 4 2 3 13 95 变化情况 减少4条 减少24条 增加1条 减少1条 合计减少28条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定额编号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一、天棚龙骨 14-1-4 15-1-4 14-5-6 15-5-6 修编处理(详见简单说明 定额明细)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轻钢龙骨面层规格300*300目前实际使用较少,改为较常用的300*600;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400*400面层规格龙骨实际14-7-8 取消 14-9-10 14-11-12 14-13-14 15-7-8 15-9-10 保留、修改 取消 保留、修改 14-15-16 14-17-18 14-19-20 14-21-45 15-11-12 15-13-37 15-38-41 取消 取消、修改 取消 保留、修改 增加 保留、修改 二、天棚面层及饰面 14-46-48 15-42-44 14-49-53 取消 14-54-58 14-59-60 15-45-49 保留、修改 取消 14-61 14-62-63 15-50 保留、修改 取消 14-64 14-65-66 15-51 保留、修改 取消 使用较少 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600*600以上面层规格龙骨实际使用较少 原轻钢龙骨面层规格300*300目前实际使用较少,改为常用的300*600;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400*400面层规格龙骨实际使用较少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600*600以上面层规格龙骨实际使用较少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增加不同直径的全丝杆天棚吊筋 三夹板面层改为胶合板面层,添加可换算面层附注,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五夹板面层和钢塑版面层实际使用较少,故取消,如使用,可按15-42-15-44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名称材料。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花式切片板面层实际使用较少,故取消,如使用,可按15-48-15-49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面层材料。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压花板、吸音板面层实际使用较少,故取消,如使用,可按15-50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面层材料。 该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压花板、吸音板面层实际14-67-68 14-69-70 15-52-53 保留、修改 取消 14-71 15-54 保留、修改 14-72 15-55 保留、修改 14-73-74 取消 14-75-77 14-78 15-56 取消 保留、修改 14-79 15-57 保留、修改 15-58 增加 14-80-81 14-82 15-59-60 15-61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14-83 14-84-90 14-91 15-62-68 15-69 取消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14-92 取消 使用较少,故取消,如使用,可按15-51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面层材料。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原铝合金彩条板面层实际使用较少,故取消,如使用,可按15-52-15-53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面层材料。 贴在混凝土板下改为贴在基层板下,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贴在木龙骨下改为搁在木龙骨上,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取消原定额的面层,如使用,可按15-52-15-53子目的附注说明换算面层材料 可按15-54-15-55字母套取 贴在混凝土板下改为贴在基层板下,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贴在木龙骨上改为搁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贴在木龙骨上改为搁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贴在夹板基层上改为贴在基层板上,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宝丽板面层使用较少、取消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贴在三夹板底改为贴在基层板底,镜面不锈钢面层改为金属饰面板面层,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增加附注。 取消五夹板基层,如使用,可套用15-69子目,按附注说明换算。 14-93-94 取消 14-95 15-70 保留、修改 14-96 取消 14-97-98 14-99-101 15-71-73 取消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增加 保留、修改 三、雨篷 14-102-104 15-74-76 15-77 四、采光天棚 14-105-110 15-78-79 14-107 取消 五、天棚检修道 14-108-110 15-80-82 六、天棚抹灰 14-111-116 15-83-88 14-117-119 14-120-121 14-122-123 15-89 15-90-92 15-93 15-94-95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增加 保留、修改 取消 增加 保留、修改 铜皮面层目前使用较少、取消,如使用,可套用15-69子目,按附注说明换算。 贴在三夹板底改为基层板底,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增加附注。 取消无夹板基层。如使用,可套用15-70子目,按附注说明换算。 石膏吸音板面层目前使用较少,取消。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增加钢化夹胶玻璃雨篷 中空玻璃采光天棚改为玻璃采光天棚(铝结构,钢结构),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增加附注。 取消钢化玻璃采光天棚(钢结构),如使用,可套用15-79子目,并按附注说明换算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增加混凝土天棚面石膏砂浆粉刷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预制板底勾缝目前使用较少,取消。 增加板底网格玻纤布贴缝子目 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部分 序号 条纹 第一条 (2)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 序号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U型轻钢不上人型大龙骨U型轻钢不上人型打龙骨规格45*15*1.2 规格50*15*1.2 条文 2014年修编版 增加整体金属板中间开孔的灯饰面积不扣除说明 增加全丝杆的天棚吊筋按主墙间的投影面积计算的说明 增加钢化夹胶玻璃雨棚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说明 2004版 四、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木龙骨间距。断面大小见章说明;
15-1至15-4子目中未包括刨光人工及机械如龙骨需要单面刨光时,每10m2增加人工0.06工日,机械单面压刨机0.07个台班。 2、U型轻钢龙骨及T型铝合金龙骨的规格及说明。设计规格与定额不符,按设计长度增加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的7%的余头损耗调整定额含量。
3、天棚钢吊筋按每13根/10m2计算,定额吊筋高度按1m(面层至混凝土板底表面)计算,高度不同按每增加10cm(不足10cm四舍五入)进行调整,吊筋每10m2根数不同时,按比例调整定额基价。不论吊筋与事先预埋好的铁件焊接还是用膨胀螺栓打洞连接,均按本定额天棚吊筋定额执行。定吊筋的安装人工0.7工日/10m2已经包括在相应定额的龙骨安装人工红。
4、天棚的骨架(龙骨)基层分为简单、复杂两种,龙骨基层按主墙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简单型:每间面层在同一标高上为简单型;
复杂型:每间面层不再同一标高平面上,但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a。高差在100mm及以上。b。少数面积占该间面积15%以上。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其天棚龙骨就按复杂型定额执行。 5、天棚面层按净面积计算,净面积有两种含义:a主墙间的净面积b有叠线、折线、假梁等特殊艺术形式的天棚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计算规则中的第五条应这样理解:即天棚面层设计有圆弧形、弧形时,其圆弧形、拱形部分的面积在套用天棚面层定额人工应增加系数,圆弧形人工增加15%、拱形(双曲弧形)人工增加50%,在使用三夹、五夹、切片板凹凸面层定额时,应将凹凸部分(按展开面积)与平面部分工程量合并执行凹凸定额。 6、本定额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基层的主、次龙骨石按双层编制的,设计大中龙骨均在同一高度上,执行定额时,人工乘系数0.87,小龙骨及小接件应扣除,其它不变,小龙骨用中龙骨代替时,其单价应换算。
7、方板、条板铝合金龙骨的使用。
凡方板天棚应配套使用方板铝合金龙骨,龙骨项目仪面板的尺寸确定。凡条板天棚面层就配套使用条板铝合金龙骨。
8、天棚面层的抹灰按中级抹灰考虑,所取定的砂浆品种、厚度详见附录。设计砂浆品种(纸筋灰浆除外)厚度与定额不同应按比例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第十六章
一、 编制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购入构件成品安装,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木门、窗框扇制安,装饰木门扇,门、窗五金配件安装等五节,共346个定额子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15章,省补充定额有关子目的基础上,结合现行门窗工程施工工艺编制。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序号 1 2 3 4 5 内容 购入构件成品安装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木门、窗框扇制安 装饰木门窗 门窗五金配件安装 小计 04计价表数量 29 62 234 17 42 384 14计价表数量 34 22 234 17 29 346 变化情况 增加5条 减少40条 不变 不变 减少3条 合计减少38条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定额编号 2004版 2014版计价定额 一、购入构件成品安装 15-1-4 16-1-4 精编处理(详见定额简单说明 明细) 购入构件成品安装 保留、修改 用硅酮密封胶代替了原定额中的密封油膏,聚氨酯PU发泡剂代替了软填料(沥青玻璃棉毡)塑料胀管螺钉替代了膨胀螺栓M10*100,铝合金型材不再以颜色来分类。 保留,修改 名称增加悬窗 合并,修改 不再以颜色分类 新增 参照市补充定额,防盗窗 15-5 15-6-9 16-5 16-7-0 16-8-10 15-10 16-11 保留、修改 15-14-15 15-16-19 16-15-16 15-20-25 16-19 16-20-30 16-23-28 15-26-29 16-32-34 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15-30-83 16-35-49 15-84 15-85 15-86-87 16-50 16-51-52 15-88-91 16-53-56 15-91 16-56 三、木门、窗框扇制安 15-92-325 16-57-290 四、装饰木门窗 15-326-342 16-291-307 五、门窗五金配件安装 15-343 16-308 硅酮密封胶代替了原定额中的密封油膏,聚氨酯PU发泡剂代替了软填料(沥青玻璃棉毡)塑料胀管螺钉替代了膨胀螺栓M10*100。 保留 合并 基本上没有浮法玻璃的感应门和旋转门 新增 电动全玻旋转门 保留 新增 参照市补充定额,卷帘门、拉门 保留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 装 部分保留,修改 用硅酮密封胶代替了原定额中的密封油膏,聚氨酯PU发泡剂代替了软填料(沥青玻璃棉毡)塑料胀管螺钉替代了膨胀螺栓M10*100,铝合金型材不再以颜色来分类。现在以普通型材和隔热型材分类。 取消 浮法玻璃的开启门用不到 保留 保留、修改 浮法玻璃改为钢化玻璃 保留、修改 删除钢骨架 保留 木门、窗框扇制安 保留 装饰木门窗 保留 门窗五金配件安装 保留、修改 原地弹簧365改为15-344 16-345 15-346-349 15-350 15-351 15-352 15-353 15-354-355 15-356 15-357 15-358 15-359 16-309 16-310 16-311 16-312-315 16-316 16-317 16-311 16-319 16-320 16-321 16-322 16-323 16-324 保留、修改 增加 保留 保留、修改 保留 新增 保留 取消 保留 新增 取消 保留、修改 保留 保留、修改 保留、修改 15-360-362 15-363-384 16-324 16-325-346 取消 保留 地弹簧,名称去掉“轻型” 原闭门器A型改为闭门器 参照16-309 修改主材名称 参照市补充定额 和16-353相似 参照市补充定额 和16-353相似 铝合金勾锁数量改为1 铝合金勾锁数量改为2 原铝合金执手改为执手,原不锈钢折叠铰链改为不修改滑撑,原不锈钢撑挡改为不修改风撑,取消铝合金拉把 可以套用16-324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部分
序号 第四条 2004版 条文 2014年修编版 增加12.本章节子目如涉及到钢骨架或者铁件的制作安装,另行套用相关子目。 (2)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
序号 第三条 条文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各种卷帘门按洞口高度各种卷帘门按实际制作加600mm乘卷帘门实际高度的面积计算,卷帘门上有小门时,其卷帘门工程量应扣除小门面积,卷帘门上的小门按扇计算。卷帘门上电动提升装置以套计算,手动装置的材料,安装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面积计算,卷帘门上有小门时,其卷帘门工程量应扣除小门面积。卷帘门上的小门按扇计算,卷帘门上电动提升装置以套计算。手动装置的材料,安装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三、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铝型材的包装质量及喷涂重量不再定额工程量中考虑。 2、幕墙开启前的五金配件可以套用铝合金门窗五金配件相关子目。
3、本章节子目如涉及到钢骨架或者铁件的制作安装,另行套用相关子目。
第十七章
一、 编制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油气、涂料、裱糊,其中:油漆、涂料工程:包括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包括金(银)铜(铝)箔、墙纸、墙布二节,共250个定额子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16章,省补充定额有关子目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并结合常用油漆,涂料品种进行编制。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序号 1 2 内容 油漆、涂料 裱糊饰面 小计 04计价表数量 360 15 375 14计价表数量 230 20 250 变化情况 减少130条 增加5条 合计减少125条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定额编号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一、油漆、涂料 16-1-4 17-1-4 16-5 16-6-8 16-9-12 17-5 17-6-9 修编处理(详见定简单说明 额明细)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 取消 新增踢脚线 取消 改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踢脚线每增一遍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窗台板筒子板、厨、台、柜、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新增踢脚线 窗台板筒子板、调整材料单价、人厨、台、柜、墙裙工含量(详见含量合并归纳为其它变化附件) 木饰面 取消 原工作内容重复,材料不环保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及单价、三部分、窗台板筒人工含量(详见含子板、橱、台、柜、量变化附件) 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取消 该二遍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及单价、三部分、窗台板筒人工含量(详见含子板、橱、台、柜、量变化附件) 16-13-16 17-10 17-11-14 16-17 16-18 16-19-92 17-15 17-16-30 16-93-100 16-101-116 17-31-50 16-117-124 16-125-140 17-51-70 16-141-168 17-71-75 16-169-176 17-76-80 16-177-192 16-193-200 17-81-85 16-201-208 16-209-233 17-86-113 16-234-237 16-238-240 17-113-118 16-241-243 16-244 17-119-120 16-245-248 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取消 该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新增面层哑光聚参原增加一遍定氨酯 额进行调整材料及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及单价、三部分、窗台板筒人工含量(详见含子板、橱、台、柜、量变化附件) 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取消 原工艺操作已极少使用,已不适用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及单价、三部分、窗台板筒人工含量(详见含子板、橱、台、柜、量变化附件) 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取消 装饰工程使用广漆很少;因古建定额对广漆做法有详细的说明及定额套用,使用时参照仿古定额广漆子目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及单价,增减一遍、窗台板人工含量(详见含筒子板、橱、台、量变化附件) 柜、墙裙合并归纳为其它木饰面 取消 原工艺操作已极少使用,已不适应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单价、人三部分 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原工艺操作已极少使用,已不适应 保留、修改、新增调整材料单价、人三部分 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原工艺操作依据16-249 17-121 16-250-251 16-252-256 17-122-126 17-127 16-157-270 17-128-138 16-271-280 17-144-150 16-218-16-284 17-151-154 16-285-16-292 16-293 17-155 16-294 17-156-159 16-295-304 17-160-167 17-168-171 17-172-173 已极少使用,已不适应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原工艺操作已极少使用,已不适应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天棚混凝土调整材料单价、人面喷刷黑漆 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防火涂料、分薄型和厚型两种,且按耐火时间分别新编定额。取消原来工艺及计算方式。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过氯乙烯漆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该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取消 原省补定额。原以T计量的,现改为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定额 保留、修改、取消调整材料单价、人重复定额、新增每工含量(详见含量增减一遍 变化附件) 新增 满批腻子定额,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原省补定额移植,调整材料单价、人16-305-308 17-174-177 17-178-179 16-309-311 17-180-182 17-183-17-185 16-312、16-313 17-186-187 17-188-189 16-314-318 17-190-194 16-319-320 17-195-196 16-321-341 16-342-349 17-197-219 16-350-360 17-220-230 二、裱糊饰面 16-361-369 17-231-235 17-239-247 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参照原定额,注说明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参照原定额,注说明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参照混凝土线条,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取消 该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新增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保留、修改、新增 毛面 取消 原工艺操作已极少使用,已不适应。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新增 参照仿古定额含量,调整材料单价 保留、修改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16-370-375 17-248-250 取消 新增 变化附件) 软包饰面详见墙柱面工程章节 调整材料单价、人工含量(详见含量变化附件)。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部分
序号 第四条 第八条 2004版 条文 序号 第四条 2014年修编版 增加:石膏板面套用抹灰面定额 删除 第十条 1、喷塑(一塑三 油)底油、装饰漆、面漆其规格划分 涂料定额是按常第九题 规品种编制的,设计用的品种与定额不符,三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第十一条 新增 裱糊织绵缎定额 中,已包括宣纸的裱糊工料费在内,不得另计 第十一条 涂料定额是按常规品种编制的,设计用的品种与定额不符,单价可以换算,可以根据不同的涂料调整定额含量,其余不变。 删除 涂刷金属面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 (2)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
条文 第四条:删除注:钢柱、梁、屋架、天增加条文:2、其它金属面油漆,按构窗架等构件因电焊安装,应另增刷铁红件油漆部分表面积计算。3、套用金属防锈漆一遍,按上列系数10%。 面定额的项目:原材料每米重量5kg以删除其他金属面油漆系数表。 内未小型构件,防火涂料用量乘以系数1.02;人工乘以1.1;网架上刷防火涂料时,人工乘以系数1.4。 第五条、。。。。。。 第五条、防火漆改为刷防火涂料 三、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定额中规定的喷、涂刷的遍数,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相应定额字母执行,石膏板套用抹灰面定额。
2、涂料定额是按常规品种编制的,设计用的品种与定额不符。单价可以换算,可以根据不同的涂料调整定额含量,其余不变。 3、天棚复杂面指不在同一平面的两个层面,若不再同一平面的层面为三个以上(含三个层面),则每10m2增加批腻子人工0.15工日。其他不变。
4、聚氨酯漆、色聚氨酯漆套用定额时,要了解使用的产品:双组分混合型、双组分混合型分别套用定额。
5、涂刷金属面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国家防火规范的要求,应熟悉规范。
6、金(银、铜、铝箔换算规则):
实际使用的金(银、铜、铝)箔规格与定额不符时,按下列方法箔的用量,并相应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1) 调整后箔的用量(张)=定额中箔的每张面积*定额用量(张)
/实际使用箔的每张面积。
(2) 普通、异型造型面可根据实际消耗量调整。
7、金属面油漆项目调整为按展开面积计算。如为减少计算工作量,且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参照下表确定展开面积与质量换算系数。
序号 1 项目 每t展开面积(m2)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梁架、支撑、38 2 3 4 5 6 7 8 9 檀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结构 钢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锅梁车档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19 31.16 23.94 26.98 64.98 44.84 39.9 50.16 第十八章 其他零星工程
一、编制内容
本章定额包括招牌灯箱面层、美术字安装、压条及装饰线、镜面玻璃、卫生间配件、门窗套、木窗台板、木盖板、暖气罩、天棚面零星项目、灯带及灯槽、窗帘盒、窗帘及轨道、石材面防护剂、成品保护、隔断、柜类及货架等17节,共114个定额字目。 本章定额是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17章,省补充定额有关子目的基础上,经过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增减定额子目设置,并对其工料机含量加以调整完善而来。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变化情况
序号 内容 招牌、灯箱基层 招牌、灯箱基层 美术字安装 压条、装饰线条 镜面玻璃 卫生间配件 门窗套 木窗台板 04计价表数量 14计价表数量 变化情况 9 0 减少9条 4 6 25 4 5 7 4 5 6 27 2 4 6 2 增加1条 不变 增加2条 减少2条 减少1条 减少1条 减少2条
木盖板 暖气罩 天棚面零星项目 灯带、灯槽 窗帘盒 窗帘、窗帘轨道 石材面防护剂 成品保护 柜类、货架 小计 4 2 6 2 0 8 0 31 22 139 2 2 7 2 2 6 1 18 22 114 减少2条 不变 增加1条 不变 增加2条 减少2条 增加1条 减少13条 不变 合计减少25条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定额编号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一、招牌灯箱基层 17-1~9 二、招牌、灯箱面层 17-10 18-1 修编处理(详见定额明细) 取消“一、招牌、灯箱基层”子目17-1~17-9。 钢骨架制作、安装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一、招牌、灯箱面层 保留、修改 简单说明 原招牌、灯箱的换算操作难度大且繁琐。现钢骨架基层制作、安装直接套用相应章节子目,按t计量。 17-11 17-12 18-2 18-3 17-13 18-4 18-15 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取消 该工艺已极少使用,故取消。 增加灯箱布面层 子目 保留、修改 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 增加挂装铝塑板 面层子目 保留、修改 修改人材机消耗量,修改部分主材名称。增加备注。 二、美术字安装 三、美术字安装 17-14~19 18-6~11 四、压条、装饰线条 17-20~22 18-12~14 省补 17-6~7 17-23~41 18-15~33 保留、修改 调整人工含量。 三、压条、装饰线条 保留、修改 调整人工含量。 取消 与常用工艺不符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修改附注,调整人工含量 18-34~35 省补 17-8~9 移植 修改备注。 17-42~43 18-36~37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17-44 取消 云石胶主要作为石材粘接剂来使用,极少用作板缝的嵌填。 18-38 增加打胶子目 五、镜面玻璃 四、镜面玻璃 17-45~48 取消 取消现场裁制。 18-39~40 增加成品镜面玻不再区分1㎡以璃安装子目 内、1㎡以外。均按“成品镜面玻璃”考虑。 六、卫生间配件 五卫生间配件 17-49~53 18-41~44 保留、合并、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材料含量 七、窗帘盒、窗帘轨、窗台板、门窗套六、门窗套 制作安装 17-54~55 取消 轨道有窗帘制作单位配套安装 17-56 移位至十三节 17-57~58 移位至十二节 17-59 18-45~49 分不同做法,拆分拆分原有子目,调成5条 整人工,材料,机械含量。不锈钢门套参照第十五章相应子目,不再新编子目。 17-60 18-50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七、木窗台板 17-61~62 18-51~52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17-63~64 取消 取消门窗贴脸、挂镜线子目。 八、木盖板,木搁板、固定式玻璃黑板 八、木盖板 17-65~66 18-53~54 保留、修改 17-67~68 九、暖气罩 17-69~70 18-55~56 十、天棚零星项目 17-71~74 18-57~60 17-75~76 17-77~78 17-57~58 18-61 18-62~63 18-64~65 18-66~67 十一、窗帘装饰布制作安装 17-79~86 18-68~72 17-56 18-73 18-74 十二、墙地面成品保护 17-87~88 17-89~94 18-75~80 17-95~96 18-81 17-97~100 17-101 17-102~103 17-104 18-82 18-83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取消 做法不常用 九、暖气罩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十、天棚零星项目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增加成品铝合金 检修孔子目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十一、灯带、灯槽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材含量 十二、窗帘盒 移入、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材含量 十三、窗帘、窗帘 轨道 保留、修改、合并 保留、合并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按成品考虑。 移入、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十四、石材面防护 剂 增加石材防护处 理子目 十五、成品保护 取消 防潮层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合并、修改 合并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铝型材不再区分颜色。 取消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取消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17-105~-108 17-109-110 18-84 17-111-112 17-113 17-114 17-115~117 18-85~86 18-87 18-88 18-89 18-90~92 十四、柜类、货架 17-118~139 18-93~114 整人工含量。 取消 取消花式木隔断 合并、修改 合并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铝型材不再区分颜色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取消 硬木折叠隔断制安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 增加成品卫生间 隔断 增加成品卫生间 小便斗挡板 保留、修改 保留原有子目,调整人工含量。按成品安装考虑。 十七、柜类、货架 保留、修改 不新编此类子目,家具定额子目只做参考使用。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说明部分
序号 第二条 条纹 2004版 本定额招牌分为平面型、箱体型两种,在此基础上又分为简单、复杂型。平面型是指厚度在120mm以内在一个平面上有招牌。箱体型是指厚度超过120mm,一个平面上有招牌或多面有招牌。沿雨缝、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简单型招牌是指矩形或多边形,面层平整无凹凸面者。复杂招牌是指圆弧形或面层有凹凸造型的,不论安装在建筑物的何种部位均按照相2014年修编版 本定额中招牌、灯箱不再区分平面型、箱体型、简单型、复杂。各类招牌、灯箱的钢骨架基层制作、安装套用相应章节子目,按吨计量。 应定额执行。 第六条 第七条 ??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磨圆边”调整为“异形加工等” 本定额中的石材磨边是本定额中的石材磨边是按在现场制作加工编制按在工厂无法加工而必的。 须在现场制作加工考虑的。 增加:该部分定额子目仅供参考使用。 增加:石材的镜面处理另行计算。 增加:石材面刷防护剂是指通过刷、喷、涂、滚等方法,使石材防护剂均匀分布在石材表面或渗透到石材内部形成一种保护,使石材具有防水、防污、耐酸碱、抗老化、抗冻融、抗生物侵蚀等功能,从而达到提高石材使用寿命和装饰性能的效果。 (2)工程量计算规则部分 序号 条文 2004版 2014年修编版 第一条 平面型招牌基层按正立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面头影面积计算,箱体式以平方米计算。 钢结构招牌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条 沿雨棚、檐口或阳台走向删去 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按延长米计算。 调整为:按外围延长米计算。 石材及块料磨边、胶合板刨边、打硅酮密封胶,均按延长米计算。 暖气罩按外框投影面积计算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七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石材线磨边加工及石材板缝嵌云石胶按延长米计算。 门窗贴脸按门窗洞口尺寸外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双面钉贴脸者工程量乘以2;挂镜线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暖气罩、玻璃黑板按外框投影面积计算。 防潮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删除防潮层,增加;石材防护剂按实际涂刷面积计量。 1.大理石洗漱台板工程量1.石材洗漱台板工程量按按平方米计算。 展开面积计算。 3.镜面玻璃带框,按框的2.无基层成品镜面玻璃、外围面积计算,不带框的有基层成品镜面玻璃,均镜面玻璃按玻璃面积计按外围面积计算。镜框线算。 条另算。 4花式隔断、网眼木隔断删除 (木葡萄架)均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三、使用当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本章定额中除软件、钢骨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外,其余均未包括油漆、防火漆的工料,如涉及涂刷油漆、防火漆,套用油漆章节的相应子目。
2.本章等额中招牌,灯箱不再区分平面型、箱体型、简单型、复杂型。各类招牌,灯箱层面子目中不包含钢骨架,其钢骨架基层的制作、安装套用相应章节子目,按t计量。灯箱的面层按展开
面积计算,铝塑板铣槽人工已经包含在铝塑板灯箱面层的定额人工费中。
3.本章定额中美术字安装时指成品单体字的安装。不论字体形式及字基底层,均执行本定额。
外文或拼音字母,应按中文意译后的单字或单词计量(不以字母字符个数计量)。定额中字的材质分为有机玻璃字,亚克力等橡、塑字安装套用有机玻璃字安装子目。
4.本章定额中压条,装饰条线均按成品线条考虑。不论其规格大小及造型纹样,均按外围延长米计量。
5.石材装饰线按成品考虑,包含磨边、倒角、抛光等所有加工费用。
6.本定额中的石材磨边,墙地砖45°角磨边子目,是按出于工艺工序需要在工厂无法或不便加工而必须在现场人工持械加工考虑的。实际在场外机械加工时,应另行计价。
7.本定额中的打胶子目按延长米计量,使用不同种类不同包装规格胶时,按设计换算胶的种类及含量。
8.镜面玻璃如设计车边,相关费用应计入主材价格中。 9.石材洗漱台板的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刚才含量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10.本定额检修孔、成品检修孔子目中已包含开孔费用。 11.窗帘布的工程量按成品窗帘布的展开面积计算,窗帘配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12.石材防护剂按实际涂刷面积计量,即假设在石材板块的六个面全部涂刷防护剂,则须按石材板块六个面的展开面积计量。 13.本定额中的柜类,货架子目仅供参考使用。
第十九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
一、编制内容
本章包括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和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系数两节,共36个定额子目。
按照13计算规范的要求,建筑物超高费以建筑面积作为计量单位,单独装饰工程由于不同装饰工程人工含量差异大,不能将低、中、高档装饰严格区分,仍以降效系数形式体现。 二、与04定额相比的变化情况 1.子目数量
子目数量、步距划分同04计价表,未调整。
序号 1 2 内容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系数 小计 04计价表数量 18 18 36 14计价表数量 18 18 36 变化情况 不变 不变 不变 2.项目设置主要变化情况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包含内容调整:
04计价表中超高费包含高压水泵摊销费、高层施工工人降效、垃圾管道摊销、机械降效费用。根据13规范要求,调整为:高压水泵摊销费、高层施工工人降效以及人工降效带来的机械降效、上下联络通讯费用。垃圾管道因施工现场实际不设置取消。
(2)组价形式调整:
将04计价表的以金额表现的人工,机械费调整为人工,机械含量,便于今后单价变化后的调整。 3.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变化情况
(1)按照13规范要求,调整为计取超高费用条件是:满足层数6层以上部分或檐口高度超过20m以上部分。相对04计价表增加了层数6层以上,但楼面高度不超过20m部分可以按建筑面积计取超高费的情况。
(2)明确在本章中,对于层高超高3.6m的楼层,要计取层高超高费的前提条件是该楼层面高度在20m以上或6层以上。 三、编制数据 1.人工降效
根据檐高在20m左右的工程人工消耗量指标,考虑到精装修工程基本单独发包,土建项目往往只承担公共部分的简单装修,人工降效的人工含量调整按每㎡建筑面积3.5工日计算。
高度(M)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20~80 20~90 20~100 20~110 20~120 20~130 20~140 20~150 工日X降效系数 3.5*5% 3.5*7.5% 3.5*10% 3.5*12.5% 3.5*15% 3.5*17.5% 3.5*20% 3.5*22.5% 3.5*25% 3.5*27.5% 3.5*30% 3.5*32.5% 3.5*35% 工日/㎡ 0.18 0.26 0.35 0.44 0.53 0.61 0.7 0.79 0.88 0.96 1.05 1.14 1.23 20~160 20~170 20~180 20~190 20~200 3.5*37.5% 3.5*40% 3.5*42.5% 3.5*45% 3.547.5% 1.31 1.40 1.49 1.58 1.66 2.高压水泵摊销
高压水泵配置按照消防要求,必须一台使用,一台备用。按泵扬程进行分级,同扬程泵含量取定相同。
高度(m) 水泵 基础定额台班含量 0.0317 0.0347 0.0357 调整后台班含量其中50%正常施工,50%为停滞 0.041 0.041 0.034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20~80 20~90 20~100 20~110 20~120 20~130 离心水泵扬程50m以内 离心水泵扬程5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00mm扬程120m以内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20m以上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0.0372 0.034 0.0388 0.034 0.0403 0.034 0.0419 0.034 0.0446 0.034 0.0465 0.034 0.0481 0.027 —— 0.027 20~140 20~150 20~160 20~170 20~180 20~190 20~200 扬程120m以上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20m以上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下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下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下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上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上 电动多级离心泵出口直径150mm扬程180m以上 —— 0.027 —— 0.022 —— 0.022 —— 0.022 —— 0.018 —— 0.018 —— 0.018 3.上下通讯联络费用
参照01定额,按20m以上每层施工天数15天,每天一个台班,每层建筑面积约1000㎡考虑,高度在50m内用3个对讲机:3*15/1000=0.05台班/㎡,人工0.05工日/㎡
高度在100m内用5个对讲机:5*15/1000=0.08台班/㎡,人工0.08工日/㎡
高度在200m内用7个对讲机:7*15/1000=0.11台班/㎡,人工0.11工日/㎡
4.高层施工人工降效对应的机械降效
根据工程已结算资料,机械费(不包含垂直运输费)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考虑到在基础部分机械费用使用多,以及去除地面
水平运输机械,20m以上部分机械费用按5%*30%=1.5%计算。工程造价按檐高20m建筑物1300元/㎡考虑。20m部分机械费为1.5%*1300=1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