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5-4.901.27型汽轮机组运行规程 - 图文 下载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一条 汽轮机和所属设备应有制造厂的金属铭牌。

第二条 汽轮机和附属设备应有本厂设备编号,各系统管道走向应有明显箭头标志,并按规定涂上不同颜色和色环。各阀门应挂上编号牌,并标明开关方向。 第三条 汽轮机组应有本要机组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 有关技术规程、制造厂的运行说明书、安装说明书、有关图纸和系统安装记录。

2、 制造厂的试验记录、交接试验记录、运行中的试验记录。

3、 有关汽轮机的运行、检修和开停机记录,包括大修中进行的叶片检查和频率试验,以及调节系统的试验资料等。

4、 运行规程历次修改本。

5、 设备事故和异常运行记录。 第四条 值班人员工作岗位应有

1、 本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2、 本机组的热力系统图、调节油系统图。 3、 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值班记录。

4、 必须使用的工具、如听针、扳钩、扳手、手电筒、油壶、振动表等。 5、 消防用具。

第五条 汽轮机调速系统应达以下要求:

1、 调节系统调节性能

(1)当汽温、汽压、真空正常和主汽门开启时,调整系统应能维持空负荷运行。 (2)当汽轮机在额定负荷额定转速下运行,瞬间由额定负荷甩至零时,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空转,转速不得超过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 (3)汽轮机的速度变动率3~6%,最小不低于2.5%。 (4)调速系统迟缓不≤0.25%。

(5)汽轮机在运行中调速系统应能保持给定的电负荷和热负荷,当负荷变化时,调节汽门应能正常、平稳的关小或开大。

2、 危急保安器

汽轮机危急保安器在制造厂的转速范围内(一般为额定转速的109%~112%)动作,并能保证自动主汽门、调节汽门、抽汽逆止门关闭,危急保安器动作后的复位转速,一般应大于额定转速。

第六条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汽轮机启动和投入运行。

1、油质不合格或主油箱在高压油泵启动后油位降到-100mm。 2、启动油泵工作不正常。

3、转速表和其它重要监视仪表不正常。

4、任一保安装置动作不正常,以及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抽汽逆止门卡涩不能关严。

5、电动盘车装置运行不可靠。

6、汽轮机在启动过程中,振动大于0.075mm(轴振),或在过临界转速时,振动大于0.15mm(轴振),不能消除时。

7、汽轮机在启动过程中,汽缸和轴承内部有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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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调速系统不能维持空负荷运行和甩去全负荷后不能控制转速。 9、505E自检不合格。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正常启动和运行,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检查油箱油位应正常。

2、检查辅助油泵的低油压保护启动装置和润滑油压降低时声光信号动作正常。 3、检查汽缸膨胀指示器,转子轴向位移指示器和保护装置应动作正常。 4、抽汽逆止门动作不正常时,禁止投油汽。 5、保证各辅助油泵工作正常。

6、靠近油系统的高温管道,阀门等保温装置良好,并在油系统管道接头处装防止漏油到高温管道上的隔置设施。

7、在油系统内不常操作的阀门上(如冷油器的进出口门,油箱放油门等),装好防误操作的装置。

8、防止高压加热器水管破裂后满水和进入汽轮机内的自动保护装置应动作正常。 第八条 运行中的透平油的质量特别是新透平油的质量应符合电力技术管理法规第377条文规定。

第九条 各主辅设备、管道、各层地面、地沟以及门窗均应不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完整,地面应平整,沟道上应有盖板,运行转层栏杆下应装好护板,现场有充足的照明装置。 第十条 自动主汽门、调节汽门以及其它主要阀门应有行程指针,反扣阀门应有开关方向的标志。

第二节 重要的操作规定

第十一条 汽轮机组和附属设备的启动、停止和事故处理,运行方式的变更均在班长的指挥下运行。

第十二条 下列工作必须在工段主任或工艺技术员或主任专门指定的人员监护下进行。

1、大修后汽轮机组的启动。

2、危急保安器的定期超速试验。

3、调节系统的静态、动态试验,包括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 4、重大设备技术改进后的试验或启动。 5、带负荷清洗叶片。

6、机组运行中对冷油器进行切换操作。 7、清洗运行中油系统上的滤网。

8、冷却水系统的切换操作,包括运行中停下半边凝汽器进行清洗。 9、加热器的投入和停止使用。

10、停下给水泵准备检修前的倒闸操作和检修后的启动。 11、主蒸汽给水管路中的切换操作。

第十三条 重要的切换操作,应有操作票、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

发布切换操作命令和操作前,应按有关系统检查预定的操作程序,保证正确。在处理事故时,允许不填写操作票证进行操作。

第三节 汽机运行人员的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在独立工作前,必须熟悉与本身业务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在工作中除应注意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之外,还应遵守下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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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规定。

1、服从上级领导,正确执行各项指示,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禁止非工作人员靠近设备。

3、注意监护运行中的设备,在未得到值长和班长许可前,不许检修人员在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

第四节 信号盘的使用

第十六条 联系信号使用规则

`1、联系信号是主控室和汽机操作人员相互联系,配合操作的工具。

2、在发出联系信号时,必须先发出“注意”信号,否则所发信号无效。

3、发现信号发错或需要更改时,必须先发出“更改命令”信号,当收到此信号后,应立即复归,以等待正确的命令。

4、当收到对方联系信号后,应立即执行,必要时可在执行后用电话相互了解发出信号的原因和执行结果。

5、收到“机器危险”和“停机”信号后,不应立即复归,应对照表指示无误后方可复归,并迅速执行。

6、每次交接班巡回检查时,试验一次联络信号,试验后双方告之正常,然后正式使用。

第十七条 汽机给主盘信号的代表意义

1、“注意”——召唤对方注意。 2、“减少”——汽机因故障或其它原因,要求减少一定负荷,每发一次“减少”信号,减少负荷500KW。

3、“可并列”——汽机已定速可并入电网或在已并网时,表示一次加负荷500KW。 4、“汽机调整”——汽机自己用505E调整电负荷。 5、“更改命令”——上次信号发错,无效。请对方等待正确信号。 6、“机器危险”——汽机发生故障已打闸停机,自动主汽门已关闭,要求主盘解列发电机组。

7、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可按发电机事故按钮

(1)发电机本身发生故障,须立即停止发电机运行。

(2)当打闸停机后自动主汽门关闭,已向主盘发出“机器危险”信号,而本机仍未和电网解列。

第十八条 主盘发给汽机信号的代表意义:

1、“注意”——召唤对方注意。 2、“增加”——通知司机增加负荷,每发一次“增加”信号,增负荷500KW。 3、“减少”——通知司机减少负荷,每发一次“减少”信号,减负荷500KW。 4、“已并列”——通知司机,发电机已并入电网。 5、“已断开”——通知司机,发电机已和电网解列,并已灭磁,当司机收到此信号,未得到值长的命令时,不应将汽轮机停止。

6、“停机”——通知司机,应打闸停机。 7、“更改命令”——通知司机,上次所发信号错误,无效,应等待正确信号。 8、“电话”——召唤对方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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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汽轮发电机组的规范和特性

第一节 汽轮机本体设备特性

第一条 简介

产品代号 产品型号 制造厂家 投产日期 额定功率/最大功率 额定转速 旋转方向 级数 临界转速 额定转速时振动值 临界转速时振动值 汽轮机本体重量 MW r/min r/min mm mm t t t t m m

K5861 C25-4.90/1.27 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1日 25/25 3000 顺时针(顺汽流方向) 一级双列调节级,一级单 列调节级,十级压力级 1477 ≤0.075(轴振) ≤0.15(轴振) 78 25 25 13.9 7.505×4.97×2.840 (L×W×H) 0.7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汽轮机安装时最大件重量 汽轮机检修时最大件重量 转子重量 汽轮机外型尺寸(运行平台以上) 汽轮机中心标高(距运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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