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 实施指导纲要》编制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指导纲要》的必要性
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统筹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是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广大中小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学生德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呈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但是,还存在不少影响德育成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标碎片化,各学段德育目标交叉错位、层次不清,缺乏有序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二是内容抽象化,德育内容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存在口号化、概念化现象,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三是课程实施片面化,重视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的主渠道作用,忽视和淡化了其它学科的德育功能;重视了德育理论与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的德育实践能力的培养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学生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使德育目标有序渐进、德育内容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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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生活实际,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指导纲要》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指导纲要》分为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
《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统筹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课程,将小学、初中、高中的德育课程目标、内容等进行一体化设计,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内容目标,切实解决学段德育目标不清晰、课程内容简单重复等问题,增强教学活动和评价活动的可操作性,提高德育课程的主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4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内在德育价值,强化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突出学科独有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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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纲要》以弘扬传统美德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宗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为主要学习内容,突出齐鲁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
《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系统归纳了12个中小学学生实践活动类型,强化了活动的主题化、生活化、序列化设计,充分发挥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拓展德育空间,丰富德育形式,增强学生的道德体验和道德实践能力。
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外,《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的框架结构主要分为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案例四部分。
——德育特点。指学科(活动)特有的育人价值和教化功能; ——德育范畴。指学科(活动)内容所蕴含的德育要素,强调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
——实施建议。结合具体教学内容,对学科(活动)德育实施提出建议;
——评价案例。根据德育特点、德育范畴,给出3-5个典型评价案例,供教师参考。
三、预期达到的效果
(一)建立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体系。《指导纲要》在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等方面充分体现“一体化”要求,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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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中小学各学段有机衔接、前后贯通、有序递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横向上,挖掘各学科、实践活动所蕴含的德育因素,发挥其特有的育德功能,实现全科育人、全员育人。
(二)指导实际教学。《指导纲要》明确了各学科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建议,有利于教师准确把握教书育人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学科特点和优势,围绕育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传道”与“授业解惑”的有机统一。
(三)提高育德成效。实施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丰富了德育载体,有利于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提高育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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