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针对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隐患进行排查治
理,对尚未完全消除的隐患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组织应急演练,防止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5.2 预警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各分支机构、基层企业在上级单位发布应急预警期间,本单位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天8:00和20:00前向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6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过程。
6.1 报告与接警
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单位在全力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的同时,尽快确定事故(事件)影响(或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踪情况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按照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上级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突发事故(事件)即时报告》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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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设立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为:
010-51966000,62270006;传真电话:(010)62270505。接到突发事故(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并抄送集团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名单见附件)。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6.2 响应级别确定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3.2”条规定,向安全生产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响应级别。
6.3 分级响应
6.3.1 发生Ⅱ级响应事故(事件)时,集团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进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如下应急准备:
(1)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进一步收集事故(事件)进展信息,跟踪救援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领导指示,向事发地传达应急救援指导意见。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酌情派员到现场,了解事故(事件)情况。
(3)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事件)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单位前往事发地点,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4)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情况通知相关部门与基层企业。
6.3.2 发生Ⅰ级突发事故(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开展工作:
(1)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立即请示应急处理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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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通知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召开首次应急工作会议,(2)根据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委派有关工作
研究处臵意见;
组前往事发现场,按照职责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其他各项工作;
(3)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调动系统内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必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及时通过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事故(件)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6.4 监测与评估
由相关分支机构、事发单位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发展态势级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6.5 信息发布
Ⅰ级应急响应时,视情况,由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Ⅱ、Ⅲ级应急响应时,由相应分支机构或直属企业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相关新闻发布工作。
6.6 应急结束
事故(事件)现场得以控制,或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定灾害经济损失和灾后重建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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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报告。
事故(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事故(事件)应
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7 后期处臵 7.1 善后工作
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善后处臵工作,包括人员安臵、补偿,恢复、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事件)影响,妥善安臵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企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7.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发生后,各级保险事务管理部门及时开展企业保险受理和理赔工作。
7.3 事故调查报告、应急工作总结与评估
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责任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应急响应结束后,有关单位应做好预案的持续改进,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报告逐级报至集团公司。
8 应急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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