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超市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操作流程 下载本文

8、促销管理费 供应商在门店设立促销员所支付的费用。 9、扣点返利 包括月返、运费返、季返、年返等

10、DM广告费 供应商在DM海报登载商品促销信息所支付的费用。 11、促销费 供应商在商品促销特价期间,向本公司贴补的差价。

12、转户费 供应商发生名称、账户变化或更换供应商所支付的费用。

13、财务转账费用 门店发生的需要有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包括报损、折扣、让利、抽检、赠送等费用。 14、其他 临时费用,包括押金利息、汇款奖励、商品进货折让等等。 二.费用录入

采购部门在签字合同或临时协议后,将合同或协议所约定的通道费用详细填写通道费用申请单同时交商品管理部和财务部登记入账(费用申请单应注明收取日期),财务部结算员将通道费用输入财务费用帐套。但财务转账费用和DM费由财务控制和录入(仅录入进销存系统)。 三、费用管理

所有费用项目必须是分部门分类别的,而且必须要有明确的收取时间,财务结算员必须每月统计当年度已收、未收或以对账未付款的数据,并对以往年度的未受费用进行签控,及时通报财务经理。 四、费用核对

所有费用的录入时在进销存系统和财务账套中同时进行的,也就以为着双方的费用明细应一致,财务复核员在付款复核过程中,根据电脑结算单所提供的费用明细在财务账套中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及时沟通,年终结束后,将本年度的所有费用核对。 五、费用变更

合同或协议所约定的费用,金额或收取日期发生变化,必须由采购责任人提供申请报告,经供应商确认后,报采购总监签字同意方可变动。然后一式俩份分别交商品管理部和财务部变更。

第四章、结算审核 一、结算审核 1、账单审核

财务结算员在完成单据结算后,将送货清单及电脑结算单交复核员复核,复核员根据电脑结算单中送货单合计金额与供应商供货单金额核对一致后,填写付款通知单。准确填写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供应商代码、柜组、对账金额、扣除费用、实际付款金额。代销账须注明结账日期,进销账须查财务应付款余额及当期实时库存 2、费用审核

结算员在结算过程中,会将结算日当期为止的所有费用扣除,复合员根据结算单中的明细费用在财务账套中进行核对,一招费用录入原则,进销存系统中的费用与财务帐套中的费用明细时完全一致的,如有差异,及时通知采购责任人。 3、税票审核

(1)增值税发票收取

供应商根据付款通知单中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原则上开票金额可减当期促销费、或者返利金额,复核员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仔细审核开票日期(开票90日内有效)、双方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税号、销货清单、开票方税务章等。无误后方可收取。 (2)收购凭据开具

对经营生鲜及农副产品的供应商,则必须提供自产自销证明,我公司财务人员根据证明自行开具收购凭据,用于月末抵扣。 二、结算预警

结算过程中,必须注意的几点: 1、代销结算 (1)账期问题

因为所有合同存在账期,代销是按销售借款,有时销售已经实现,但是结算单据账期未到,未能借款。或者结账过头,实际应付款小于库存(也就是不允许代销打预付款的原因)。万一清场退货给公司造成损失。

解决办法:每月26日结算员分柜组打印当月所有代销供应商销售清单,装订成册,当发生结算时,及时在销售清单上勾销,并注明结算差额(实际销售——送货单金额),以备下月调整。 (2)代销借款额差异问题

代销商在特价促销期间,如有买一送一商品,往往赠送的商品不会体现销售,或者当商品金价发生变化时,销售金额也随之发生变化,最终造成供应商实际应收款(送货额)≠销售金额+实时库存。 解决方法:定时对代销商进行清算(公式参照代销结算),一般为半年一次,也可随时调整(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赠送商品在活动结束后,退清所有存货后方可另行结算,不受销售额限制。 2、经销账的应付款与库存问题

它不存在销售及库存问题,只要合同约定账期一到,就可结款,这样往往就会出现应付款已经所剩无几,而库存却还积压过多,供应商一旦终止合同,后果严重。这一方面也反映了该商品的库存不合理性。

解决方法:在经销付款通知单填写当期应付款、当期实时库存及倒挂资金,并通知采购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进确认后方可付款。、

以上三种情况是系统无法解决的,只能靠财务人员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把关,加以控制。代销账应该定期清算,及时调整库存及应付款幅度。进销账

在合同洽谈中是否可增加一个铺地金额,或者根据库存比例调整付款金额。

第五章、付款流程 一、账单移交

结算过程结束后,就进入付款程序,复核员将当日所有已开具税票的付款通知单汇总登记清单,一式俩份,详细填写移交日期、供应商名称、对账金额、应扣费用、实付金额后,交银行出纳签收,银行出纳根据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清单一份由出纳保管,一份由复核员留底。

二、资金安排

银行出纳每星期六将本星期所有的付款通知单交采购总监(或总经理)签字排款,并及时提供银行余额及本月已排资金总额供参考,完成上述工作后,出纳员在汇总清单中填写各供应商的付款日期,以供查询。

三、定期付款

为合理利用资金及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付款日期排为每月的15-18日和27-30日,出纳员在每期付款日到临前俩天填写好当期所付供应商的转折支票及电汇但,保证付款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及时与银行进行沟通,询问余额,避免空头支票的签发。对当期未能付款的付款单顺延下期付款日第一时间支付。 第六章 其他 一、合同清算 1、到期合同清算

财务结算员在对供应商的合同到期后第一次结算过程中,须对供应商进行清算,照合同条款及费用明细,主要是当期末付费用、年终返利、销售及毛利的保底。清算列清单,差额部分一次性扣除。 2、清场结算

由供应商出具清场函(加盖公章),经采购总监同意后,交采购部门淘汰产品、处理库存,由商品管理不签字确认后,方可清算。 二、财务与系统对

每月财务账结束后,财务对账员将本月财务账套内的供应商余额表,按柜组分别打印,并与进销存系统中25日为止各供应商结算金额进行核对,剔除25日后已对账未付款金额,双方余额应一致。 三、供应商对账 1、对账条件

供用商如果要核对当期预额账,必须提供厂方对账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所有未结算送货清单,结采购总监或经理、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对账。

2、对账程序

财务对账员在收取对账函和清单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账工作,经双方确定对余额后,填写对账余额单,一式两份,双方加盖公章,各自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