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受关系的分类
所谓的“授受”,就是“授”(给予,授予)和“受”(接受)的结合。日语的授受关系主要分为两大类:
1:物的授受(物のやりもらい、物の授受) ~をあげる~をもらう~をくれる
2:动作的授受(動作のやりもらい、動作の授受) ~てあげる~てもらう~てくれる
“あげる”、“もらう”、“くれる”三者都是他动词。掌握授受的话,必须先弄清楚这三个词的意思。这三个词的掌握是基础的基础,请你无论如何按照下面的归纳给我记下来。我归纳如下。 あげる:我(我方)给别人东西 もらう:我(我方)从别人处得到东西 くれる:别人从我(我方)处得到东西 二:物的授受
在讲物的授受之前,我先举几个例子。不过先申明,为了便于理解,翻译不是最符合文彩的。 例1:私は母にお金をあげました。 (我给妈妈钱。)
例2:私は母に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我从妈妈那得到钱。我从妈妈处领钱。) 例3:母は私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妈妈给我钱。) 上面我们讲过,
あげる:我(我方)给别人东西 もらう:我(我方)从别人处得到东西 くれる:别人从我(我方)处得到东西
上面划线部分,就是“視点(してん)”的放置点。讲得通俗点,就是说话人站在谁的角度,或者说从谁的角度去叙述事情,所以我个人翻译为说话人的视角,或者说话人的角度。 说话人的角度的优先顺序如下:
我>我方>他人(私>身近な人(内)>外) 我们结合下列例子来理解。 (一)あげる的用法
例4:母は私にお金をあげました。(×)(母亲给了我钱。)
例5:山田さんは妹にお金をあげました。(×)(山田给了妹妹钱。) 例6:妹は母に花をあげました。(○)(妹妹送了花给妈妈。)
例7:李さんは山田さんに花をあげました。(○)(小李送了花给山田。)
为什么例4和例5不对呢?因为あげる的“視点(してん)”在主语(あげる:我(我方)送东西给别人),即说话人应该站在我(我方)的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从上面的说话人的角度的优先顺序看得出来,例4中的授受的双方“母亲”和“我”中,我是优先于我方的母亲的,所以应该优先站在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如果母亲做主语,即站在母亲的角度叙述这个事情,这个和上述“視点”的优先顺序是相冲突的,因此不对。
例5中,授受的双方有山田和妹妹,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和山田比起来,妹妹是家人(或者亲人),山田相对而言就是外人了。换句话说,说话人和妹妹的心理距离比较近,相对而言,和山田的心理距离比较远。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优先站在我方(或者说是心里距离近的人、亲人)的角度去叙述这个授受的事情。例5是山田さん做主语,很明显是站在山田角度去叙述事情了,这个和“視点”的观点明显相违背。 那么为什么例6和例7对呢。例6中,妹妹和母亲均属于“我方”的人、所以从妹妹角度出发去叙述这个事情,当然没有问题。
例7中的,对于说话人来说,小李和山田有可能均是“他人”,那么从小李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当然没有问题。或者这样理解,说话人和小李关系比较亲近(心理距离近),和山田相对疏远,所以说话人优先站在小李角度去叙述这个事情。 (二)もらう的用法
例8:李さんは私に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小李从我这里得到钱。) 例9:妹は私に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妹妹从我处得到了钱。)
例10:李さんは山田さんに花をもらいました。(○)(小李从山田处得到了花。小李收到了山田的花。) もらう:我(我方)从别人处得到了东西。“視点”在主语我(我方)。例8中授受的双方:我、小李。很明显,这个时候要优先从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而不是从小李的角度。例8小李是主语,很明显,是站在小李的角度去角度去叙述事情的,这和“視点”原则想违背。例9也是一样,比起妹妹来,应该优先从我的角度去叙述事情。例10正确,授受的双方中,说话人和小李的心理距离比较近,所以从小李的角度去叙述事情了。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说话人均认为小李和山田均是外人,这个时候从谁的角度去叙述均授受均不
违反“視点”原则。 (三)くれる的用法
例11:私が母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我给了妈妈钱。) 例12:弟は李さん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小李给了弟弟钱。) 例13:李さんは弟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小李给了弟弟钱。)
例14:李さんは山田さんにお金ををくれました。(○)(小李给了山田钱。)
くれる:别人给我(我方)东西。这个要注意,如くれる的意思就是“别人给我(我方)东西”,所以他的“視点”是在接受方的“我(我方)”。下面结合上述例子看。
用了くれる,主语应该用他人,接受人应该优先我(我方)的人。例14中,我和母亲是授受的双方。按照“視点”的优先顺序,接收方应该是比起母亲来要优先我。因此例11不对。
例12中,授受的双方是小李和弟弟。くれる的语义决定了,接收方应该优先我(我方)的人。然而很明显,例12中接收方是小李,而不是属于“我方”的弟弟,即不是离说话人心理距离更近的弟弟。所以例12不正确。相反的,例13的表达正确,不过意思和12不一样了。例13之所以正确,就是接收方优先了心理距离近的弟弟而非小李。可能有的同学会钻牛角尖,说我和弟弟关系不好,和小李关系好,这样的话例12不就可以了吗。不过我们要清楚,按照一般的观念来说,弟弟是家人啊,是我方的人,家人啊,而李さん怎么说你都是用了“さん”来尊称的啊。当然例15、例16的表达是我认为均是可以的。 例15:弟は(私の)彼女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弟弟给了我女朋友钱。) 例16:(私の)彼女は弟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我女朋友给了我弟弟钱。)
当然,这就要看你怎么理解了。可以理解我的女朋友和我的弟弟均是自己人,所以站在谁的立场出发去叙述这件事都可以。或者例15理解为我的心理距离和女朋友比较近,例16中理解为我的心理距离和弟弟比较近。反正只要不违反“視点”的原则即可。 (四)提示主语动作的对方的に
我相信,很多人对于授受关系的に的用法很不好理解,尤其是在老师讲了あげる用法中的に是“物的到达点或者是接受人”后,もらう句中的に不知道该如何理解。
我希望大家按我下列的方式去理解授受关系的句子中的“に”。我很喜欢告诉学生,你别看书上的,按照我的方式去理解“に”。其实,“に”只要理解为 “主语的动作的对方”(日语中称为“相手(あいて)”)
即可。我想这样你肯定还是不理解的。没有关系,我结合上述例子给您一一道来。
众所周知,所谓的授受,肯定有送的一方,还有接受的一方。送的一方做主语的话,那么接受的一方就是主语的对方。同样的,接受一方做主语的话,那么送的一方同样也是主语的对方。我们看看上面举的例1.
例1:私は母にお金をあげました。(我给妈妈钱。)
例1中,我是送这个动作的送出方,那么我的“送”这个动作的对方就应该是妈妈,即我的对方是妈妈,妈妈用に提示,表示主语的对方。同理,
例2:私は母に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我从妈妈那得到钱。我从妈妈处领钱。)
例2中,主语我是“收”这个动作的接收方,因为是授受,肯定还有一方。那么主语“私”的对方妈妈就用に提示。例3中也一样理解。
例3:母は私にお金をくれました。(妈妈给我钱。)
例3中,主语母亲是“送”这个动作的送出方,授受有双方,所以主语“母”的对方“私”就用に提示。 当然,もらう句中的に可以用から代替,举例如下。 例17:私は母に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 例18:私は母からお金をもらいました。 ~てあげる的用法 接续:
动词て形+あげる
例: 読む→読んで→読んであげる
形式: ~てやる:主语为主语的下属、晚辈,动植物等做某事 ~てさしあげる:主语为主语的长辈,上司等尊长做某事 上一讲我们讲的“物的授受”中讲到 あげる: 我(我方)把东西给别人 此一讲中则为“动作的授受”,因此 ~てあげる: 我(我方)把动作给别人 即:我(我方)为别人 做 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