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史上的地位》(《2004论文集》)、王蕴智《商代文字基本字形结体分析》(《殷都学刊》2期)等。
(五)甲骨辨伪、校重、缀合、文例文法。
蔡哲茂《〈甲骨文合集〉辨伪举例》(《第十五届中国文字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以下简称《十五届论文集》)指出《甲骨文合集》中有15片甲骨上有伪刻,包括6882、27110、15544、15822、27199、35311、41606、30045、20689、10372、32538、34353、40730、31068、35273。
王蕴智、齐航福:《〈甲骨文合集补编〉相重著录号校勘》(《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指出了《补编》中单片自相重复、单片与缀合片重复、缀合片自相重复的情况。
台湾历史语言所蔡哲茂《甲骨缀合续集》(台北,文津出版社)继其前著《甲骨缀合集》缀合361组甲骨的收获,又找到182组,是本年甲骨缀合方面最大成果。此外,解放前中央研究院一至九次的殷墟发掘中有许多未曾著录于《殷虚文字甲编》的碎甲骨或无字甲骨,也正由蔡哲茂先生负责整理缀合。
林宏明《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续》(《十四届论文集》)《殷墟甲骨文字缀合新例三》(《十五届论文集》)也分别发表了三十组新缀合的有字甲骨。
王恩田《两版征夷方卜辞缀合校正》(《中国文字》新廿九期)指出《甲骨文合集》36567、《甲骨文合集补编》11236两版征人(夷)方卜辞的缀合错误。
曹兆兰《殷墟龟甲占卜的某些步骤试探》(《考古与文物》3期)考察了殷人在龟甲上安排钻凿、记兆序及刻写对贞卜辞的习惯。
朱彦民《殷墟甲骨刻辞文例二题》(《殷都学刊》3期)》讨论了对贞卜辞左反右正及一些记事刻辞的文字刻写位置问题。
刘一曼、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H3的记事刻辞》(《2004论文集》)介绍、考释了H3记事刻辞并与组、宾组同类刻辞进行比较,提出“示”可读“至”,认为H3甲桥刻辞的特点是时代较早的反映、H3坑主人“子”有自己的贡龟来源、殷墟卜龟产地是多元的。
陈炜湛《读契杂记》(《2004论文集》)举出阅读材料时发现的若干则“天干连文例”、“卜辞误刻例”、“词语颠倒例”及研究中“因不明刻辞犯兆而误摹误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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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曹玮《对周原甲骨刻辞刻锋问题的研究》(《2004论文集》)指出周原甲骨刻辞刻锋有斜锋及中锋两类,讨论了刻辞刻锋与内容及刻手之间的联系。
雷焕章《在甲骨文中“茲”与“之”不同的用法》(《2004论文集》)认为二字的不同在于所指示者或与说话者有关,或与说话者所提及的事有关。
谭步云《武丁期甲骨文时间修饰语研究》(《2004论文集》)认为这些修饰语可表示过去、现在、将来、现在-将来四个时间概念,并提出其表现形态和存在方式可作为断代标准之一。
黄天树《说殷墟甲骨文中的方位词》(《2004论文集》)认为甲骨文方位词可分为单纯方位词和复合方位词,殷人除有基本方位“四方”之外,也已有中间方位“四隅”,构成八方,对方位划分已相当精细了。
张玉金《也论殷墟甲骨刻辞中“暨”的词性》(《殷都学刊》2期)主张甲骨文中“暨”不但有动词用法,也有介词和连词用法。
陈炜湛《甲骨文“允”字说》(《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允”字不仅常见于验辞,也屡见于命辞,在对贞卜辞中还有“允”与“不”对贞的现象,在这些用法中,“允”均有肯定、强调作用。甲骨文中有些“允”字句很难理解,文章推测其中的“允”有可能是人名。
相关论文还有[日]俞慰慈《甲骨文词汇的历时性双向研究——与真古文〈书〉动词的比较为例》(《2004论文集》)、贾燕子《甲骨文祭祀动词句法语义研究》(《殷都学刊》4期)等。
(六)甲骨断代。
林宏明《历组与宾组卜辞同卜一事的新证据》(《2004论文集》)认为《合集》17171与17168能缀合,证明“并”、“吴”不但并见历组(《屯南》2273),而且并见于宾组,特别是二例干支相合、辞例也都是少见“令葬我”,遂增加了历组、宾组同卜一事的较确切的一例。
林宏明《从一条新缀的卜辞看历组卜辞的时代》(《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缀合了《屯南》4050加《屯补遗》244,所得新版与《合集》32384内容相近、字体相同,皆为历组卜辞,但比《合集》32384多出“父”字,作者认为此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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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王父辈,很可能是父丁。
齐航福、章秀霞《〈甲骨文合集补编〉著录重片分期戡订》(《殷都学刊》1期)选出《补编》中分期相互矛盾的重片89组,并做了正确的分组分类工作。
林宏佳《形义分析与卜辞断代——以“帝”字为例》(《十四届论文集》)考察“帝”字在五期中的变化,就其字形字义的联系讨论了王卜辞的断代。
(七)殷商历史文化研究。
①制度。
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对商代分封制度做了全面、细致的论述。他发表《商代监察制度钩沉》(《史学月刊》9期)、《贞人为封国首领来朝职掌占卜祭祀之官》(《2004论文集》)等文,也大率融汇于此书中。
杜勇《商朝政区蠡测》(《2004论文集》)认为商朝是一个拥有内外服地区广土众民的统一国家,邑聚是最基层的区划单位,内服王畿区与外服方国区在行政区划体系上有二级制与三级制的不同。商朝行政区划体制受血缘关系的影响,中央集权化程度还不宜估计过高。
沈建华《卜辞所见商代的封疆与纳贡》(《中国史研究》4期)利用卜辞“四封方”、“封人”、“封于册”及方、奠、麓、地名与伯、侯、子、妇、臣的共名等材料,讨论商代封疆制和服制,并进一步考察卜辞所见的纳贡与组织管理,说明殷王朝政治统治秩序渐近成熟。
李绍连《中原诸侯国方国与商廷的关系》(《2004论文集》)认为诸侯国、臣服方国与商廷有从属的密切关系,它们都在商王强力控制下,不过是商王国域内的一种地方政权而已。
韩江苏《商代的“小臣”》(《2004论文集》)认为管理商王朝内部事务的小臣有高官显贵与从事专门职业两个层次,前者如小臣伊尹、禽、吴等,后者有管理农业的,有管理王室内部事务的,有参与军队的;担任小臣者有王室家族成员,也有来自方国部落的成员。
陆忠发《商代的史为王室卫队说》(《殷都学刊》3期)认为商代的史为商王或王之配偶等个人服务,应是王室的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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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詹鄞鑫《商代继统法新探》(《文史哲》5期)、涂白奎《从卜辞看商王朝的继统制度》(《史学月刊》9期)、郭胜强《蜀与殷商关系刍论——从甲骨文记载谈起》(《郑州大学学报》4期)、丁波《商代的巫与史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3期)也可参看。
②地理。
王震中《甲骨文亳邑新探》(《历史研究》5期)通过对征人方卜辞的考察,证明距离商地很近的亳就在今安阳东面的内黄或其附近,甲骨文中并无三亳并存的情形。
李雪山《卜辞所见商代晚期封国分布考》(《殷都学刊》2期)对49个侯、伯、亚、子、妇等封国的分布区域进行了考察。
沈建华《甲骨文中所见楚简“九邦”诸国》(《2004论文集》)考察殷墟卜辞中所见上博楚简“九邦”诸国,举出“丰”、“镐(
)”、“
(舟)”、“于(盂)”、
“鹿(甘)”、“黎(利)”、“宗(崇)”、“密(宓)”诸例,揭出上述诸国与文王联合“叛”商的史实。
沈建华《楚简〈容成氏〉州名与卜辞金文地名》(《古文字研究》二十五辑)指出《容成氏》所述州名与《禹贡》不同者可与卜辞金文地名相印证,与《舜典》亦有关联,可见《禹贡》成书前经过不同史官记录或口授夏史的过程,《舜典》有可能源自更早的原始记录,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
③军事。 韩江苏《沚
参加商王朝的军事活动浅论》(《殷都学刊》3期)评述了沚
在武丁时期战争中的作用与贡献。
齐文心《释读“沚戛稱册”相关卜辞——商代军事制度的重要史料》(《2004论文集》)认为沚是商朝重要封国,地处商之西北、长城一带。沚国以农业经济为主,负有抵御西北少数族群入侵并提供军赋的义务。“爯册”是商人的册命之礼,是周代册命典礼的雏形。
④宗教、习俗。
贾洪波《殷墟卜辞集合神主“示”之丛识》(《历史研究》5期)同意“下示”是大示以下的直系先王,认为《合集》22098中的下示应释为“二示”。指出《屯南》2707中的“
示”当释为上下示,卜辞中不存在“中示”。“二示”为主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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