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调中心设备检修申请管理流程使用说明
在主菜单中选择“调度计划”→“【SOP】日前停电检修计划管理”→“【省调】日前停电检修计划管理”菜单,进入设备检修管理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左边为任务导航树,将所有检修单和当前任务进行了分类。点击分类可以在右边得到相应的任务列表。
1.3 系统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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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调中心设备检修申请管理流程使用说明
2 提出申请
检修工作申请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左边的导航树上“提出申请”节点下有以下几个子节点:
? 草稿箱:存放新增或者正在编辑的,但还未提交的检修申请单。
? 退单箱:存放已经提交省调,但省调退回来的申请,原因可能是不合格或不批准。 ? 延期中:存放在审批过程中办理了延期的申请单。 ? 已作废:存放已经作废的申请单。
? 已发送:存放已发送至省调的检修申请单。若省调尚未受理的申请单,用户可以
使用“追回”功能追回此处的申请单。
2.1 新增及填写
在左边导航树节点上选中“草稿箱”,点击工具栏的“新建”按钮,将会出现以下填写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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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流水号”、“申请工作时间”、“申请单位”、“申请人”由系统自动填写。 编辑表单内容,操作步骤如下:
① 选择停电类型;备选内容:计划停电、临时停电、紧急停电、年月计划免申报停电; ② 选择工作单位;备选内容:本单位直调或许可的厂站; ③ 选择工作性质;备选内容:停电、基建、调试、停备;
④ 选择设备类型;备选内容:机炉、线路、主变、开关、母线、直流、保护、稳控安
自;
⑤ 选择申报类别;正常申报、延迟申报、补单申报; ⑥ 选择电压等级;备选内容:
1000kV/800kV/750kV/660kV/500kV/400kV/330kV/220kV/110kV/66kV/35kV/22kV/10kV;
⑦ 选择调度管辖;国调直调、国调许可、分中心管辖、分中心许可、省调管辖、省调
许可;
⑧ 选择施工受令单位;根据工作单位选择:对调度范围内的设备,当工作单位为非集
控站时,施工受令单位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为集控站时,施工受令单位为所属集控中心;对许可范围内的设备,施工受令单位为该设备所属调度机构。备选内容:本单位直调或许可的厂站;
⑨ 是否直接上报调度台:根据检修票停电类型,如果检修单为“紧急票”,可勾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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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直接上报调度台】按钮。该检修单将直接发送到调度台。
⑩ 填写申请工作时间; 申请停电时间默认为三天后的07:00到18:00,请根据实际情
况修改。
? 选择停电设备;点击“选择停电设备”连接,弹出设备选择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1、选择设备所属单位;2、选择设备类型;3、在搜索结果中双击设备名称,设备自动添加至界面上方已选中设备,在已选中设备框中的设备名称后面横线上点击选择设备状态;4、在手工填写区域,可填入没有列出的设备,点击加入手填按钮自动添加至界面上方已选中设备;5、点击“确认”退出编辑界面。注:此处设备为多选,如果有多个检修设备,重复①②③④步操作。左边树的根节点会根据所选工作单位自动定位。
? 填写停电范围及要求;在文本框中填写“停电范围及要求”; ? 填写工作内容; 在文本框中填写“工作内容”;
? 选择工作方案是否上报且满足要求;备选内容:是、否;
? 选择送电前涉网实验方案是否上报且满足要求;备选内容:是、否; ? 填写其他要求;在文本框中填写“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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