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公司)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提升全市烟草专卖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全面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水平,推动??烟草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意见》和省局(公司)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和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显著提升,加之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使得行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不断增大,随之而来的法律事务也急剧增加。当前,烟草行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社会形象和声誉损害。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烟草行业适应我国法治环境深刻变化的迫切要求,更是烟草行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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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合法科学原则。工作方法和措施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兼顾法律规定、行业政策、风险管理理论和企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方案、设计防控流程。
(二)注重预防原则。坚持以预防预警为主,力争把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控制在源头,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以事后风险处置为辅,达到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效果。
(三)全面覆盖原则。法律风险防控在纵向上应当贯穿于专卖管理、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全过程,在横向上应当融入到所有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全方位覆盖。
(四)持续改进原则。法律风险防控应当与行业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不断更新、完善和调整,确保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常用常新,持续有效。
(五)成本效益原则。优化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重要概念
明确概念,对于加深理解、指引方向、有效推进直至最终的落地运行,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内部活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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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履行义务,而对烟草经营管理和专卖执法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法律风险防控是指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控(监督)和事后处理等方式,预防、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或减少法律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指围绕行业总体发展目标,通过对法律风险源的梳理、识别、分析、评价,系统总结法律风险防控实践经验,建立风险目录、岗位职责、内控制度、工作流程、系统评
价等工作措施,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运行的有机整体。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推进顺利实施,市局成立构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卷烟营销、卷烟配送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审核并督促实施; 2.负责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担任。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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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审查和上报; 2.负责提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学习培训、搞好学习培训工作;
3.负责专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协助各科室、卷烟营销、物流中心的工作推进,并及时收集反馈信息;
5.负责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资料归档工作; 6.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市局各部门、卷烟营销中心、卷烟配送中心工作职责: 按照“纵到底、横到边”的工作原则,市局各部门负责以覆盖全市行业业务工作风险点的查找及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比如:市局专卖科负责全市行业县区局的专卖管理风险点的查找),请各直属单位做好配合。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底前)
根据省局和市局党组工作部署,依据本局工作特色,制订???局《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行业改革发展的意义、重要性,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共同防控法律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5年6月1日至11月15日) 1.查找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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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局提供的风险库,按照内部管理、专卖执法、生产经营三类,查找横向覆盖全市系统各业务环节的法律风险点。风险点查找的精准度直接决定法律风险防控的有效性,是开展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查找风险点要做到工作全面覆盖、工作人员全员覆盖、生产经营业务全过程覆盖和防控重点全覆盖。在“找准、找全”风险点的前提下,通过岗位自查、部门讨论、法律初审、会议决定等步骤,筛选、提炼、确定法律风险点。在全面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从业务类型、岗位职责等角度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框架,对风险点再次进行法律识别、确认。从业务活动类型和法律风险类型两个维度,对法律风险进行描述、分类,对每个法律风险设置相应的编号或名称,形成详细的法律风险清单。
2.评定风险等级
收集市局各部门和卷烟营销、配送中心查出的法律风险点,并会同各部门、卷烟营销、配送中心共同对收集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实现对法律风险的分级管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明确防范重点,以科学、实用为指引,结合全市系统实际,探索建立法律风险识别方法模型,对已识别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根据法律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程度的大小、发生几率的高低等情况,将法律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级风险,并将高等级风险作为重点防控对象。
3.制定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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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综合汇总法律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需要,突出“科学性、合法性、创造性、可行性、有效性”特点,围绕以下重点制定应对措施:一是梳理原有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根据法律风险点的所属类别,筛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已有的制度规定,对现有制度规定中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强,合法的防控措施要继续执行,反之要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做好:①以落实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等规定的法律审核程序,加强对内部管理行为的法律风险防控和监督;②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及全市系统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专卖执法、行政处罚等行为的法律风险防控和监督;③以落实反垄断、广告、商标、招投标、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烟草控制要求、烟草专卖系统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风险防控和监督。
二是研究制订新的防控措施。按照确定的风险清单,针对现有制度的盲区,研究制定“前期预防到位、中期监控深入、后期处置得当”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三)持续提升阶段(2015年11月15日至30日) 通过重点提醒、风险告知、法律意见书、工作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及时对针对性差、操作性不强、有效性弱及不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需要的工作机制、制度、流程、措施等进行修正完善,推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循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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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30日) 根据省局(公司)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法律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修正不足,完善制度,循环提升,推动全市烟草专卖系统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意义深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机关各部门和卷烟营销、配送中心要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人力物力到位,扎实开展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范围。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培训工作,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素养,做到人人懂法,事事守法。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专卖执法人员和生产经营人员法律教育,提升其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切实降低专卖执法和经营环节法律风险。市局各部门、卷烟营销、配送中心实行部门法律联络员制度,在本方案下发10日内,将本部门联络员名单报至法规科,加强法律风险信息的沟通、协调。
(三)明确目标,创新方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克服困难,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把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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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明确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稳妥工作,摸索出一套适合本单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方式方法。
(四)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要突出重大决策、管理规范制定、专卖执法、合同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劳动用工等重点环节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提高法律风险防控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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