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语法研究 下载本文

古汉语语法研究

导 言

一、研究内容

“古汉语语法研究”针对古汉语尤其是上古汉语中的一些语法现象或问题,提出一些专题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研究目的

深入探讨各种语法现象,弄清其来龙去脉和本质特点,同时结合专题分析,让大家了解和掌握一些相关的古汉语语法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激发兴趣和爱好,进而从事古汉语语法的研究和探索。

三、讲授方法 ?以专题形式进行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辅以练习思考 四、讲授专题

?“之”“其”活用研究 ?上古“为”尾句的演化 ?古汉语“为”字被动句研究 ?上古汉语“所”字与所字结构 ?古汉语“者”字的词性和功能

?先秦汉语“之”字的语法作用及其发展 ?古汉语主谓间“而”字研究 ?《诗经》虚词“止”研究 ?《诗经》虚词“式”研究

专题一:“之”“其”活用浅议

一、“之”“其”活用释义

什么叫活用?——《马氏文通》卷二:“指名代字用以指前文者……兼人物言,且兼人己言。”“惟?之?字无指与语者,?其?字所指,人己无分。”后来,有的学者认为“之”也有之与语者(第二人称),并把“之”“其”用于第一、第二人称叫做“活用”。

二、部分“之”“其”被误为活用 (一)错误例 (1)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 继之。”(《左传》宣公二年) 孔颖达《正义》:“士季谓赵盾曰:?子是正卿,今与子俱谏而不入,则莫之能继续为谏。?”

(2)西门豹曰:“至为河伯娶妇时,愿三老、巫祝、父老送女河上,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补》) 按,“来告语之”即“来告诉这件事”。

(3)庄辛谓楚襄王曰:“君王左州侯,右夏侯,辇从鄢陵君与寿陵君,专淫逸侈糜,不顾国政,郢都必危矣!”襄王曰:“先生老悖乎?将以为楚国祅祥乎?”庄辛曰:“臣诚见其必然者也,非敢以为国祅祥也。”(《战国策·楚策》)

“见其“的“其”被认为是庄辛对称楚襄王。其实是指示代词,指代庄辛严肃指出的襄王宠尊辛臣、淫逸侈糜、不顾国政的行为,不是指襄王这个人。

句子意思是“我的确看到了那种(或这种)行为必定是这样的结果啊!”

(二)误认“之”“其”为活用的原因 1、语言环境的特殊性。

2、材料不可靠,用翻译意解“之”“其”。 3、“之”“其”作用的复杂性。 三、 “之”“其”活用实为借代修辞 (一)作用

说话人借第三人称代词代替第一或第二人称,把自己或对方放在第三人称的位置上,使其不与对话中的另一方地位对等,婉曲表达说话人的某种思想感情。 例:(4)《左传》成公三年:“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

戮于宗,亦死其不朽。”

(5)《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

用其实。?”

(二)情感类别 1、表示恭敬 (6)《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7)《史记·信陵君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8)《商君书·更法》:“(秦孝公曰):?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公孙鞅曰:?……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 (9)《资治通鉴》卷六十五:“瑜曰:?有军任,不可得委署,傥能屈威,诚副其所望。?” 2、表示轻小 (10)《论语·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11)《汉书·蒯通传》:“通说范阳令徐公曰:?臣,范阳百姓蒯通也。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虽然,贺公得通而生也。?” (12)《国语·越语上》:“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仇,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 3、表示哀怜

(13)柳宗元《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 (14)《国语·晋语八》:“起也将亡,赖子存之。” ?注意:

?之”“其”的这种用法所表达出来的各种思想感情不能绝然分开,有时是两种或几种参和在一起。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综合起来看。

?例如:知罃说“免之”,除表示不示弱、不屈服以外,毕竟是跟国君说话,表面的君臣之礼仍不肯失(如对话中自称“臣”),因而还有对楚王的“尊敬”,虽然是“外交辞令”。又如廉颇用“之”代自己,对蔺相如表示恭敬,反过来也是卑小自己。对人恭敬

大都有卑小自己的意味。

四、 “之”“其”借代表情达意的原因 (一)对话语境

?古人在对话中常避免用第一、第二人称,以表示谦敬礼节。 ?《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 ?古人认为用“尔”“汝”称人大不敬,反过来用“吾”“我”自称来同别人说话,也是不礼貌的。但用第三人称代词“之”“其” 代替,可以婉曲表达各种情感。

(二)借代修辞能产生特殊达意效果

1、三人称不参与对话,用来代己、代人,避免“尔”“汝”之称,表示恭敬的作用于是乎出

2、第三者不在对话的双方之内,可用来表示客观公正的态度。在说到“不利”之事时,代替第一或第二人称,可表达“避开弱势”、“抑郁不快”、“与我无关”等思想感情。

3、第三人称不在对话双方之内,距离似乎远些,亲密程度似乎差些,由此引出“不重要”“受轻视” 等达意作用。 ?例: ?《论语·宪问》:“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战!彼哉!?”

?“彼” 就是第三人称代词。孔子不加评论,轻视之情很明显(语气也起了一定作用)

4、在“不重要”、“受轻视” 这个作用上用来自称,则有自轻自小的意味。

5、轻小者可哀怜,因而又可表哀怜的思想感情,等等。

?以上大约是“之”“其”在对话中借作第一或第二人称能表达某种思想感情的原因。 (三)活用说的不足

1、不能解释为什么古人有第一、第二人称代词而不用。 2、为什么这种所谓“活用”多出现在对话中。 五、小结

1、古汉语中有些第三人称代词“之”“其”活用客观存在,其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