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教研员工作职责 下载本文

幼教教研员工作职责

幼教教研员是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教科所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与指导。一个出色的幼教教研员要有清晰前瞻的教育理念,有较高的教育研究及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她在引领课改的方向、培养青年教师以及教学思想与风气的形成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开展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实施。采用多种

形式创造性地组织和指导幼儿园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精神。

二、 有效地指导园本教研活动。深入研究以幼儿园为本的保教研究活动,加

强对全市幼儿园教科研工作的专业引领,努力提高幼儿园教科研活动的质量。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充分发挥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 有针对性地指导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

对示范幼儿园建设所提出的要求,定期指导示范幼儿园教学教研工作。 四、 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策本市幼儿教育发展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

参考材料。

五、 积极开展、参与幼教教育科研活动。根据本市的实际,主动关注、参与、

支持与指导各级各类幼儿教育课题的研究;及时了解幼教改革发展动态与新的研究成果;深入开展幼儿教育调查研究,了解本市幼儿教育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广成果,为全区和全市的学前教研、科研工作提供鲜活经验、现实问题和研究建议。

六、 发现、培养幼儿教育骨干教师,为幼儿教育骨干教师快速成长搭建平台,

创造条件。

桂林市教科所 2007年3月18日

学前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

一、 学前教育研究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

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坚持正确的教科研方向,深入基层,服务基层。工作作风是:积极主动,雷厉风行,扎实高效,开拓创新。工作精神是:甘为人梯,任劳任怨,辛勤耕耘,无私奉献。

二、 根据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三、 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幼儿教师深入

领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一日活动的效益。

四、 做好本市学前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审定工作,在教

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评审认定和推广本市学前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及时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推动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活动的普及与深入。

五、 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益。组织幼儿教

师学习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国内外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信息,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使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幼儿教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抓好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建立市、区、园三级骨干教师队伍。

六、 组织对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监测学前幼儿发展水平,不断改

进教学评价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七、 深入教学工作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幼儿园和教师突出工作重点、

难点、解决疑点,跟踪教改热点。对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积极研究,提出意见,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八、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工作。

九、 加强内部建设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研究、业务档案等规章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协助教科所对在教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研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 与有关科室密切合作,互相支持,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和文化业务

素质。

十一、完成上级行政部门和本局交办的其他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任务。

桂林市教科所学前教育研究室 200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