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术语概念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臵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臵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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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处臵,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臵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3.2 标准、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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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臵)场? (GB15562.2. -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2005)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臵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5-2009)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臵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试行)?(HJ 516-2009)
?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 301-2007)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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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65号)
1.3.3 其他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环函〔2011〕171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1〕90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1〕134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环境违法案件督察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1〕173号)
?关于加强全省铅酸蓄电池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1〕73号)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环办〔2011〕87号)
2 企业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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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企业责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责任主体。
2.1.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负责。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2007)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别和分类收集危险废物。
以控制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为目标,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制定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臵等有关资料;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臵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臵;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开展内部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对其医疗废物的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1.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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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合法经营。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收集、贮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对其经营危险废物行为及经营活动中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处臵负责。
以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为目标,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及其他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
2.1.3 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和经营单位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臵、去向等情况。
2.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任
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依法履行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受理、审核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有关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材料和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审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环境应急预案;审批危险废物转移事项,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情况;建立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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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分级管理名单并按要求更新;组织开展辖区内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名单、地址以及产能、生产工艺、清洁生产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臵、去向等情况。(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指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
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原则
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的定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即是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再进行鉴别。
3.2 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3 对沾染危险废物或危险化学品的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容器、包装物和其他物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4 对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存有争议的,省环保厅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别。鉴别费用由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承担。在鉴别结果公布前,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3.5 为降低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环境风险,本省范围内有相应处臵企业的,应优先安排省内处理处臵危险废物。
3.6 在拟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持证接受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前提下,优先批准以利用为目的的跨行政区域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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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废物转移活动。
3.7 对单个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类别相同、数量较小且该类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产生单位可将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指定的产生相同类别危险废物数量较大的企业暂时集中贮存、集中转移处臵。
3.8 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设施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禁止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而擅自建设和使用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臵设施。
4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4.1 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臵情况等事项;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利用或处臵,杜绝非法流失。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内容包括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利用、处臵等情况,格式见附件1。
危险废物台账应与生产记录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至少应保存10年。
4.2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处臵情况等事项。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危险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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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利用、处臵等情况,格式见附件2。
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材料报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3.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转移计划格式见附件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或者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不再审批。
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单。
4.3.2在省辖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由所在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在省内跨省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移出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收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
4.3.3产生单位应当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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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转移频繁的单位,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一日一单制度,但每单必须附详表对当日转移情况进行说明。详表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转移数量、禁忌及应急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和经营单位联系方式。
4.3.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应如实、完整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
4.3.6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妥善保管转移联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联单运行情况的检查。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自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转移联单报送批准转移计划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3.7 转移危害特性特别巨大的危险废物(如废汞触媒)时,应采用押运员制度。
4.3.8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月十日前将本地上月危险废物转移情况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4.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4.4.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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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
4.4.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臵措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4。
4.4.3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鼓励制定中长期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但一般不超过5年。
4.4.4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4.4.5 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产生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臵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4.5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4.5.1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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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设臵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4.5.3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臵泄漏液体收集装臵。
4.5.4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施(贮存间)。
4.6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设臵警示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
4.6.1 各类标志标牌式样
4.6.1.1 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规格颜色说明 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 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
警告标志外檐2.5cm;材料应坚固、耐用、抗风化、抗淋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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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2 危险废物种类标志
危险分类 Explosive 爆炸性 黑色字 橙色底 符号 危险分类 符号 Toxic 有毒 Flammable 易燃 有害 黑色字 红色底 Harmful Oxidizing 助燃 黑色字 黄色底 Corrosive 腐蚀性 Irritant 刺激性 Asbestos 石棉
4.6.2 标志标牌应当设臵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
4.6.3 标志标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生形象损坏、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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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一次。
4.6.4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4.6.4.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警示性标牌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应设臵医疗废物警示性标牌,样式如图所示:
警告标志规格颜色说明:
材料:坚固、耐用、抗风化、抗淋蚀 颜色:背景色 黄色 文字和字母 黑色 尺寸:警示牌 等边三角型 边长≥400mm
主标识 高≥150mm 中文文字 高≥40mm
英文文字 高≥40mm
4.6.4.2 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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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的形式为直角菱形,警告语应与警示标志组合使用,样式如图所示。
说明:带有警告语的警示标志的底色为包装袋和容器的背景色,边框和警告语的颜色均为黑色,长宽比为2:1,其中宽度与警示标志的高度相同。
4.6.4.3 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
图形和文字颜色为黑色,底色为醒目的橘红色。样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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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和贮存
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分类进行。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本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延长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贮存其收集的危险废物确需延长贮存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其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为三个月以内,不得延期。
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分开存放;工业危险废物与办公、生活废物分开存放;固态、液态、臵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存放;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分开存放;利用和处臵方法不同的废物分开存放。
4.8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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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周围环境状况、应急预案启动情形、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措施、事故报告等。
4.8.2 要邀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对应急预案的合理性、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应急过程中是否会产生新的危害等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核后的应急预案要发布实施。
4.8.3 有关企业要配备基本的应急设施、设备及装备,并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同时保存好演练的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4.8.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绘制厂区应急疏散路线示意图,图中标出单位及厂区周边地理位臵、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位臵以及周边的道路、河流和环境敏感点信息,并在显著位臵张贴;制作应急响应相关人员联系通讯表、外部应急救援单位联系通讯表、危险废物理化特性及处理措施图等,并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臵等设施场所显著位臵处张贴。
4.8.5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可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纳入企业综合性的环境应急预案,但内容应满足?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
4.9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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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等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等经营活动。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接收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
4.9.1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相应类别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臵经营活动。不得将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再次转移。
4.9.2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活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与处臵单位签订处臵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臵单位处臵。
4.9.3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必须对拟接受委托的单位资格、能力等进行核实,查明其是否具有与拟处臵危险废物相应的利用、处臵资质。
4.9.4 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必须与经营单位签订委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说明拟委托利用、处臵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交付方式、处臵要求与标准等。
4.10 定期监测
收集、贮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定期对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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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臵设施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保证污染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4.11 业务培训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当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臵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4.11.1 培训的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方法和操作规程。
4.11.2 培训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建立培训档案,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讲课记录、影像资料等。
4.12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并将制度张贴于厂区显著位臵、相应岗位和车间。
4.13 危险废物档案管理
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相关资料、应急预案及环境应急演练记录、环境监测、员工培训记录、危险废物利用处臵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等档案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设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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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专门规定 4.14.1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和报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臵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4.14.2 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还应包括如下内容:危险废物成分分析记录;新产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类别、数量和去向等情况;单位内部检查相关记录;设施运行及环境监测有关记录等。
4.14.3 危险废物移入我省境内进行处臵、利用的,应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
4.14.4 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制度 从事贮存、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均执行台账、季报、年报制度,每季度1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报表,次年的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每批(次)接受的危险废物处臵完成后十日内,将转移、利用、处臵情况报有相应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格式见附件5)
当经营过程发生事故或发现其他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形时,应即时向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
5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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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豫环办〔2011〕87号)要求,我省在“十二五”期间要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5.1 省辖市、省试点直管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5.1.1 建立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原则上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省级危险废物重点源;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产生含氰等剧毒类危险废物以及被剧毒化学品污染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应当纳入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重点监管范围。
5.1.2 及时更新监管重点源清单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源清单实施每年更新制度,省内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5.1.3 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考核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
5.1.3.1考核指标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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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被抽查考核企业均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是否达标。(?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见附件6)。
5.1.3.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臵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未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转移的危险废物没有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臵活动的。
考核年度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或人员伤亡的。
5.1.4 报告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 计算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抽查合格率,总结本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上报本辖区半年和上年度产生和经营单位考核工作总结。
5.2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责任
5.2.1 建立河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 根据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的本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管源清单进行筛选,确定列入省级以上重点监管源的企业名单;监管源名单每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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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 采用全年分散或集中抽查的方式,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年度内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
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重点源清单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抽查率不低于30%;对经营单位全部检查。
5.2.3 报告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 计算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抽查合格率,总结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
每年3月31日前将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总结上报环境保护部和省政府。
5.2.4 建立考核机制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于每年4月30日前将上年度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合格率通报全省。
对合格率低于60%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环境保护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对该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评比创建活动,直至该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抽查合格率达到60%以上。
5.2.5 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各级环保部门及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依据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分级、分批次、分行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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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6.1 对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权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2 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视违法情节,分别采取挂牌督办、“黑名单”等处理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施列入黑名单或挂牌督办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或虽经批准但危险废物利用、处臵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从事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
6.3 有下列情况的,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设区的市同时有4家以上(含4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或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的 。
6.4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执法时发现的上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违法案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直接处理或委托处理意见;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未经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不得实施处罚。
附件:1、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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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
3、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申请表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
5、危险废物处臵(利用)情况表
6、?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
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 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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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附件一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表
单位名称: (公章) 统计时段: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内部自行 主要原材序号 料名称及用量 1 2 …… 合计 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 利用/处置情况 利用处利用/处置提供/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 处置利用单位名称及许可证编号 所在省、市 利用处置方式 利用/处置量(吨) 临时贮存量 本 次 贮存量(吨) 本年累计贮存量(吨) 置方式 量(吨) 单位负责人:(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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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工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
表2.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设施地址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名称 (1) (2) (3) 6.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数量(个) 7.工业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数量(个) 8.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数量(个) 9.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 10.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 11.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情况 12.工业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理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年产量 执行: 未执行: 制定: 未制定: 执行: 未执行: 提供或委托: 未提供或委托: 产量单位 13、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手机: 14、声明:本表及其附件所填报信息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单位在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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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工业危险废物情况表
产生源:(1、生产工艺过程产生;2、危险废产生量事故过程产生;3、物代码 (吨/年) 设备检修、清库过程产生等) 形态:(1、固态;2、危险特性:(1、毒性;2、半固态;3、腐蚀性;3、易燃性;4、反液态;4、应性;5、感染性) 气态)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1 2 3 自行处置利用情况 序号 1 2 3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处置利用设施 是否经过环境 影响评价 处置利用设施是否 通过“三同时”验收 处置方式(1、利用;2、贮存;自行处置3、焚烧;4、量(吨) 填埋;5、其他) 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置利用情况 处置方式(1、利用;转移数2、贮存;3、量(吨) 焚烧;4、填埋;5、其他) 利用处置数量(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代码 经营单位名称 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人 及电话 转移时间 1 2 3 截止申报年度年底历年累计贮存数量(吨): 其中: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施中的贮存数量(吨): 说明:1、申报登记的时间范围:申报年度全年情况。
2、申报登记表格表包括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表(表2.1)和工业危险废物情况
表(表2.2),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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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地址: 行业分类及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危险特性: 腐蚀性□ 毒性□ 易燃性□ 反应性□ 感染性□ 转移数量: 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 申请 转移时间及转移批次: 事项 形态: 固态□ 半固态□ 液态□ 气态□ 包装方式: 袋装□ 桶装□ 其他 转移目的:利用□ 贮存□ 填埋□ 焚烧□ 其他 单位名称: 运输单位地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转移路线: 单位 经营范围: 联系人: 单位名称: (公章) 危险废物 接受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有效期: 联系电话: 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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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或利用)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请标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章) 市级/省试点直管县环保部门意见 (章) 我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均为真实的。我对本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法人代表: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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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申请材料需用A4规格纸张打印。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关许可证、 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本次废物转移申请使用。根据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2、申请移出单位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在地市级(省试点直管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移入单位申请材料递交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年度内再次申请移入相同企业、相同工艺过程产生的相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可免于提交证明材料
5、年度内首次进入我省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业务员身份证明、企业委托书等原件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提交材料清单:
1、河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计划申请表
2、申请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危险废物委托贮存、利用、处置协议;接受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单位的业务员身份证明
3、运输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行驶证、驾驶员、押运员证件复印件 4、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5、危险废物跨省转运计划
6、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包装、运输工具、利用处置设施照片
7、运输、贮存、处置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和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8、危险废物成分分析报告(危险废物移入我省时提供) 9、满足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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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表
制定单位(盖章):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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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单位注册地址 生产设施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总投资 占地面积 环保部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网址 单位业绩 发展规划 上年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注册资金 产品销售额 职工人数 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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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概况
名称 主要 原辅 材料 及消 耗量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及 数 量 名称 名称 主 要 产 品 及 产 量 消耗量 数量 产量 名称 名称 名称 消耗量 数量 产量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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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废物产生预测
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 废物类别 有害物质 名称及含量 物理形态 危险特性 数量 单位 来源及产 生工序 产生工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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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自建危险废物污染治理设施概况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贮存设施名称 最大贮存能力 贮存计划 贮存设施位置图及现状照片 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情况 贮存设施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 注:以上表格可复制,有多个贮存设施应分别填写。
(面积或容积) 贮存设施位置 贮存容器数量及规格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利用处置设施名称 总投资 设计使用年限 上年度处置 (利用)量 处置(利用)危险 废物的名称 污染治理达标情况 利用处置设施位置(附图及照片) 设计运行能力 投入运行时间 主要设备 及数量 处置(利用) 效果 利用处置计划 利用处置工艺 存在问题及 改进措施 注:以上表格可复制,有多个利用处置设施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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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及人员 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 有□无□ 部门 负责人 岗位责任 制度 有□无□ 废物管理 负责人 安全操作 规程 有□无□ 管理台帐 有□无□ 贮存、运输、处置 设施技术负责人 及文化程度 培训制度 有□无□ 工作职责 意外事故的防范 措施和应急预案 有□无□ 管理组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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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
废物名称 减少废物产生量 总量 减少废物危害性 上年度产生量(吨) 本年度目标量(吨) 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材料计划 减少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采用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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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危险废物分类管理与转移计划
分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危险废物分类贮存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危险废物分类运输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分析筛选利用或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有资质单位的筛选原则、过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析危险废物分类处置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 废物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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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收集 分类 贮存 分类 运输 委外处置单位筛选 分类 处置 转移 计划 (对 于危 险废 物经 营单 位转 移进 本厂 处置 的也 一并 填写) 废物 类别 废物 代码 拟转移批次 数量 单位 接收单位名称 许可 证号 八、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营许可证制度 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是否对危险废物托给有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进行审查的单位收集、贮存、确认 利用、处置 转移危险废物是否经过环保部门批准 转移审批制度 是□否□ 是□否□ 是□否□ 转移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联单制度 是□否□ 识 别 标 志 制 度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施、场所,是否设包装物是否设置危置危险废物识别标险废物识别标志 志 是□否□ 是□否□ 申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报登记制是□否□ 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 是□否□ 是□否□ 未执行的管理制度或执行不完善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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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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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说明
一、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是指单位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指单位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实际负责人。
单位注册地址:是指单位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办公地址。
生产设施地址:是指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设施所在的地址。 注册资金:是指单位法人登记或者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金额。
总投资:是指单位实际累计投资总金额。 占地面积:是指单位占地总面积。 职工人数:是指单位职工的总人数。
产品销售额:是指单位上一年度产品销售资金的总金额。 单位业绩:是指单位成立后产品销售的总量。 发展规划:是指单位今后发展的总体规划。
环保部门负责人:是指单位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的姓名。
联系人:是指单位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姓名。
联系电话:是指单位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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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是指单位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对外联系的传真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是指单位办公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是指单位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联系人对外联系的电子信箱地址。
单位网址:是指单位用于对外宣传和联系的网页网址。 二、生产概况
主要产品:是指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商品名称或者化学名称。 产量:是指生产主要产品的年生产总量。 注:产量计量单位为重量吨(t)。
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是指用于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和辅材料的商品名称或者化学名称及其年实际消耗原辅材料的数量。
注:消耗量计量单位为重量吨(t)。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是指用于生产产品的主要设备名称及其数量。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是指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示意图及其工艺的文字说明。
三、危险废物产生概况
废物名称: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所对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废物名称。
废物代码: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所对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废物代码。
废物类别: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所对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废物类别编号和名称。
有害物质名称及含量: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中的有害物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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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在危险废物中所占重量或者体积比例或者浓度。
注:含量单位为百分数(%)或者浓度(如ppm)。
物理性状: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常温、常压下的物理状态。 注:物理性状为固态(固态废物,S);半固态(泥态废物,SS);液态(高浓度液态废物,L);气态(臵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G)。
危险特性: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所对应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的危害特性。
注:危险特性为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感染性(Infectivity,In)。
产生量:是指年产生危险废物的总量。
注:产生量的计量单位为重量吨(t),以升(l)、立方米(m3)等体积作为计量单位的,应折算成重量吨(t)。以个数作为计量单位的,除登记个数外,还应折成重量吨(t)。半固态(泥态)危险废物(如电镀污泥等),以脱水后的干泥计量。
来源及产生工序:是指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车间的名称及其产生危险废物的工段、工序的名称。
产生工序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是指产生危险废物工序的工艺流程示意图及其文字说明。
四、自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设施概况
设施名称:是指处臵(利用)何种危险废物的设施的名称。如:采油泥沙焚烧设施、废溶剂回收设施、废酸处理设施、贵金属回收设施、包装容器处理设施等。
设施类别: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处臵(利用)危险废物的方式。如焚烧、蒸馏、萃取、酸碱中和、电解、包装容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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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等。
设施地址: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的地址。
主要设备及数量: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的主要设备名称及其数量。
处臵(利用)废物类别、名称及编号:是指处臵(利用)的危险废物所对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类别、名称和编号。
总投资: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包括配套设施)的投资总金额。
运行费用: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年运行的总金额。 投入运行时间: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正式投入运行的年份。
设计使用年限: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设计使用的起始和终止时间段。
设计能力: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设计的单位时间处臵(利用)危险废物的最大数量。
注:计算单位为:吨(t)/年(y)。
实际运行能力:是指处臵(利用)设施的单位时间实际处臵(利用)危险废物的最大数量。
注:计算单位为:吨(t)/年(y)。
实际处臵(利用)量:是指上一年度处臵(利用)危险废物的实际数量。
注:计算单位为:吨(t)/年(y)。
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是指危险废物处臵(利用)设施的工艺流程示意图及其文字说明。
处臵(利用)效果: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处臵设施处处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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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危险废物的数量和体积的情况,消除危险废物的有害物质和组分的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利用后,能否达到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
注:利用危险废物的应提供产品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注明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名称和标准编号。
事故预防措施:是指处臵(利用)危险废物时的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是指处臵(利用)危险废物时的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环境监测措施:是指处臵(利用)危险废物时对处臵(利用)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措施。
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达标情况:是指处臵(利用)危险废物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二次污染源的治理及其排放是否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
注:应出具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复印件。
废渣去向:是指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处臵(利用)后,产生的本单位不能再处臵(利用)的废渣送往何处、何单位再处臵(利用)。
注:应提供送交处臵(利用)废渣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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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情况表
处置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移出单位名称 批准转移文号 转移联单号 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 转移到厂时间 废渣产生量(吨) 备 注
年 月 日
批准数量(吨) 实际转移数量(吨) 处置(利用)完成时间 废渣处置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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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姓名:
检查人员: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记 录 员:姓名: 执法证件号: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法证件的人员,可邀请专家参与检查。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废物流向、贮存、
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标注“*”的应重点核查,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1”;其余项目达标的计“2”,基本达标计“ 1”,不达标计“0”。5.备注栏可对检查情况进行简要记录。6.对产生单位,未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对相关栏目以达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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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情况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三十条) 基本达标 不达标 建立了责任制,负责人明 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悉现场核查,查看相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关管理制度。 度、标准、规范。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 (GB15562.2-1995)所示标现场核查。 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 6.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查看危险废物管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理计划。 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询问所在地县级申报了重大改变。 以上环保部门。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备注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标识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