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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骨干,整合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房管员、社区专干、流动人口协管员、人口普查员、安保队员、物业管理员、单位内保干部等力量,开展“两实”信息入户调查采集工作。2、分工分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宣传组、入户采集组、信息录入组等工作专班。综合宣传组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发动、培训指导;入户采集组负责信息入户采集;信息录入组负责台账资料整理、信息录入。根据辖区总户数和地理、房屋分布情况,组织入户采集组力量,分成若干小组,包区域或按一定户数上门采集。原则上中心城区和远城区集镇,按照每300—500户1个入户小组划分调查片,农村地区按行政村或若干自然村湾1个入户小组划分调查片,每组不少于2人(可根据情况,另配1名群干或物业管理人员负责联络和向导)。3、宣传发动。组织召开社区群干、楼栋组长、治安积极分子和辖区居民、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通过印制《致居民群众一封信》、拉横幅、办板报、播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4、人员培训。一是对入户调查人员职责分工、调查步骤、信息核对、表格填写、入户调查纪律开展培训;二是对信息录入人员的职责分工、资料台账整理、信息录入流程和规范开展培训。5、资料准备。由各派出所提供辖区实有人口信息资料、区房地部门提供房产信息资料、工商部门提供辖区实有单位信息资料、计生部门提供实有人口计生信息资料,使入户采集小组熟悉情况,便于入户核对。6、入户准备。为入户人员分发工作牌,配备工作包、文具、鞋套等必备物品。入户采集小组对当天需要入户调查的人、房情况要预先熟悉,可依据已掌握的相关资料将已知内容事先填入信息采集表,提高工作效率。

(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流程按 “家中有人”、“家中无人”两类情形开展。

“家中有人”情形:1、核准门牌。核查门牌地址编号是否规范准确;核对已安装的门牌号码与《辖区门牌地址登记表》编号是否一致。2、宣传告知。进门时,出示警官证或相关工作证件,说明来意。进门后,要宣

传入户调查目的,打消被调查人员疑虑,并告知被调查人出示房产(土地)权属证明以及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件。3、询查核对。询问“户、人、房”实际情况,查验相关证件,核准相关信息。居住本房屋(地址)的常住人口,对照《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打印的《常住人口信息简表》所载信息,查验房产(土地)权属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与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寄住人口、流动人口、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等,查验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核准本人实际情况。4、信息变更(更正)。常住人口的主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需变更更正的,告知当事人按照审批程序到户籍地派出所申办;副项信息中,服务处所、职业、文化程度、身高等有变化的,据实填写信息采集表,可直接在户口簿、常口表上更改并加盖条章(事后由民警变更“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该人员的相

关副项信息);婚姻状况有变化的,要查看相关证件,无法出示证件的,不得当场变更,应告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寄住人口主项、副项信息有变化的,在信息采集表上按实际情况填写,注明有变化,并告知当事人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5、分类填表。根据入户调查中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不同情形,按要求采集信息并填表。6、其他要求。入户调查中,发现应办理“二代证”而未办理的,应动员其及时到派出所办证。发现出租屋的要认真填写相关出租信息,出租屋业主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或签订过时的,应告知做好补签手续。发现原登记的流动人口已离开的,应及时注销。遇到境外人员、精神病人以及工作对象,应报告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负责采集信息。

“家中无人”情形:1、对于家中无人的,在其门口张贴《告居民群众的一封信》、预约通知单或联系卡,以便房主回家后及时知晓并主动联系社区,确定时间,再次上门。2、对家中长期无人或房屋出租难以找到住户等特殊情况的,通过邻里、知情人或物业管理机构、房管部门,收集房东电话、工作单位,或通过“二代证”办理、常口信息登记,在公安内网查询搜索户主联系方式,作好联系预约工作。3、对实在无法找到房主的,依据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登记资料或社区、物业公司掌握的信息,填写《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有常住户口登记人员的,依据常住户口登记表填写基本信息、有户无人信息或流出信息,并详细注明缘由。

(三)资料整理。1、整理、审核信息采集表。入户信息采集小组每日将

采集的

房屋、人口信息,按户把《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等归拢整理,交由社区民警审核。《境外人员信息登记表》、《治安防范信息采集表》、《工作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精神病人信息采集表》等4类表,由社区民警采集填写后,交派出所专管民警审核。《实有单位信息采集表》按内保管理分工由公安部门组织专门小组采集填写,管理责任民警审核。2、补充完善信息项。一是社区民警认真审核各类信息采集表,发现属必填项目未采集的,通过网上查询、电话联系、调查组再次上门等方式,补充采集,完善信息项。二是社区民警按照社区基本情况,以一栋建筑物或一条路段(农村地区可按村、湾)为单位,制作《实有人口信息索引表(目录)》。即以一栋建筑物或路段(村、湾)的地址门牌号为单位,按房屋室号的顺序,将房屋内居住的实有人口逐人登记姓名,建立目录。3、分类、归类装订。经民警审核并补充完善了信息项的表格,以社区为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一是社区民警将入户采集的4种表,每户按照《实有房屋信息采集表》、《实有人口(常住、寄住、未落户人口)信息采集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入境人员信息采集表》的顺序归类,按照一栋建筑物或一条路段(村、湾),附上《实有人口信息索引表(目录)》装订成册。二是《治安防范信息采集表》、《实有单位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