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 - 图文 下载本文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

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我院为己任,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第二条 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 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第四条 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第五条 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 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第六条 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院、校争荣誉。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是分团委、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全体班团干部。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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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干部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基础分项(80分)、奖励分项(20分)、扣分项、淘汰项三部分构成。干部考核得分小于0者,以0分计。

第九条 基本分项(总分为80分) (一)德:( 15分,每项三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能:(15分,每项三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高,文字写作能力强。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三)勤:(15分,每项三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院分团委、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班会、团会),并整理记录。 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重视上级布臵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四)绩:(35分)

A 工作成绩(20分,每项五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臵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

B 学习成绩(15分)

1.平均分在85分以上记15分。 2.平均分在75分以上记10分。 3.平均分在60分以上记7分。 4.平均分在60分以下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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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奖励分项:(总分 20分) 奖励分大于20分者,以20分计。

1.本人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受到院级表彰者加3分。 2.通过自身努力为院、校争得荣誉者加3分。 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4.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分。 5.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者加2分。 6.是党员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加2分。 7.一次性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第十一条 扣分项:

1.例会及其他分团委学生会活动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不到者一次扣两分。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扣2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扣2分/次。

4.其他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1分。 5.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扣1分。 6.有一门不及格的:大于45分低于60分的扣1分,低于45分的扣2分。 7.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扣2-5分。 8.受校、院点名批评者扣2分。

9.学生干部所在宿舍不达标扣2分。 第十二条 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行为的干部,委员会将取消其评优资格,视其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学生工作办公室予以淘汰:

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考勤旷课到累计5次者。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10.若还有其它原因,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每学期末考核一次,根据得分,分优秀( 80分以上)、合格(60—8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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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干部考核表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干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以振兴我院为己任,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特制定以下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 院分团委成员及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分团委书记及辅导员老师共同考核;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由分管主席考核,最后定档由主席团审核确定;各班团支部书记由分团委考核;各班班长由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考核;班级其他干部由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由辅导员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作为上报校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每次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考核成绩,公示期内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

第十七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考核完后给予院内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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