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 - 图文 下载本文

1)维持好院内大型活动的秩序,做好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2)关心和引导学生的在校生活,为在校师生提供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十八)外联部

1) 主要负责校学生会的对外活动及和兄弟院校之间的联系、联谊活动; 2) 与社会企业团体进行沟通协调,并主要负责校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赞助事项; 3) 协助秘书处接待来访人员。

(十九)权益部

1) 主要负责学院学生切身利益的维护问题,包括膳食、卫生、环境等。 2) 负责收集整理学生各方面投诉,并向上级组织反映。 (二十)心理部

主要负责学院同学的心理动态,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四章 团支部和班委会

第十六条 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党的各时期中心任务及学校工作计划,草拟并认真实施学校团支部工作计划。以主要精力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团员进行理想教育,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团员和青年参加学雷锋、学英雄模范人物的活动,教育并督促团员干部和广大团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团组织的先进性,做好团组织的发展工作。

团支部的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安排好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于身心健康又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二)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同分团委具体指导学校团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早日入党。

(三)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与分团委共同组织好节假日活动和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 班委会是校学生会在各班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各班委会可根据需要,设臵本班各职能委员。由团支书和班长主持本班的全面工作。

班委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校、院(系)分团委学生会的决议;

(二)召开全班同学会议,通报情况,讨论、决定本班重大事项; (三)配合团支部抓好全班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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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常向上级反映本班同学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与要求;

(五)组织做好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

(六)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五章 学生干部

第十八条 本会成员、团支部干部、级(班)委会委员,均为学生干部,可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必须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社会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六章 本会的经费

第二十条 本会的经费来源 (一) 学校拨款; (二) 接受社会资助。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用途

(一) 本会日常相关工作费用; (二) 本会的有关会议;

(三) 本会开展的各项教育、学术、文体等活动; (四) 本干部培训; (五) 其他经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由本会秘书部向本会委员会做总结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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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的对象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

(一)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乐于奉献,富于创新精神,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三)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学科成绩良好,在某方面有特长者更佳。

(四)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敢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 本会干部要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第四条 部门或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本会的大局出发,服从组织安排。

第五条 部门或干部之间若有建设性建议或不同意见,可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主席团反映,由主席团统筹协调解决。

第六条 本会干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若办事显失公平,出现严重失误,要公开道歉,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以维护学生会的声誉。

第七条 各部门每次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向分管的书记或主席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若未经同意,擅自开展活动,主席团不予以支持,并给予组织者相应处罚,出现问题由相应的组织者负责。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和收尾工作,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存档。同时,要把所产生的资料交给办公室和秘书部,作为评优材料以及存档。

第八条 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及时传达主席团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由于传达未到位而造成工作损失,由相应的部长负责。

第九条 各部门应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系学生会相应部门的联系,建立联系网络并交办公室和秘书处各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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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会进行的不定期抽查或检查活动,在活动没有结束之前,一律不准通风报信。内部会议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不得泄漏。若泄漏,经调查核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负责,并视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本会干部应实事求是,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其他少数同学或本系、本班谋取利益,否则经调查核实,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爱护本会的财物。若有丢失或损坏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外借,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做好纪录。

第十三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并且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本会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部内表扬、全体议会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品等。本会每学年综合个人考核情况,按照工作成绩和实际情况授予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助理”及“工作积极分子”等称号。

第十四条 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办公室值班制度\进行值班。 第十五条 本会干部应自觉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纪行为,则视其情节严重做出相应处理。处罚分三种形式: (一) 口头警告;

(二) 书面检讨并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

(三) 全院通报批评,撤消其在学生会的一切职务,并记录进其个人档案。

第十六条 本会干部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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