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草)
为适应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全县宣传文化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全省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宣发[2010]23号)两个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立足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提高宣传文化工作者的思想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结构,不断提高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宣传文化工作队伍,为推动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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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切实增强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学习能力、工作本领和领导水平。二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教育活动,对领导干部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文化干部管理工作,结合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点和履职需要,把政治上清醒坚定、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配备到领导岗位,特别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四是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增强班子的生机和活力。
2、加大教育培训和交流锻炼力度。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文化干部素质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能力。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体制,由县委宣传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在2012年前分期分批将全县宣传文化干部轮训一遍,重点对乡镇、村和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进行普遍培训。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进一步推进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的交流任职,有计划地选派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到乡镇、县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多岗位实践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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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夯实宣传文化工作组织基础。一是充实县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县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合理配置工作力量。针对宣传文化职责延伸拓展的实际和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状况,重点加强县委宣传部组织建设,尽快配齐文明办、国防办专职主任,增加事业编制7人,其中文明办工作人员2人、国防办工作人员1人、报道组2人、部办公室2人。按照配备比例不超过机关科级领导职务职数50%的规定,县委宣传部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各1人,并要求县委宣传部新进入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二是配齐配好乡镇、村和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年内配齐各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并确定1名乡镇宣传文化干事;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并于年内配备专职人员;乌兰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农村各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三是积极发展服务基层的社会宣传文化队伍,动员和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投身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对具有一定基层宣传文化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县直宣传文化部门在招考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各乡镇都要采取乡镇聘请,村或社区管理使用的办法,聘请城乡社区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及其他有一定专长和热心宣传文化工作的人员组建乡镇义务宣传志愿者队伍。
4、培养专业技术和民间文化人才。一是重视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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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的培养,在宣传文化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适应互联网等新媒体快速发展的需要,采取参加专业培训、公开招考招聘等措施,加大网络宣传、信息服务等新型急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二是积极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重视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加强联系,充分挖掘,年内建立专门人才库,并将其纳入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范围;继续推行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健全完善评选办法和措施,推动此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
5、提升队伍建设保障能力。一是健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在市级以上宣传文化工作表彰活动中,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人员,推荐申报时更多地予以关注和倾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宣传部门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县级宣传文化部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经费自主保障能力。
三、工作要求
县委宣传部要认真履行在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责,经常向县委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切实把我县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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