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淘洞取土。
⑵ 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⑶ 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的压实度达不到规定时,
采用晾晒,换土处理,设置临时排水设施。
⑷ 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
2、 填方路基
⑴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填土不得含草、
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 的土块应打碎。
⑵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 时,必须清除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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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路(***路)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杂草。先压实再填筑土方。
⑶ 路基穿过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
实基底后再填筑。
⑷ 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填土宽度每侧应宽
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
⑸ 原地坡度较大、不平地地段、从低处挖成台阶,水平分层填筑。
⑹ 旧路基加宽须先清除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做
成台阶。台阶高度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
⑺ 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段,应设置隔离层。
3、 路基压实
⑴ 土基压实的分层厚度不得超过30cm;
⑵ 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
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
⑶ 路基碾压完成以后,根据填前土质取样进行标准试验确定的含
水量和最大干密度进行取样,试验检查压实度是否达到要求。
⑷ 压实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有无软弹、起皮、推挤、波浪及裂纹等
现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用 12~15t
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 5mm。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
处置措施。
压实度要求:
检查项目 规定值
零填及路上路床(cm) 0~30 95
压
路 95
实
度
堤
4、路床允许偏差
编 项 目
号
1 中线高程
上路床 0下路床 30上路堤 80下路堤 允许偏差±20mm 20m 1 ~30 ~80 ~150 93 >150 90 检 查 频 率 范围 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