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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值班须知

机舱值班须知

1.

轮机长职责

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必须到机舱指挥 进出港、移泊、通过江河航道时;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并危及安全运转时; 狭窄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应变部署时;

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应做到:

1.2.1 出港航行命令下达后,应在机舱监督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1) 调整主机、副机燃油系统及轴承润滑和冷却所需油、水及其压力、温度,

整定主机负荷和转速达到正常工况(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船内制定的常用数据执行)。

(2) 调整废气锅炉汽压、给水及循环水系统; (3) 调整扫气压力和温度;

(4) 调整锅炉冷凝器循环水,使真空及温度达到所需要的度数,检查废汽及

回水是否回到炉水预热器及冷凝器。

1.2.2 对燃油锅炉的油温、油压、风压和燃烧情况加以检查或调整,以便靠港

后正常使用。

2. 航行职责和交接班注意事项

2.1. 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长的代表,贯彻执行轮机长有关机械管理的批示,

领导督促机舱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确保安全。

2.2. 航行值班时间规定:

大管轮:0400—0800,1600—2000 二管轮:0000—0400,1200—1600 三管轮:0800—1200,2000—2400

根据本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规定不必配齐大管、二管、三管

的船舶,机舱值班由轮机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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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值班轮机员职责

2.3.1 根据驾驶台的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填写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 2.3.2 按照轮机长的批示和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

的工作参数的范围内:经常保持油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汽锅炉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2.3.3 维护机舱、轴弄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

电设备、轴系的运转情况,并记录主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温度等参数,如发现异常应立即设法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2.3.4 如果主机故障必须停车进行检修,应征得驾驶台同意并立即报告轮机

长。

2.3.5 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

台和轮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2.3.6 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飞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

时,应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2.3.7 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

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储备。除日用油柜驳注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2.3.8 根据甲板部通知,领导值班人员移注排灌压载水或移注油、水;供应或

停供所需的水、电、气和汽,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2.3.9 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易燃物。 2.3.10 船舶发生紧急事故时,按《船舶应急须知》相关预案和应变部署表分工

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2.3.11 大管轮值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管轮值班人员下机舱替换,时间不超过半

小时。

2.3.12 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 2.4.

值班机工的职责

2.4.1 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分工的工作,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安

全操作规程。

2.4.2 经常检查主机、副机和为其服务的油、水泵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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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4.10 2.4.11 2.4.12 2.5.

2.5.1 (1) (2) (3) 进机前后各种油、水、气的温度和压力达到规定的数值范围。记录副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温度等工作参数。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

经常注意主机气缸油、泵、轴系和舵机的运转情况并及时补充滑油,并

注意活动部位加油。

经常检查或测量主机循环油柜、副机油底壳、气缸日用油柜、艉轴油重

力柜、活塞水柜及主、副机膨胀水柜,保持油、水位在正常高度。

管理好轻、重油分油机,注意调整油温,及时分油和补充轻、重日用柜

并保持适当油位;注意机油分油机运转情况。

调整燃油加热器的蒸汽压力,保证燃油在进入主、副机前达到规定的温度。

保持废气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汽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燃烧情况和炉水循环泵、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压力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压力正常;检查造水机的工作情况。

保持伙食冰机和空调压缩机的正常运转;注意温度、压力及油位是否正常。

移驳舱底污水,要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必须经值班轮机员同意;移注

排灌压载水必须有大副书面通知,并将执行记入轮机日志。

负责清洗副机机油、燃油系统滤器以及机舱各层地板的清洁工作。 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臵的工作。 值班轮机员、机工的交接班

接班轮机员和机工应提前15分钟下机舱巡回检查。在接班前,接班轮

机员至少应掌握下列情况:

轮机长有关船舶的系统和机器工作的命令和特别指示。

正在进行的对有关机器和系统的检修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及潜在危险。污水井、压载舱、污油舱、备用舱、淡水舱等液位高度以及处理方法和

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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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燃油备用舱、沉淀柜、日用柜和其它燃油贮存柜中的燃油液位高度和状

况。

(5) 有关对废弃物处理的特殊要求。 (6) 主机和副机系统的操作状况和方式。

(7) 监视和控制每台设备情况,哪些设备处于手动操作。

(8) 因恶劣天气、冰区、污染水域或浅水水域引起的潜在不利条件。 (9) 因设备故障或危及船舶安全的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操作方式。 (10) 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2.5.2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如下情况: (1) 运转中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2) 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3) 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 (4) 驾驶台的通知。 (5) 提醒下一班的注意事项。 2.6.

接班人员应对轮机日志进行检查,并核实自己所观察到的情况,两者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的同意才能下班。交接班人员如发生争议,应报告轮机长处理。

3. 3.1.

停泊职责和交接班 值班轮机员职责

3.1.1 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1.2 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3.1.3 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和汽。 3.1.4 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油水排出舷外。 3.1.5 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移、注、排、灌油水。 3.1.6 装卸货期间如发生起货机故障,应组织力量抢险。 3.1.7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值班机工有疑问时,应即到机舱处理。 3.1.8 若临时进厂修理,应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1.9 加强机舱和舵机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晚间十点后,全面巡回检查机舱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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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主机试车、冲车、转车前,应通知并重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

行。

3.1.11 发生火警和意外危险时,应在船舶领导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的紧

急预案,组织轮机部全体人员进行抢救。

3.1.12 根据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按时做好移泊准备工作。 3.2.

值班机工职责:除了履行在航行中的值班职责外,还应:

(1) 经常查看辅机膨胀水柜,保持正常的水位高度;

(2) 注意伙食冰机和空调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温度和压力、油位等是否正

常;

(3) 必须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方可移注、排出压载水,注意防止含油

污水排出舷外;

(4) 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清洁工作。

3.2.2 机电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3.2.3 认真执行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臵的工作。 3.3.

停泊中值班轮机员和机工的交接事项

3.3.1 轮机部安排港内停泊轮班由轮机长统一安排。 3.3.2 交班轮机员和机工应向接班轮机员和机工分别介绍: (1) 运转中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 (2) 曾经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3) 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4) 安全防火及轮机长、船长交代的工作。 3.3.3 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同意方可下班。 4.

呼叫轮机长

在下列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通知轮机长;

4.1. 4.2.

当判断机器发生的故障或损失会危及船舶的安全运行时;

当判断所发生的故障会引起主机、副机或监视和调节系统的损坏或破坏时;

4.3.

发生紧急情况或对于采取什么措施或决定无把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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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1.

备车航行的责任与要求

停泊中机舱在接到备车指令后: ? 轮机长下机舱。

? 值班轮机员、机工下机舱做好准备工作。

? 值班轮机员负责对车钟、时钟,冲、活车、试验机舱与驾驶台通讯

电话。

? 三管轮/二管轮负责对舵、试验舵机房与驾驶台通讯电话,检查舵机

失压报警装臵;做好全船电力方面的控制,保证两台发电机并联运行。

? 车备妥后,通知驾驶台。值班轮机员配合轮机长按驾驶台的指令正

确操纵主机,并记好车钟记录簿。

? 值班机工除认真检查设备外,还要听从轮机长、轮机员的命令,及

时调整各种不正常的参数变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油、水、汽、气的供给。

5.2. 航行中值班轮机员在接到备车航行的指令时:

? 通知轮机长下机舱,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值班轮机员应确保

有足够的电力供给,必要时两台发电机并联运行,如必要在征得轮机长的同意后主机应转换轻油。

? 车备好后,通知驾驶台,值班轮机员应守在操纵台,随时根据驾驶

台指令正确操纵主机。如是驾驶台遥控操纵的主机,值班轮机员应守在集控室,如无集控室应守在机旁操纵台附近,以便在驾驶台遥控操纵失灵的情况下快速转为机舱操纵。

? 在能见度不良的海域或交通密集区域航行时,值班人员应加强巡回

检查,及时调整不正常的参数变化。同时保证气笛空气的供给。 ? 在恶劣气候下航行,轮机长应明确下达指令,适当减小油门,降低

转速,以防飞车或超负荷。值班人员应特别注意燃油(F.O、D.O)日用柜液位的变化,及时分油,保证正常油位,并勤放残水;注意主、付机滑油循环柜油位,保持在较高的允许值之内;注意燃、润油系统各滤器前后压差的变化,必要时及时清洗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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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劣气候下航行,对车钟命令应认真记录在车钟记录簿上。

6. 6.1.

航行中常规检查与测试 机舱半自动化船舶

6.1.1 轮机长每天至少早晚两次到机舱巡回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值班人员下

达有关指令。

6.1.2 轮机长每天对机舱发电机、电动机、配电板、仪表、声光信号和报警系

统以及其它处所的电气设备检查、测试至少早晚两次,并记录。

6.1.3 值班轮机员每班应对机舱报警系统,各种自动监视系统和声光信号至少

测试、检查一次。

6.1.4 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包括舵机、伙食冰机和生活区空调

设备在内的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工况。

6.1.5 值班轮机员至少每隔半小时在机舱巡回检查一次,每隔两小时按轮机日

志要求检测、记录主要机械设备的运行参数一次。

6.1.6 值班机工每隔半小时在机舱巡回检查一次,最好能与轮机员交叉进行,

每隔两小时按副机日志要求检测、记录运行中的副机和有关辅助机械的运行参数一次。

6.1.7 值班机工应及时发现和排除不正常现象,并及时报告值班轮机员。 6.1.8 值班轮机员应及时发现和排除不正常现象,如不能解决,应及时报告轮

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6.2.

航行期间的维修

航行期间的预防性检修或损坏修理,值班轮机员应负责与维修人员合作,对相关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航行安全。合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6.2.1 切断或旁通需维修的设备、系统;

6.2.2 在维修期间,将运行的相关设备调整到最佳的运行工况,并密切监视各

种参数变化;

6.2.3 值班轮机员应在轮机日志或其它适当记录簿上记录所修理的设备和参

与的人员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6.2.4 对已修理的机器或设备进行试验并在必要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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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如必要,在征得轮机长、驾驶台的同意后操纵主机。 7. 7.1.

轮机日志与车钟记录簿的记载与保管 轮机日志

轮机日志是轮机部工作的主要法定记录文件。轮机日志在航行中(包括移泊)由值班轮机员负责填写。

7.1.1 记载轮机日志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各栏内容要记载准确、完全、字

体端正,词句清楚明确,不得任意删改涂抹。若有记错或漏写,应将错误处划一横线,但必须使被删的原写处仍清晰可辨。改正字写在错字上方,补充字也应写在漏写处的上方,并在改正处或补充字后签名并标以括号。

7.1.2 各项数精度要求、记事栏和工作记载内容应按照轮机日志记载要求进行

记载。

7.1.3 主、副机的使用时间,分别由大管轮(若不配大管轮时,则该职责由轮

机长承担)、二管轮/三管轮每天进行统计和记载;其他在轮机日志内有要求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在每单航次结束后由各主管轮机员统计和填写。

7.1.4 航行中,轮机长每日认真查阅本日的记载情况,对于记载栏内一昼夜的

燃料耗存量、航行时间、航速、主机平均转速和副机运转时间等情况的记载,进行核对并签署。

7.1.5 航行中,二管轮/三管轮负责将每日驾驶台的正午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填

入轮机日志。

7.2.

车钟记录簿

车钟记录簿是船舶法定记录文件。船舶备车、机动航行、靠离码头、移泊等都应认真填写。轮机长应做好保管工作。

7.2.1 记载要用钢笔或水笔。用车时间、用车符号要记录准确、完整,不得任

意删改涂沫,如有记错,应将错误外划一横线,并在改正处签名。

7.2.2 每记载完一页要有签名。每次记录完将剩余空格划去,签名处签名。 7.2.3 开航前的试车、抵港前的正、倒、停车试验、紧急情况下应急用车、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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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因故停车都必须仔细认真记录,并在轮机日志上记录上相关内容。

7.2.4 核对好船钟,保证驾、机车钟记录准确一致。

7.2.5 记录簿要保持清洁、完整不缺页。整本使用完后要妥善在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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