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
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桂发改社会[2015]1625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24 【实施日期】2015.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社会〔2015〕1625号)
自治区民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审批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民函〔2015〕796号)收悉。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我区对特殊人群的救助压力,提高社会救助安置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意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目建设。 1 / 2
二、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拉浪林场。
三、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宜州市德胜镇弄相村九路屯(广西拉浪林场职工医院原址)。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1栋,主要为生活无着落的男子救助安置业务用房,设置床位100个,建筑面积2607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0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500万元,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资金安排300万元。 六、项目业主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建筑节能的批复意见。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 脑科病区楼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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