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六章 下载本文

案例1:一载有石灰和儿童玩具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不甚搁浅,情况非常紧急,为脱险,船长下令抛货(石灰)300公吨,并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货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进附近的港口修理并暂卸大部分货物,共花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的支出,包括船员的工资。船修复后装上原货继续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儿童玩具和石灰被水浸湿,造成损失。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各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 分析:搁浅是船货遇到的共同危险,为脱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意的、合理的行为,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属于共同海损,包括:抛货损失;反复开倒车造成轮机受损和船底划破的损失;为修船将货卸到岸上等有关卸载费用;增加的船员工资。另外,启航后A舱起火,为保证船货共同安全,船长命令灌水,灭火时被水浸湿的石灰和儿童玩具的损失也属于共同海损。

案例2:一艘开往新加坡装满棉布的货轮,在航行途中甲舱突然起火,乙舱并未着火,但船长并未调查便认为都已着火,命令对两舱进行灌水施救,结果甲舱棉被大部分被烧毁,剩下一部分,乙舱全部棉布发生严重水渍。

问:甲舱、乙舱所造成的损失各为何种海损?

分析:按照海损性质,并参照保险业务的习惯,甲舱棉布大部分被烧毁,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是由“火灾”这一自然灾害直接造成的损失。甲舱另外一部分因救火灌水遭受水渍,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乙舱棉布未着火,该棉布严重水渍,并非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并未着火),船长命灌水施救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属于判断错误造成的。因此该项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此项损失只能由船方负责。

案例3: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运载,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发生碰撞事故,玻璃制品因此而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却在航行途中遭遇暴风雨而使玻璃制品相互碰撞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人提出索赔,问保险人该如何处理? 分析:对第一种情况,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原因是船舶在航行途中与其他船舶相撞,这一碰撞属于意外事故,由其导致的部分损失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应该赔偿货主;而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造成玻璃制品部分损失的原因是由于暴风雨袭击船舶使之颠簸的结果,而暴风雨属于自然灾害,由其造成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所以保险人不应该赔偿。当然,如果船舶在遭遇暴风雨前后发生了碰撞、搁浅、沉没、触礁或焚毁等意外事故,由此造成的玻璃制品的部分损失,货主还是能够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的。

案例4: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坯布中的30包遭受水渍。请问:对此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分析:食用水管漏水属于一般附加险中的淡水雨淋险,本案例中因货主投保的是水渍险,而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对淡水浸渍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因此,货主应该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此案例是由例及理。

案例5:我方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坯布中的30包遭受水渍。请问:对此损失应该如何处理?

分析:食用水管漏水属于一般附加险中的淡水雨淋险,是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本案例中因货主投保的是一切险,一切险对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海损是负责的。因此,货主应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案例6:南京汉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CIF价格向日本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请问在该交易中哪方负责投保?投保的基本险别是什么?

案例7:我方向海湾集团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舱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分析:本案例中,尽管我方给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但并非一切损失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根据除外责任的规定: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品质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据此,本案花生糖之所以变质是因为运输延迟造成的,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我方可凭提单找船公司交涉。

案例8:2002年5月,某公司以CFR上海从国外进口一批汽车零件,并根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我方通知承运人货改卸黄埔港。在货由黄埔港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我进口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说明理由。

如果海轮正常于6月1日抵达上海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中而未运往收货人的仓库。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至哪一天终止?

分析:保险公司拒赔有道理。根据限制条款第2条: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需要转交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保险责任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交时终止。本案例中,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是上海港,后来又临时通知改卸黄埔港,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在货物改卸黄埔港时已经终止,因此,在此之后转运途中遭遇山洪而导致的货物损失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到8月2日即告终止。根据仓至仓限制条款: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海轮时起算满60天,不论货物是否进入收货人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案例中,全部卸完货是在6月3日,向后推算60天正好是8月2日。

案例9:A: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大豆1000公斤,计10000包。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后,当地码头工人开始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对抗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请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

B: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冻冷带骨兔10公吨,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当地码头工人开始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后,该批冷冻食品已经变质。请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索赔?

分析:A案例中大豆损失属于因罢工直接造成的损失,根据罢工险条款的规定,在罢工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应该索赔。

B案例中冷冻带骨兔的损失属于因罢工间接造成的损失,根据罢工险的规定:“由于罢工引起的劳动力不足或不能运用,致使堆放码头的货物遭受雨淋日晒而受损,冷冻机因无燃料而中断致使货物变质等均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计算

? 保险金额 = 发票金额?110%(加一成投保) 或 CIF ?110%

即:保险金额= CIF价×(1+投保加成率)

?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案例10: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试计算A公司的投保金额是多少?应向保险公司支付多少保险费? 解:保险金额=CIF?(1 ? 投保加成)

=1000 ?100?(1 ? 10%) =110000(英镑)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10000?(0·3?0·2) =550(英镑)

答:A公司的投保金额是110000英镑,应 向保险公司付550英镑的保险费。

案例11:一批货物由上海出口至某国港口CIF总金额为3000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值加一成投保,试计算需要缴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解:保险费=30000*(1+10%)*(0.6%+0.03%) =207.90(美元)

单选题

1、ICC条款中的ICC(A)、ICC(B)、ICC(C)三种险别,承保范围最大的是( ) A、ICC(A) B、ICC(B) C、ICC(C)

2、我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达成一笔出口交易,按照INCOTERMS2000的规定,我方应投保( )

A、一切险加战争险 B、一切险 C、保险人承担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不应包括战争险 3、某货物出口CIF价为20万美元,加一成投保一切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意外事故损失了一半,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赔偿是( ) A、10万元 B、20万元 C、11万元 4、共同海损属于( )

A、全部损失 B、部分损失 C、单独损失

5、我国某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用途,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A、单独损失 B、共同损失 C、实际全损 D、推定全损 答案:

1、A 2、C 3、C 4、B 5、C

保险案例

1.航运船舶遇险受损案

【案情】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

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 2)600箱货被水浇湿;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 4)拖轮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问题:

从损失的性质看,上 述损失各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分析提示】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损失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 牲和支 出的特殊费用。

2、FOB条件下装运途中遇险受损索赔被拒案 【问题】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为什么?

【分析提示】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⑴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 ⑵ 索赔人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者; ⑶索赔人具有可保利益。

本例 保险公司拒赔卖方是因为损失发生时他虽有可保利益,但他不是保险单的合

法持有者,因此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拒绝买方是由于损失发生时他对货 物不具有可保利益,虽然他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保险公司仍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