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基于合同向某物业公司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当然,某租赁公司也可以行使涤除权帮助某物业公司清偿债务,使抵押权消灭,而后向物业公司追偿。
因此本案中,承认第三人某典当行的抵押权有效成立,也不会严重侵害原告买受人的利益。不过,买受人租赁公司取得的是有抵押权负担的房屋,它可以基于买卖合同向出卖人物业公司主张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以赔偿其损失;同时可选择行使涤除权代替物业公司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取得干净、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而后向抵押人某物业公司追偿。而对于抵押权人某典当行而言,它也可以通过抵押权的追及效力实现优先受偿权。
三、笔者还就法院判决《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无效持有不同观点。就上学期所学的民法总则将,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胁迫、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一样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该合同的撤销权应在当事人某典当行处决定行不行使撤销权,而不该由法院主张该权利。
以上仅为参考相关法条以及各方专业人士观点所拟出的个人观点,若有错误之处请老师指出,Thank you~~~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