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配网技术导则 下载本文

表5.5.10.1 35~110kV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表

保护类别 主保护 被保护设备 带制动的差动、110kV主变压器 重瓦斯 高压复合电压过流,零序电流,间隙电流,过压,低压复合电压过流,过负荷,轻瓦斯,温度 35kV主变压器 带制动的差动、重瓦斯 纵差(光纤), 距离Ⅰ(t/0) 速断t/0 高压复合电压过流,低压复合电压过流,过负荷,轻瓦斯,温度 相间-距离Ⅱ(t)Ⅲ(t) 接地-零序Ⅰ(t/0)Ⅱ(t)Ⅲ(t) 过流t,单相接地t —— 备自投,三相一次重合闸 低周减载,三相一次重合闸 低周减载,三相一次重合闸 —— 后备保护 自动装置 备注 110kV线路 35kV线路 10(20)kV线路 速断t/0 引出线:速断、过流t,单相接地t 内部故障:熔断器-过压,低压 电容自动投切 单、双星-不平衡电压 10(20)kV电容器 过流t、单相接地t,母线失压, 10(20)kV接地变压器 速断t/0 过流t, 单相接地t,瓦斯 保护出口三时段:分段,本体,主变低压 10(20)kV站用变压器 10(20)kV分段 速断t/0 过流t,单相接地t,瓦斯 380V分段开关应设备自投装置,空气开关应设操作单元 速断t/0 过流t 备自投,10kV PT并列装置 5.5.10.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对通道的要求

a) 为满足纵联保护通道可靠性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光缆传输通道,纤芯数量应满足

保护通道的需要。

b) 每回线路保护需4芯纤芯,线路两端的变电站,应为每回线路保护提供两个复用

通道接口。

5.5.11 计算机监控系统

35~110kV变电站应按无人值班站设计,变电站监控系统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以间隔为单位,按对象设计。 5.5.11.1 系统结构

a) 系统分为站控层和间隔层,单网配置,通信介质采用双绞线或光纤。 b) 站控层采用总线型结构,包括当地监控,远动终端,打印机等。

c) 间隔层采用总线型网络,按间隔配置:

10kV设备,测控、保护合为一个装置,布置在10kV开关柜。

110kV主变和110kV线路,测控、保护装置单独设置,按单元组屏,布置在主控室。

35kV线路,测控、保护合为一个装置,组屏布置在主控室内或就地布置在开关柜内。

公用屏,配置公用设备,实施测控、远动、GPS对时与支系统接口及通信规约转换等功能。

5.5.11.2 系统基本功能

a) 数据采集、处理和传送。

b) 事件记录、定值设置、控制操作、电压/无功控制、防误闭锁和同步、对时。 c) 监视、报警、制表打印、人机联系、运行管理、画面显示。 d) 系统维护、故障诊断。 6 中压配电网 6.1 主要技术原则 6.1.1 中压配电网的构成

中压配电网由中压配电线路、线路分段分支设备、开闭所、配电站(包括柱上变压器)等构成。中压配电线路包括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架空与电缆混合线路三种类型。 6.1.2 对市政规划建设的要求

城市配电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应纳入市政统一规划建设。市政建设应规划必要的电力通道,主要道路应留有架空线路走廊或电缆通道,并留有足够数量的电缆过路管道。

6.1.3 分区配电网划分

中压配电网应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分区配电网,分区配电网应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不宜交错重叠,并应根据城市发展适时调整和优化。 6.1.4 中压线路的供电半径

中压配电线路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10kV供电半径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A类供电区: 1.5km

B类供电区: 2.5km C类供电区: 4.0km

6.1.5 线路载流量控制

中压配电线路的正常负荷电流宜控制在导体安全载流量的2/3以下,超过时应采取分路措施。

6.1.6 配电设备防雷

应选用氧化锌避雷器,避雷器装设地点及其接地电阻应符合表6.1.6的要求:

表6.1.6 避雷器装设地点及接地电阻

名 称 架空线路 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时,在线路变换处一端装设 配电站及 架空引出线 配电站母线,每回架空出引线上装设 线路分段、联络开关两侧、柱上变高压侧装设 ≤30 ≤10 避雷器装设地点 与架空线相连的电缆长度≥50m时,在电缆两端装设 接地电阻(Ω) ≤30 6.1.7 专用供电线路

为提高变电站10kV馈线的利用率,应限制设置用户专用供电线路,申请专用供电线路的用户装见容量不宜小于6000kVA。 6.2 中压配电网接线 6.2.1 架空配电网接线

a) A、B类供电区宜采用“三分段三联络”的接线方式,分段点的设置可根据网络

接线及负荷变化相应变动。

b) C类供电区宜采用开环运行的环网接线方式。初期负荷较小时,可采用单电源树

干式接线方式,并应随着负荷增长逐步向环网接线方式过渡。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接线方式见附图C。 6.2.2 电缆配电网接线

6.2.2.1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应遵循以下组网原则:

a) 10kV主干电缆网络宜按单环网或双环网组网。

b) 组成环网的电源应分别来自不同的变电站或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段母线。 c) 对于环网接线,每一环网的节点数量不宜过多,由环网节点引出的放射支线不宜

超过2级。

d) 为简化网络结构,不宜采用从电缆单环网的节点上再派生出小环网的结构形式。 6.2.2.2 中压电缆配电网可采用以下接线方式:

a) 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接线方式:当单回路馈线负荷电流小于或等于其安全载

流量的50%时,则两馈线宜组成互为备用的“2-1”单环网接线。

b) 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方式:当单回馈线负荷电流大于其安全载流量的 50%

时,三回馈线可组成互为备用的“3-1”单环网接线,每回馈线电缆的负荷电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负荷电流不应超过电缆安全载流量的66.7%。

c) 有专用备用线的“N供一备”接线方式:在高负荷密集地区,馈线电缆也可组成“N

供一备”的接线,包括“二供一备”、“三供一备”及“四供一备”,这种接线方式主供电缆线路的最高负荷电流可达到该电缆安全载流量的100% ,备用电缆线路正常运行方式下不带负荷。

d) 在A类供电区,当供电可靠性要求很高时,可由四回电缆馈线组成双环网的接线

方式。

中压电缆配电线路接线方式见附图C。 6.3 中压架空配电线路

6.3.1 中压架空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本导则第5.3.1的规定。 6.3.2 架空配电线路的分段点和分支点宜装设故障指示器。

6.3.3 架空线路宜采用双回或多回同杆架设,中压和低压线路可同杆架设。 6.3.4 下列地区不具备条件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架空绝缘线路:

a) 线路走廊狭窄,裸导线架空线路与建筑物净距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 b) 高层建筑群地区。 c) 人口密集,繁华街道区。 d) 风景旅游区及林带区。 e) 重污秽区。

6.3.5 中压架空导线宜选择以下型式:

LGJ系列钢芯铝绞线、 JKLYJ系列铝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或JKYJ系列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线。

6.3.6 中压架空导线截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线路导线截面按线路计算负荷、允许电压损失和机械强度选择,并留有适当的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