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 图文 下载本文

论证报告

新城区路网基本按总体规划路网框架形成,但城市土地在开发过程中与总体规划有出入,特别是公园绿地、体育用地的位置与总体规划差别较大。

针对地块,总体规划中确定,地块西片区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用地和水域,地块东片区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公园绿地和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中确定的用地性质布局较为分散,对于中小城市来说,集聚力不够,不能满足综合行政中心区域的使用和景观需求,且现已与建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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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沾化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在2013年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中,已对现状土地使用性质与总体规划不符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在现状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总体规划调整的建议方案,特别是综合行政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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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方案中,地块西片区调整为公园绿地,地块东片区调整为文体混合用地。

(二)地块详细规划情况

根据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整个地块功能区分为两部分,一为公园绿地区,二为市民活动中心区。人民公园和市民活动中心的体育馆、文化馆、体育场已建设完成。

2015年12月,针对市民活动中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对其功能缺失进行补充,并对地块功能分区、交通组织和景观设计进行梳理。规划去除北侧支路,增加了室外体育场地和游泳馆。

市民活动中心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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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园鸟瞰

原市民活动中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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