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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护,养生期应符合规规定。
7.6.2 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6.2的规定。
表7.6.2 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基层 项次 检查项目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代表值 1 Δ 压实度(%) 极值 其他 高速公路 其他 公路 ≥93 按附录II检查,每200m测2点 底基层 检查方法和频率 公路 一级公路 ≥95 ≥95 --- --- --- --- ≥91 ≥91 ≥89 2 平整度(mm) ≤12 ≤12 ≤15 3m直尺:每200m测2处×5尺 3 纵断高程(mm) ﹢5,﹣15 ﹢5, ﹣15 ﹢5, ﹣20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4 宽度(mm) 代表值 满足设计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5 Δ 厚度 (mm) --- --- --- -10 -10 -12 按附录II检查,每200m测2点 合格值 -20 -25 -30 6 7 Δ 横坡(%) ±0.5 ±0.3 ±0.5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按附录G检查 强度(MPa) 满足设计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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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应无松散、无坑洼、无碾压轮迹。
7.7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
7.7.1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应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石灰应充分消解,矿渣应分解稳定,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2 路拌深度应达到层底。
3 石灰类材料应处于最佳含水率状态下碾压,水泥类材料碾压终了的时间不应超过水泥的终凝时间。
4 碾压检查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护,养护期应符合规规定。
7.7.2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7.2的规定。
表7.7.2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项次 检查项目 基层 高速公路 其他 底基层 高速公路 其他 检查方法和频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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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公路 代表值 极值 ≥98 ≥94 ≤8 公路 一级公路 ≥97 ≥93 ≤12 ﹢5,﹣15 ≥96 ≥92 ≤12 ﹢5, ﹣15 公路 ≥95 ≥91 ≤15 ﹢5, ﹣20 1 Δ 压实度(%) 按附录II检查,每200m测2点 3m直尺:每200m测2处×5尺 2 平整度(mm) 3 纵断高程(mm) ﹢5,﹣10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4 宽度(mm) 厚度 代表值 满足设计要求 -8 -10 ±0.3 -10 -20 ±0.5 满足设计要求 -10 -25 ±0.3 -12 -30 ±0.5 尺量:每200m测4个断面 按附录II检查,每200m测2点 水准仪:每200m测2个断面 按附录G检查 5 Δ (mm) 合格值 横坡(%) 强度(MPa) 6 7 Δ 满足设计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
7.7.3 稳定粒料基层和底基层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应无松散、无坑洼、无碾压轮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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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表面连续离析不得超过10m,累计离析不得超过50m。
7.8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
7.8.1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配料应准确。
2 塑性指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7.8.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应符合表7.8.2的规定。
表7.8.2 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实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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