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信业务代收费协议书 下载本文

物业电信业务代收费协议书

甲方:汕头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汕头市z商贸有限公司

为提高甲方管理小区配套服务水平,方便住户缴交电信业务使用费用,乙方将为甲方管理小区的住户提供上门收取电信业务费用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操作流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制订本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两项代收费服务

1、中国电信网络服务,包括市内固定电话装机、宽带网接入、固定电话各项收费业务;

2、中国移动网络服务,包括数字移动电话各项收费业务。 二、电信业务代收费服务操作流程

1、甲方于每月六日前向乙方提供各住宅小区住户的电信业务收费资料,包括住户姓名、固定电话号码、移动电话号码。

2、乙方根据甲方收集的住户电信业务收费资料,于每月六日提供各住户准确的电信业务使用金额。

3、甲方物业管理人员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各住户收取电信业务使用费,并由甲方向住户开具收费收据。

4、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收费收据,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分批向甲方提交正式电信业务收费发票,甲方核对签收后向乙方支付与发票总金额相符的款项,并由甲方将发票交付住户。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提供正确的小区住户电信业务资料(住户姓名及其固定电话号码、移动电话号码)交付乙方。如果提供的资料有误,造成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妥善保管己收取的住户电信使用费。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

3)准确核对住户己支付的款项与各住户应收发票金额是否相符,经签收后交付住户。

2、乙方的责任:

1)准确提交甲方住户当月应付的电信业务使用费清单,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收取的金额与住户当月应付款项不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住户对应收电信使用费有异议,乙方有责任与住户交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住户投诉责任。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住户资料必须严格保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争议与仲裁

双方在履约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有效期一年,自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