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下载本文

f.安全措施栏:应拉和已拉开关闸刀,以工作地点与和各带电部分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为原则,应先填写应拉和已拉的开关编号,然后再填写应拉和已拉的闸刀编号,其顺序按:固定端到扩建端,母线到出线,高压到低压,这样就不易漏项,便于审查。

g.小车开关应填明拉出仓外。

h.应装接地线和应合接地闸刀,以带电设备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和停电设备有可能产生感应电压都要装设接地线为原则来确定应接地的地点,接地线的地点必须写明。如:某变压器本体高压侧、某闸刀与某开关间、某闸刀主变侧,某开关(闸刀)下桩头等接地闸刀则写编号,已装接地线应注明接地线编号。

i.隔板的填写:应填在接地线栏内。 j.在已挂“在此工作牌”栏应写明地点。

k.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是指所检修设备已停电,但工作地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内带有高压电的部分,包括上方的架空线和电缆引入线,穿墙瓷瓶引入线的带电部分,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工作人员活动范围内无带电部分,则在本栏写上无带电部分。无需写上工作地点活动范围以外的带电部分。,

l.第二种工作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栏除填写一些提示性的要求。如工作前验电、认清设备、勿跑错位置等外,还应填明防短路接地,防P·T两次短路和C·T两次开路,防止振动造成保护误动,检修继电器和运行继电器的分界措施,闸刀上加隔板等具体措施。

m.其它各栏按规定和格式填写,特别是接地线已拆除一定要写出本工作票所装设的所有接地线和接地闸刀编号。

4.1.1.14工作许可、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程序执行中国国电《“两票三制”管理办法》。

4.1.2 水机工作票制度

按照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补充规定)和中国国电《“两票三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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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结合开都河公司梯级水电站生产运营部门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拆除、安装工作,必须填用水机机械工作票。

a.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系统联系的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b.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4.1.2.2 下列工作项目应该执行工作票制度: 1.水轮机本体的检查和检修。 2.永磁机的检修。

3.水导油槽、推力油槽、事故油槽的检查、检修。 4.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检修。

5.气、水、油、制冷、风机及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空冷器的检修。

7.压油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检修和检修。 8.技术供水系统及过滤器系统的检修。 9.真空破坏阀的检修工作。

10.压油泵、顶盖排水泵、渗漏排水泵,检修排水泵、漏油泵的检修。 11.消防水系统的检修。 12.高低压机检修。

13.生产现场的土建和安装工作。

14.虽未列入上述项目的按规定应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仍应填用工作票 4.1.2.3 水机工作票的规范化填写

4.1.2.3.1工作票必须有连续编号,不得重号或缺号。

4.1.2.3.2参加检修工作的人员名单,只需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和参加工作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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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3.3附页栏填写,如有附页,则用大写数字填入(如壹、贰),如无附页则写无,不得空栏。

4.1.2.3.4工作内容应写明机组号、设备名称及编号和检修工作项目。公用设备不填写机组号,但必须填写相应的有关设备名称及编号。必要时要注明工作地点。公用系统不得与单一系统和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

4.1.2.3.5“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填写内容包括:

a. 应停电设备的名称及编号,包括需停电的电动截门。热工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电源也应可靠切断。

b. 需关闭的进出口阀门和有关阀门(包括一、二次门)、风门、档板的名称和编号。 c. 泄压放尽余水、余汽、余压。包括打开疏水门、空气门、排汽门等。 d. 应解除的自动、保护装置及回路。

e. 防止设备自转动和阀门关闭不严隔绝不掉的措施。 f. 其它防火、防爆等措施。

g. 防止人员烫伤、中毒、窒息、气体燃烧、高空落物、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措施。

h. 对于瓦斯及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在关严有关截门、挂上禁止操作牌后立即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i.气、水、风、油系统,公用排污、疏水、加热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门、档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部门、公司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j. 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k. 如有需要停电的项目,工作票签发人只要写明停电设备的名称和编号,由运行值长填写“停电联系单”送运行人员,运行人员按有关停电操作方法执行。如该项检修工作由值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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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停电联系单”应先送值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执行。设备试运转“送电联系单”也按该程序办理。

4.1.2.3.6 关于“停电联系单”和“送电联系单”的填写问题

a. 申请人(班长)对停(送)电设备应拉开(合上)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一般不清楚,难以保证填写正确。因此,对停(送)电联系单上申请人(班长),只要填写停(送)电设备的全名称、编号就行了。至于具体拉开(合上)什么开关、刀闸和保险等由运行人员按电气操作规定进行。

b. 停、送电联系单的最后“已通知机械负责人”一栏,应写明被通知的运行值长姓名。 c. 操作电源、合闸电源、事故开关的切断决不能代替设备停电。 4.1.2.3.7 “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a. 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阀门不严等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b.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c.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d.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e. 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顶格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f.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顶格填写。工作许可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打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工作票编号。安全措施终止符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终止符号长度不得大于两格并位于横格中央。

g.凡是需要由值长批准的检修项目,工作票中第9项“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第12项“工作票延期”的有效时间应由值长填写。

h.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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