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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

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港股通业务的管理、促进港股通业务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港股通业务应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应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港股通业务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港交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的港交所上市的股票。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港股通业务发展战略。总裁室是港股通经纪业务开展的决策机构,明确港股通经纪业务开展的总体计划,决定公司港股通业务开展日常管理部门及相关权限;审批港股通业务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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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业务管理制度、流程,对业务开展进行督导。

第五条 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专项负责港股通业务的统一集中管理,包括建立业务开展统一的客户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等相关机制及操作流程;制定港股通业务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分支机构业务培训、投资者教育以及港股通业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监控及报告工作。

第六条 运营中心负责港股通运营支持和结算管理。具体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公司的业务方案及相关细则开展沪港通业务的参数管理、权限设置、账户管理、结算参与人管理、清算交收、资金划付以及结算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 信息技术部负责港股通业务相关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主要包括:业务技术系统需求分析,完成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升级;技术系统部署,配合业务部门进行系统推广;技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提供日常使用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 理财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客户通知、回访,客户投诉接待处理及产品生产与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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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自有资金账户使用管理、资金划拨、自有资金交收。主要工作内容是向中国结算划拨交收资金、自有资金交收管理、结算风险控制。

第十条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港股通业务方案、制度流程、内部管理、重大决策等进行合规与风险审查,审核港股通业务协议文本、风险揭示书等法律文件,建立并完善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控指标,撰写业务风险报告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等。

第十一条 稽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港股通业务的开展、风险监控等情况进行全面稽查,检查各部门的执行及履职情况,出具稽核报告。

第十二条 分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对辖区内营业部业务开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三条 营业部负责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受理投资者申请,收集并审核投资者资质材料,并进行适当性评估;协助公司受理交易确认、异常情况提醒通知客户;具体负责市场推广、客户服务及回访,处理客户纠纷与投诉;协助公司对于违约客户进行资产追索;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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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纪业务总部具体职责如下: (1)

业务推进管理

拟定营业部及客户的培训材料,建立港股通业务的培训机制;建立港股通客户适当性管理机制,并负责制定公司客户开展业务的相关标准,包括客户资质指标、交易佣金等;动态分析业务开展情况,在不同时期拟定相应的推广计划;持续跟踪客户交易情况,建立港股通业务服务机制等;

(2)

合规与风险管理

拟定业务合规与风险管理办法;负责各类风险事件的处理、客户投诉;对营业部开展业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拟定业务应急处理办法及处理流程;负责协助部门对港股通业务的合规与风险管理职责,对业务进行合规和风控审核,对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报告风险事项,撰写业务风险报告。

第十五条 运营中心具体职责为: (1)

资金交收管理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港股通相关业务细则开立、使用、管理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风险资金账户;负责华泰证券和中国结算之间交收资金的划拨以及客户资金存取的管理工作。分析港股通业务交易结算特点,针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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