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业务管理办法 - 图文 下载本文

华泰证字〔2014〕931号

关于印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公司、各营业部:

为规范港股通业务,防范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详见附件1-6)。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针对港股通业务的投诉处理,请遵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投诉处理制度(2014年修订)》(华泰证字〔2014〕567号)执行。关于港股通业务的回访管理,请遵照《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访工作制度(2014年修订)》(华泰证理字〔2014〕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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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客户开通港股通权限的默认交易佣金率设定,公司按照客户沪市A股证券网上交易佣金标准收取港股通交易佣金(不包括公司代扣税费)。公司柜台系统内将客户沪市A股证券网上交易净佣金率同步为客户港股通交易的净佣金率,客户按照联交所市场收费标准交纳的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过户费和税费等作为公司代扣项目,不含在内。具体税费详见附件7。

客户后期申请港股通佣金率调整需由营业部通过CRM系统-服务订购-费率-华泰港股通费用类型(净佣金率)进行单独设置。客户后期申请调整CRM服务套餐及港股通佣金率(含A股和传统封闭式基金)时,营业部需注意港股通佣金率是单独的品种,需要分别作调整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 管理办法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登记结算管理 办法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合规与风险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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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7.港股通业务交易税费清单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公司发送:公司领导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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