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灌溉监理实施细
前因后果,行文应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事实撰写文稿。
⑵题要简单、切题、明了。
⑶正文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实事求是,观点鲜明,书写工整,标点正确。 ⑷每个公文要求做到一文一事的原则。
⑸引用其它公文作依据时,应注明发文机关、文号、标题和发文日期。
⑹公文用词用字要准确,规范;使用单位简称时,必须先用全称并加注明;人名、地名、资料数据引用要准确;文中数据除发文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和其它必须用阿拉伯数码外,一般应用汉字数码。
⑺写文稿,修改,签署一律用钢笔(兰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 ⑻如有附件,需在文稿上写明附件全称和序号。
⑼审核、会签、签发公文、要认真负责,签署自己的姓名和日期。
6.监理档案管理办法
6.1监理档案管理应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管理的规定。
6.2监理档案管理工作在总监领导下由总监办负责。归档工作应作为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6.3 归档范围。
工程档案是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因此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声像都属归档之列。具体归档范围为:
⑴上级单位,有关领导,业主对监理工作的有关指示、规定、批复文件。 ⑵设计单位、承包商提供的设计图纸、修改通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要求、施工计划、措施等资料以及监理部内部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和建议。 ⑶监理部发出的文件、报告和信函。 ⑷监理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
⑸监理月报、年报,工作总结,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报告。
⑹监理方提出的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方面的建议和专题报告。 ⑺监理方发出开工令、暂停、复工令、违规等通知书、通报、会议纪要和备忘录。 ⑻监理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 ⑼其它重要材料如监理大事记,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等。 6.4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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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监理工作归档,应遵循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监理档案应以日常归档为基础,列出目录,分别归入。
⑵根据“年度---机构”立卷原则,目前工程监理只局限于施工监理,因此监理档案可分为技术管理、施工监理、合同管理等卷宗。
⑶归档的材料力求内容完整、系统、准确,信息管理部经理应对归档材料作扼要的鉴定。对同一内容的来函复函请示及批复,正本与底稿;正文与附件;转发件和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
⑷凡归档材料应根据档案制度要求,一律采用兰黑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⑸所有归档案卷必须统一采用档案封皮,卷内附有目录,卷内材料要编页,不得将缺页、破损材料归档。
⑹当年不能完工的归档材料、文件,可放在结束年立卷归档;计划、总结、概预算,一般在当年度归档。 6.5 归档时间。
⑴凡处理完毕的文件和材料应立即归档。
⑵第二年初应把上年度归档的材料向监理部资料室正式立卷归档。
⑶监理工程阶段验收后可把验收部分的档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的全部档案应在半年内全部移交监理部资料室。 6.6 档案的使用。
⑴要调阅已归档的材料,必须在信息管理部办理调阅手续。 ⑵档案材料要严加保管,注意防潮、防偷和防火。
7.其它
7.1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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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度控制监理工作规程
1. 总 则
1.1 根据监理合同以及经经批准的监理规划,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有相关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监理范围内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监理。
1.3承包人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资源投入,做到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抢工期和赶工局面。
1.4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支持监理人落实工程进度监理的实施。
2。承包人的责任
2.1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在监理人发布进场通知后的10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包括如下成果资料:
1. 项目概述;
2. 施工管理组织与机构; 3. 施工总布置图;
4. 施工总进度表,包括横道进度表和网络进度图; 5.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措施;
6.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安排计划; 7.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与保证措施; 8. 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 9.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2 各单项(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有关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期限和内容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单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当单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作具体要求时,该施工措施计划应于该项工程开工前28天送达监理人,并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单项工程概述;
2. 施工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 3. 施工布置;
4. 施工程序、方法和措施;
5. 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安排计划; 6. 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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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2.3 承包人必须在每个月的30日前,递交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包括:
1. 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计划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形象和工程量; 2. 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计划耗用量; 3.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 4. 各种施工设备的投入计划; 5. 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
6. 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额; 7.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4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进行修改时,承包人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提交修改的进度计划报监理人批准。
2.5 承包人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递交上月施工月报,报告中应附有说明、形象进度示意图和图片,使监理人能有效的审议和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 施工月报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承建项目范围内的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情况简介;
2. 承建项目范围内完成的各分项、分部工程的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3. 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量;
4. 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的总计、逐月累计和所占计划百分比;
5.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6. 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7.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8. 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9. 与发包人、监理人之间来往函件情况; 10.水文、气象等资料;
11.记述意外事故,如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停工及复工等情况; 12.其它有关事项。
2.6 上述第1?5条文件按施工合同规定的份数,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监理人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7?14天内完成审阅,并将审批意见发送给承包人。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不能执行”四种。
2.7 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意见将被作为承包人申请开工(仓)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一。
2.8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人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程价款结算或其它支付签证拖延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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