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关道路监理规划(二期) 下载本文

5、按专业监理师安排,对重要部位施工和关键工序实行重点监理。 6、按规定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和验收。 7、按规定对进场整理和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8、听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一节 质量控制监理

(一)审批工程分项开工报告 1.开工报告的文件组成 (1)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附件 ①分项工程的概况; ②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③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 ④施工进度计划;

⑤质量控制指标及试验检测项目、频率方法;

⑥施工组织、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配备,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进场情况;⑦测量放线成果。

(二)工序自检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检查认可。 (三)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工序交接单》,对不合格的工充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每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四)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 (1)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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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旁站即“盯现场”,就是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施工期间,全过程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这种方法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监理工程师按《公路工程监理旁站工序/部位一览表》所示内容进行旁站。

2.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组。监理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施工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4.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方案以及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查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由违反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己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7.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监理旁站记录存档备案。

8.旁站应由相关记录,并按附录认真填写,附监理旁站记录表。 (2)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部分,它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判断,有许多必须通过取样才能得出结论,因此抽检试验是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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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要求:监理抽检应按承包人的自检频率的20%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当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检测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增加抽样频率。 (3)检测与测量

检测与测量是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各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进行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施工放样现场复核、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测量,以及工程验收,包括分项工程完工验收、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中各项检测工作。 (4)工地巡视

工地巡视是监理工程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貌,利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对工程的整体(包括工程的较次要部位、较次要工序等)进行巡查、检视。这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理的基本方法之一。

1.定期巡视(检查):应会同承包负责人共同进行,一般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月巡视一次;现场监理组长每周巡视一次。

2.不定期巡视(检查):可以不会同承包人,由监理工程师自行决定,一般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一次,现场监理组长每天一次。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记录在案,并以指令或通报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限期整改。

(5)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需要经常对承包人所报送的各类报告和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内业)或进行现场核实(外业)。如: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时,对承包人提供的开工条件,如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的机械配备,材料质量和配合比试验结果及施工放样等应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6)签发指令性文件

指令文件包括两方面:

1.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签发给承包人的,内容为提醒承包人注意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包括工作指示、工作指令、工程暂时停工指令、复工指令等。

2.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质量,向承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补充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工地会议纪要等,这些文件都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是进行工程质量监理不可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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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7)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生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己出现时,应立即向总监办报告,由总监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回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得到总监办认可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退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驻地办审核后上报总监办批准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处理方案。 3、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1)、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由总监办报告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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