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所在地重点建好一所公办幼儿园。
麻城市域教育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编号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规模(万) 高中 初中 麻城市城区 50 4 8 Ⅰ 市域中心城市 中馆驿组团 12 2 阎家河组团 3 1 宋埠镇 (并岐亭镇) 7 1(二中) 2 Ⅱ 重点镇 白果镇 6 1(三中) 2 (6-15万人) 木子店镇 1.5 1 福田河镇 1.5 1 顺河镇 1.5 1 Ⅲ 特色镇 龟山镇 1.5 1 (3-6万人) 乘马岗镇 1.5 1 盐田河镇 0.8 1 张家畈镇 0.8 1 Ⅳ 一般镇 黄土岗镇 0.8 1(五中) 1 (2-3万人) 三河口镇 0.8 1 夫子河镇 0.8 1 铁门岗乡 0.8 1 合计 90.5 7 26 第28条 市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规划在麻城市城区布置13所市级医院(其中,市级综合医院4所、市级专科医院9所)、5所社区级医院,在中馆驿组团布置1所医院、2所卫生院,在阎家河组团布置1所卫生院;在重点镇布置1-2所卫生院,保留现有医院;在特色镇和一般镇布置1所卫生院;在中心村可按照0.2万人1座卫生室的标准配置卫生室。
麻城市域医疗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编号 城镇等级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规模(万) 医院 卫生院 麻城市城区 50 13(市级) 5(社区级) Ⅰ 市域中心城市 中馆驿组团 12 1 2 阎家河组团 3 1 大宋埠镇 (并岐亭镇) 7 1(市二医院) 1 Ⅱ 重点镇 白果镇 6 1 1 (6-15万人) 木子店镇 1.5 1 福田河镇 1.5 1 顺河镇 1.5 1 III 特色镇 龟山镇 1.5 1 (3-6万人) 乘马岗镇 1.5 1
盐田河镇 0.8 1 张家畈镇 0.8 1 Ⅳ 一般镇 黄土岗镇 0.8 1 (2-3万人) 三河口镇 0.8 1 夫子河镇 0.8 1 铁门岗乡 0.8 1 合计 90.5 16 20 第29条 市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按照国家城乡文体设施标准,在城区、乡镇、行政村分别配置相应的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深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培育文化体育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中心城区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实现乡镇级、村级农民健身工程100%全覆盖。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实施农民健身工程;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第30条 其他社会设施
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包括市级服务中心、各乡镇服务中心,养老院建设、社会救助站设施、救灾救济物质储备库等。
第七章 市域资源环境保护及空间管制规划
第31条 市域历史文化、风景资源保护规划
(1)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规划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的三级保护体系。
①“点”,单体的保护即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文保单位保护。麻城市域现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1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13处,黄冈市级7处)。
② “线”,即代表区段的保护——一条重点线的保护。主要指市域顺河—乘马岗—烈士陵园红色旅游精品线上文化资源的保护。
③ “面”,即重点区域的保护——五个重点面的保护。包括乘马老区红色旅游保护区、杏花村民俗文化保护区、柏举之战古战场遗址保护区、禹王城遗址保护区、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区等五个重点保护区域。
(2) 重点保护范围划定
将市域历史文化资源划分为五个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 ① 乘马老区红色旅游保护区
严格保护区域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保护范围,将乘马老区整体打造成为中国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
② 杏花村民俗文化保护区
加强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的休闲观光度假区。
③ 柏举之战古战场遗址保护区
通过建造柏举之战古战场遗址公园明确保护区的范围,遗址范围内禁止大兴土木。 ④ 禹王城遗址保护区
保存部分残高1-8米,宽5-20米,断面可见夯层约20厘米的主体为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向外延伸50米为一般保护区。
⑤ 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区
对城区历史风貌特色进行保护、整理与塑造,形成红色文化特色为主体结合周边景点的历史文化旅游区。
第32条 市域自然风景资源保护规划
(1) 自然风景资源保护范围
麻城市自然风景资源保护范围界定为七个自然风景保护区:龟峰山风景保护区、九龙山地质公园保护区、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中华巨龙湖风景保护区、三河口水库—狮子峰林场风景保护区、碧绿河水源保护区。
(2) 自然风景资源保护措施
① 对于自然风景资源的保护要划定保护区、保护带和保护点进行保护,确定保护标准和控制范围。
② 市域内新建的大中型工程设施应按规划避开保护区,对保护区范围内现有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应逐步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33条 市域生态建设目标
① 以环境效益和生活质量提高为目标,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并重,在确保城乡生态安全、符合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严格保护市域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敏感区。至规划期末,把麻城建设成为绿色高效生态园林城市。
② 城镇布局应尊重区域内生态资源、建立科学系统的城乡生态体系,充分利用麻城水多绿地多的资源优势,切实保护城镇组团的河、湖、田、林等生态资源,争取至规划期末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③ 充分利用高效生态经济区政策,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建设生态型城镇体系
和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区域生态结构,划分生态功能区和廊道,全面提升与优化区域环境,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第34条 市域生态建设措施
总体思路:“城乡并治,城乡共建”。在保护麻城市域生态大格局下应建立生态协调机制,统筹城乡生态格局建设,协调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加大自然山体、自然水体的保护,推进封山育林,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采割松油。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重点保护好龟峰山、东南沟、惠兰山、狮子峰、凤到山、小漆园、纯阳山、接天山等山体植被,举水、巴水和明山、三河口、浮桥河水库等水体环境。深入开展“绿色大别山·麻城在行动”全民植树造林活动,以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及沿河、沿山为重点,消灭麻城的荒山荒坡,让麻城的山绿起来、水清起来。 第35条 市域环境保护目标
(1) 大气环境
2030年,市区及各乡镇的空气环境质量仍保持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且优良天数维持在300天以上。
(2) 水环境
近期市域污水处理率达到80%。
预计2030年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 (3) 固体废物
近期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预计203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4) 声环境
实现城镇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第36条 市域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市域城乡统筹规划提出的空间发展框架“一心一区一环”,对各区域分别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1) “一心”: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治理污染,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废渣排放。 (2) “一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并重
城镇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污染等,通过环境设施建设、能源结构调整等手段,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 “一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污染等,通过环境设施建设、能源结构调整等手段,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37条 市域旅游规划
(1) 规划结构
形成“一心三区”的总体结构。 ① 一心:城区旅游服务核心
该核心为麻城的城市中心区域,为经济、政治、文化、商贸、交流、合作的中心。 ③ 三区:东部绿色生态旅游区、西北部红色经典旅游区、西南部民俗文化旅游区。 (2) 旅游服务设施
旅游服务接待设施根据其在风景区内的地位、设施、规模、服务内容与半径等一般划分为三个等级: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等级 位置 一级服务中心 中心城区 二级服务中心 城东区、龟峰山风景区 乘马岗、杏花村 举水河、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 古孝感移民文化园(沈家庄) 中华巨龙湖、九龙山国家地质公园、南湖文化公园 三级服务中心 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 城北水体休闲公园 人间四月天主题公园 金桥南主题游乐园 金桥北综合公园 (3) 旅游线路组织
依据景点景区分布以及交通条件,规划拟设4条旅游路线。其中包括3条陆上旅游线路和1条水上旅游线路:
① 陆上旅游线路:东线、西北线、西南线
② 水上旅游线路:以举水河和浮桥河和为轴线,以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城北水上公园以及两岸生态观光农业为支撑,以“休闲水岸”与“绿色通廊”为滨水空间设计概念,利用地势形成多层开放式平台,打造高品质滨水空间游览线路。 第38条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1) 总体目标及原则
坚持“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备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建设和完善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各类防灾基础工程体系,加强防灾指挥系统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城市安全。
(2) 防洪规划 ① 防洪标准
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的有关规定,结合规划期末(2030年)核心地区城镇人口为50万人,麻城市核心地区的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规划举水河的防洪标准干流河道按照2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50年一遇的洪水校核;支流河道按1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20年一遇的洪水校核。
② 防洪措施
采取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村庄防洪措施。 (3) 抗震规划 ① 抗震标准
麻城市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抗震建设按地震基本烈度7度设防,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② 规划措施
严格执行抗震防灾的有关技术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要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部门审核。
合理布置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等开敞空间,保证镇区人口每人有2平方米以上的震时避难空地。
对以往未按设计标准所建的民用住宅及公共建筑要进行加固,新建筑均按地震烈度7度来进行施工设计。
震时政府机关及地下工程设施作为救灾指挥中心;各城镇中心医院作为医疗救护中心;南湖公园、烈士陵园及其他各处公园、居住区绿地,各类广场、停车场、空地作为避难场地。同时,主要避难场地要求配置灾时供电、供水及通讯设施。
(4) 消防规划
规划确定在市域范围内共需布局12座消防站。
市域消防站布局规划及其责任分区表
普通消防站 一级 二级 消防责任分区 中心城区 1 4 中心城区 中馆驿 1 中馆驿镇 阎家河 1 阎家河镇 乘马岗镇 1 顺河镇、乘马岗镇、黄土岗镇、福田河镇 木子店镇 1 张家畈镇、三河口镇、木子店镇 龟山乡 1 龟山乡(兼森林防火消防站)、盐田河镇 宋埠镇 1 宋埠镇、铁门岗镇、歧亭镇 白果镇 1 白果镇、夫子河镇 (5) 人防规划
麻城市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设防城市。加强防护所必需的储备、医药、油料和其它工程建设。根据战时留城人口按50%计算,核定人民防空工程面积,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进行建设。保证通信和警报畅通。加强人民防空教育。
(6) 生命线工程规划
建立安全可靠高效的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建立城市生命线运行监控系统,提高科技含量,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设施和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第39条 市域空间管制目标
市域空间管制是在市域资源环境、城镇建设规划分析基础上,合理划分市域发展的建设控制性分区,并提出相应空间管制措施,其目的是保护空间资源、保持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第40条 市域空间管制建设限制性分区
市域空间管制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大类。 (1) 适宜建设区
包括管制区划中的老城区、黄金桥开发区、各城镇发展区,以及沿公路城镇点轴发展区。(2) 限制建设区 包括:城镇远景发展控制用地和旅游休闲等发展用地 ① 城镇远景发展用地
考虑到城镇远景用地扩展的需要,且麻城市正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城镇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预留空间增长的可能性,有助于更科学的指导城镇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城镇发展备用地进行空间管制,为未来发展储备土地资源。
② 旅游休闲、生态旅游区
旅游休闲、生态旅游区主要包括龟山风景区、五脑山森林公园、九龙山国家地质公园、浮桥和水库风景区、明山水库风景区、历史文化名村——杏花村以及红色旅游风景区,该地区应慎重选择建设功能,限制其建设发展。
(3) 禁止建设区 包括三个部分: ①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划定的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区域。应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进行城镇
与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实施中进行空间上的落实。
② 水源地
以取水口为中心周围半径500米范围内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2000米范围内为二级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均为禁建区。
麻城市水源地主要包括举水、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碧绿河水库、桃林河水库,供生产与部分生活用水使用,应按照一、二级保护区进行分级控制,但由于水源为水库蓄水,上游存在季节性断流,因此允许在浮桥河取水口下游1000米外且河流两侧200米外进行部分旅游设施建设,但取水口周边500米范围内及水库上游禁止建设。
③ 河湖岸线与湿地
主要包括举水河的七大支流河流沿岸地区,各灌渠,各湖泊、水体等,划定河流沿线两侧200米内区域为禁止建设区,经过城镇的地区标准可适度缩小,区内禁止城镇和工业建设,可以结合水体特点进行景观营造、环境整治,根据需要建设防洪、水利、交通等设施。 第41条 市域空间管制措施
(1) 适宜建设区
① 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批准的城乡规划,城镇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② 要本着“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高效利用区内的土地,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应严格控制;
③ 城镇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非耕地、空闲地,保持合理的建筑密度,要采取适当提高城镇周围农用土地地价、降低城区内部地价和加大城镇设施有偿使用力度等方法,鼓励和促进旧城改造;
④ 保护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永久性绿地,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必须坚持“三同时”,严禁城镇工业废弃物、城镇生活垃圾不经治理随意排放、堆放,防治环境污染;
⑤ 区内的农用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该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提前废弃、撂荒,对于占而不用的农用土地必须依法收回;区内的各种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应纳入相应的城镇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管理;
⑥ 鼓励在区内农业用地大力发展以供应新鲜、反季节蔬菜、果品等为主的现代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
(2) 限制建设区 ① 鼓励发展农田林网化工程,鼓励发展经济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促进城镇和种植业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