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2012.8.1定稿)附件 - 图文 下载本文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项目名称:黔灵(雅关)农民新村安置房二号地1号楼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电梯;采购数量:2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月内提交完毕。 交货地点: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质保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 项目 概况 付款方式:(1)货到由乙方安装调试,并经政府部门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验收手续,甲方据实支付实际验收合格货款总金额的95%; (2)实际验收货款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货到验收完毕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货物质量使用后说明书,并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3)验收合格后、结算时须提供实际验收货款全额合规货物销售发票。 1.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3.1 名称: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8号乡镇企业城千千代公寓19楼1号 电话:18685017977 4.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的完税单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包括投标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外贸手续费、关税、安装、13.1 调试、产品检验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维护费、税费、安装调试所需的材料、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全部费用。 投标货币:人民币。 谈判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4

12.2 谈判申请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供谈判使用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共置办两份,单独密封,单独递交。 资格证明文件: (1)2011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14.2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整。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直接汇入采购人开户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关支行 16.1 账 号:11660120030002222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 28 日17时00分前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后,可用银行电汇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投标,但必须确认采购人已收到该项投标保证金。(参加第一、二次投标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可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17.1 18.4 21.1 24.1 投标有效期:谈判之日起60天 投标疑问书请于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递交到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都司路128号乡镇企业城千千代公寓19楼1号 谈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 日下午14时00分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至: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谈判时间:2012年11月 日下午14时00分 谈判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中心 谈判时验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是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评 标 24.2 28.2.1 评分标准: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授 予 合 同 采购人保留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成30 交候选人的电梯质量、电梯速度和电梯质量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次对下一个候选人的电梯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5

查。 34.1 增加 条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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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阳市中华北路87号立阳大厦3楼) 1、 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本谈判文件中所指“天”数,除有明确说明外,均指“日历天”数。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采购单位的资金通过“投标资料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其用于本项目合同的合理支付。 2 采购人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采购人或业主。

3 采购代理机构

3.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相应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须具有同类货物供货经验及能力; (7)近三年未受到电梯行业的不良行为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5.1 必须是全新、合格、有合法来源证明的货物。

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5.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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