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的成因及对策
黎平县地处东经108。31’—109。31’,北纬25。41’—26。全县管辖面积为4441平方公里,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口总数最多及面积最为宽广的地区。辖15个乡(其中2个民族乡),10个镇,403个村民委员会,19个居民委员会。拥有人口总数五十余万多人。其中少数民族39.62万人,非农业人口13.56万人,人口较多的民族有侗族、苗族。主要矿藏有硅、黄金、煤等。森林覆盖率78%。
近年来。厦蓉高速公路、贵广快速铁路、黎平机场至洛香高速公路基本建成、以及三黎高速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同时县内通乡道路的改造加快,县城至天生桥二级旅游公路、中潮至洪州的红色旅游公路、东风林场至锦屏敦寨(果园)出县油路、坝寨至大稼通乡油路,肇兴景区过境公路,平途经尚重至德化通乡油路均已建成。城区\两横四纵\骨架路网,北门新区主干道、五开大道、黎阳大道等重点工程交付使用,交通的不断改善,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平台,从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了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各项征地费用的补偿落实到农民手中,因此全县农村占地建房呈现出一个新的高峰期。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村每年翻建、新建约1500幢,占地面积约180亩,且大多数未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 。因此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亦呈高发态势。我县农村公路两旁,老百姓修建房屋的趋势越演越烈,使得公路呈街道化发展趋势。有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任意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无土管部门批准的宅基地手续,有的跟别人置换土地,有的买卖宅基地。任意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堆放垃圾、填埋公路边沟使得公路排水不畅。房屋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车辆行车震动,也会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周期,特别是在陡坡、弯道内修建房屋的老百姓,给其自身也会带来不安全因素。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既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又破坏城乡规划建设
和土地管理秩序,影响我县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损害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阻碍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
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
一是干部群众土地资源法律意识淡薄。对“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对土地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和依法用地的合法性知之甚少,有法不依,甚至在利益的驱动下,违法批地用地;农民对农村土地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政策意识不强,也是导致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是监管不力,动态巡查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未能将所有的违法违规的占地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导致目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或多或少还处于忙于应付,被动作战的局面,基本上都是事后被动查处,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和查处到位的力度。
三是违法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具有突出性、短期性、效仿性、复制性,如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农房抢搭抢建,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就会冒出一节、长出一片。众所周知,土地违法一旦发生,查处难度就大。对一个农民来讲,一幢房屋可能就是其一辈子的财产,拆除就意味着可能重新返贫;对小企业来讲,不符合规划,就要依法查处、没收,可能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打了水漂。这些都将导致土地执法难、难以查处到位。
四是乡镇(街办)等基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法现象,乡镇一方面要发展,另一方面又有招商引资任务,然而没有足够发展空间和用地指标,导致胆子大的个别乡镇就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
五是法人违法比较突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政府和法人两者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因计划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建设的需求,因而出现了“以租代征”或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现象。
六是农村防火线拆迁、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各乡镇为完成任务,对于拆建用地和改建、新建的房屋均没有办理任何用地与建设审批手续。其改建、新
建处于无审批手续。。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杀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1、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由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向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执法监察工作从单纯查案中解脱出来,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工作是整个执法监察的重中之重,也是事前预防、事中查防、事后促防最直接、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巡查的重点要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郊结合部、公路沿线等区域,同时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由过去单纯以堵为主,向堵疏结合转变,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进依法管好地用好地的长效机制。
2、以防为主、查防相结合、以查促防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完整的预防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因此,必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对症下药,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或控制土地违法诱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
第一、事前预防,以“人”为本。事前预防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可能或者将要发生之前,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改变当事人的最初的想法,从而达到预防的目地,以“人”为本,就是围绕可能或者将要实施土地违法行为的人进行预防。所以,事前预防是预防有机整体的核心,事前预防应从认识根源着手,在人的思想认识上进行,为此,宣传、教育则是事前思想预防的重要手段。
第二、事中查防,以“事”为本。事中查防,以“事”为本,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刚开始,通过巡查、执法检查等手段早发现违法,针对刚开始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土地违法行为只有早发现,才能早制止,而且还要制止的了,使得土地违法最终实现不了,达到预防的目的。
第三、事后促防,以“育”为本。违法行为不可能百分百的预防,只能通过预防,来降低案发率。事后促防,以“育”为本,就是通过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土地不法分子,以此来教育后人,实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的
目的。
3、注重体制创新,全面建立多元执法体系。
建立内外配合、上下联动的执法监察体系。让部门协作实现有序化、规范化、刚性化,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建立与纪委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特别是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土地违法案件,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支持,坚持各级联合办案,对下级处理不了的案件,由上级直接查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到查处、执行、追究、移送四到位,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力。对违法用地的单位(个人)供电部门不予供电,从根源上切实杜绝违法用地的现象发生和蔓延。
要疏堵结合,畅通农民建房的渠道。建立农民建房管理的长效机制,开通农民建房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且要严格按照政策兑现。
三、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治理
在农村推进查违拆违整治工作,应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个大局,把查违拆违与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民居条件结合起来。以“拆违”保障和推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全力以赴维护和加强城乡规划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摸清家底,全面调查清理。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拟对农房进行普查工作,同时为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农户现有住房进行丈量并拍照、摄像,每户都建立详细的房屋档案资料。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登记造册,分类统计、汇总。
2、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档案管理制度。对查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建筑户建立包括停建通知、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摄像等详细的卷宗和影像、数据档案。
3、因地制宜,明确拆违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蹲点值守,对一旦发现有
违法建设苗头的区域即予以重点看守,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一调查、二取证、三劝导、四制止。同时强化“日巡查和重点巡查”制度。根据地理位置及实际情况,在查违拆违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明确查违拆违工作重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
4、广泛宣传,层层进行动员,深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查处农村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告知广大市民,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查违拆违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5、在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的同时,稳步推进自拆、助拆工作。对违建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予以免责,不再追究。对隐瞒不报,或者拒绝拆除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6、适时调整政策,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要。要加快农民集中安置区建设步伐。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集中建立居民点,做到既堵又疏,合理引导居民建房,压缩非法建设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办法,规范私房建设的行为,做到堵疏结合。才是治理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