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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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控制和提升供应商来料质量,提高供应商改善物料品质意识,规范对供应商来料不合格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顺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的处理(新产品试制物料不适用)。 3. 职责
质检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跟进行,对供应商的处理提出书面意见。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不合格品的处理跟进,并协助质检部与供应商共同对不良品进行处理,“供应
商异常反馈单”供应商回复的跟进。
生产部车间负责向质检部提供处理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工时损失资料。 财务部根据质检部、采购部的书面报告,执行对供应商的扣款。
仓库负责向质检部通知退货逾期情况,并对供应商未及时处理的物料申请报废。
4. 作业程序
对于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质检部IQC将在进行料检验报告中注明,并作为退货依据之一,并
且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处罚通知书》交采购部会签后,由财务部从供货款中扣罚500元RMB/批次。
对外协、外购件不合格物料,首先由IQC出具《供应商异常反馈单》,由IQC科长决定此批不合
格物料的处理方式。
若判定“退货”,采购部应通知道供应商应在3~6个工作日(视供应商远近情况而定)内拉走,并
及时作补货或换货处理。对逾期不拉走的退货品,由仓库书面报告质检部,由质检部出具《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书》通知财务部直接从货款中扣罚200元RMB/天/批的管理费用。对逾期超过半个月未拉走的,由仓库对此批物料直接报废处理,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2. 若经质检部IQC科长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或加工”时,由生产部估计最迟用料时间,采
购部通知供应商派人来挑选或加工。供应商挑选或加工后,由质检部复检,并出签字确认合格后才可入库,此检验批次不作考核记录。
4.2.3. 若判定为供应商来人挑选/加工,而供应商未能及时处理后改判为工厂上线挑选或加工时,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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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费用按100元/时/人的费用计算。由挑选部门上报挑选工时,质检部出书面报告,经采购和供应商会签后,报财务部从货款中扣除。
4.2.4. 若判定为“让步接收”时,则由质检部根据供应商反馈的改善情况决定处罚力度。若连续四
次来料品质无改善的,质检部将出《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与采购部会签,并通知财务部按最后一批来料价值的10%~20%扣罚。
对到货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发出《供应商异常反馈单》,要求在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给予回复改善措
施。对逾期不予及时回复的,质检部将按300元/张,通知道财务部从货款中扣罚。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相关处罚规定
4.4.1. 同一种物料同种不良原因,退货2次以上的,从第三次开始次数×1000元/次; 4.4.2.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挑选使用从第三次开始500元/次; 4.4.3. 同一种物料同种原因让步接收从第三次开始200元/次;
4.4.3. 若同一种物料同一供应商一季度被质检部判不合格(包括退货、让步接收、上线挑选/加工、
供应商挑选/加工)五次以上的,并无任何改进的,质检部原则上将开出《取消供应商资格申请单》,建议取消此供应商这种物料的供应次格。
所有外协、外购件在工厂各个工序由于员工自检挑出来的不良品,经质检部确定需退供应商的,
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部正式通知后3日内派人来核对处理。对于不配合的供应商,质检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500元/次处罚,质检部出书面报告,经供应商确认后,报财务部从货款中扣除。
来料检验或生产装配时发现以次充好及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来牟利的一经查处,按总货款的
5%-10%不等处罚
供应商故意拖延交货或以停止供货来要挟货款的将按情节严重以推迟或减少付款等方法处罚,同
时,针对故意拖延供货和恶意停止供货者按停产一天赔偿二万的数额进行处罚;
供应商不及时交货造成我司停产的,我司将向供应商收取一万元一天的误工费 5. 相关表单
5.1. 《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 5.2. 《供应商异常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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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处罚通知单
供应商 进行料日期 不良原因描述 来料名称/数量 检验结论 规格 不良率 处罚事项 □ 来料产品包装上无标示 ( )次×500元/次= □ 退货超出6个工作日未拉走 管理费用( )天×200元/天= □ 退货超过半个月未拉走 星光公司作废品处理 □ 公司全检工时 计:( )人×100元/时/人×( )工时= □ 检验结论为“让步接收”(供应商4次来料品质无改善) 价值( )×10%= □ 在指定日内供应商未回复《供应商异常反馈单》 300元/张×( )张= □ 一个月二次以上“退货“(实际次数: 次-2次)×1000元/次 □ 一个月二次以上“挑选/加工”(实数次数: 次-2次)×500元/次 □ 一个月二次以上“让步接收”(实际次数: 次-2次)×200/次 □ 由于来料零件/物料不良导致与之配合装配的零件/物料的报废、按实际价值赔偿。 □ 以次充好及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 价值( )×( )%= □ 因重复性异常或供应商故意拖供未及时交货造成我司停产( )天×10000元/天= □ 其它: 扣款金额(小写):¥ 元RMB(请财务部按此金额扣款) 扣款金额(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供应商意见: 负责人签字确认/日期: 质检部签字: 页
采购部签字: 编制日期:2010-10-14 12:41:00 第4页 共4
财务部签字:
总经理批准: 编制日期:2010-10-14 12:41:00 第5页 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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