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酒泉市汉唐文化新区建设第二指挥部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酒泉市丝路公园绿化工程(第一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陆佰捌拾万零伍仟叁佰壹拾柒元玖角伍分 RMB¥:6805317.95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193543.21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14 年3 月 1 日或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上述工程的施工,81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其所有附属文件,将构成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14 年 1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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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酒泉市丝路公园绿化工程(第一标段)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条款内容 企业经理 工期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分包 误期违约金 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 质量标准 预付款额度 预付款保函金额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质量保证金额度 合同条款号 1.5 1.14 41.3 38 35.2 35.2 15 24 41.3 33 33 约定内容 姓名:赵进儒 81日历天 680531.8元 不分包 68000元/天 68万元 合格 无 无 合同价款20% 136万元 备注 5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14年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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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环东路10号 成立时间: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经营期限: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至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姓名: 赵进儒 性别: 男 年龄:50岁 职务: 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622102196401065714 系 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声明。
投标人: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2014年 10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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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保证金
酒泉市汉唐文化新区建设第二指挥部:
鉴于酒泉市大地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标
人?)参加你方酒泉市丝路公园绿化工程(第一标段)的施工投标,
不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 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我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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