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 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高淳区所属的4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
(详见附件2:《南京市高淳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2013年8月31日。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五)部分面向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现任在职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江苏省省聘大学生村官,2007年南京市市聘大学生村官,三年聘期已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和高淳人事人才网(www.gcrsrc.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存在大学生村官为使招聘岗位达开考比例而进行的虚假报名,经组织部门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不达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19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其中需进行专业技能知识加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知识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于2013年6月中旬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高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复审考生的大学生村官身份, 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须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经街道乡镇和区组织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的网上报名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由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在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1、高淳区委办:025—57338001 2、高淳区委宣传部:025—57303830 3、高淳区信访局:025—57339445 4、高淳区发改局:025—57338259 5、高淳区物价局:025—57338339 6、高淳区科技局:025—57312196 7、高淳区民政局:025—57319584 8、高淳区工信局:025—68613167 9、高淳区人社局:025—57312068 10、高淳区审计局:025—57311622 11、高淳区交通运输局:025—57331909 12、高淳区住房和房产中心:025—57336553 13、高淳区规划局:025—56861950 14、高淳区建工局:025—57328728 15、高淳区环保局:025—57338733 16、高淳区国土局:025—57307900 17、高淳区农业局:025—68512828 18、高淳区农业资源开发局:025—57338501 19、高淳区商务局:025—57312683 20、高淳区粮食局:025—57336901 21、高淳区文广局:025—6859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