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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

1999年5月5日

第五届(2001年)竞赛组委会有关文件 关于组织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电组字[2001]01号)

各赛区组织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的通知》(教高司[1999]41号)精神,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在认真总结前四次电子设计竞赛经验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竞赛的组织、命题、评审与宣传工作由全国及赛区组织委员会和专家组负责。

1.全国竞赛组委会由国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及部分参赛省市教委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全国竞赛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全国竞赛专家组由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评审工作。

2.每个参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各赛区竞赛组委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高教厅)、高校代表及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本赛区的组织领导、协调与宣传工作。各赛区专家组由本赛区的电子类专家组成,负责赛区竞赛的评审工作,同时负责组织、遴选本赛区内的征题并向全国专家组推荐所征题目。

3.暂时没有条件单独组成赛区的省、市、自治区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参与其他赛区的竞赛活动,或直接与全国竞赛组委会联系。

三、竞赛内容

1.以电子电路(含模拟低频、高频和数字电路)应用设计为主要内容,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可编程器件、EDA软件工具和PC机(主要用于开发)的应用。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与调试”两部分。竞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2.题目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考核学生的实验综合技能(制作、调试)。

3.题目在难易程度方面,既要考虑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四、竞赛形式

1.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定于今年9月12日(星期三)8点至9月15日(星期六)20点举行,竞赛以赛区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竞赛、评审和评奖工作。

2.凡设有信息与电子学科专业或已开展电子设计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均可组织学生参加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3.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 4.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竞赛专家组根据命题原则,将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用。 5.竞赛所需场地及仪器设备、元器件或材料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提供。 五、评奖

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分为“赛区奖”和“全国奖”两种形式。 1.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各奖项获奖比例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建议各赛区设置“成功参赛奖”或类似意义的奖项,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均可发给“成功参赛证书”或类似奖项证书。

2.赛区评审结束后,各赛区组委会将本赛区竞赛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全国组委会(报送的具体内容及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全国组委会评奖的优秀参赛队数应严格控制在本赛区参赛队总数的12%之内。全国组委会根据全国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全国一、二等奖,获奖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参赛队总数的10%。

3.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设立“赛区优秀组织奖”, 对竞赛组织中表

现出色的赛区组委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设立“优秀征题奖”,对竞赛征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是高等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或专科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各赛区组委会按时收回学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应及时封存,然后按赛区组委会的具体规定交赛区专家组评审。

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迴避。 4.竞赛期间,各赛区组委会要组织巡视检查,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 5.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和上交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七、关于竞赛征题

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采用广泛征题、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请各赛区广泛发动本赛区高校教师、有关企业,组织好今年竞赛的征题工作,按照组委会要求(另行通知)将征题汇总报组委会秘书处。《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与征题要求》将另行发出。 八、经费来源

1.SONY公司继续赞助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的竞赛组织活动。 2.参赛队向各赛区组委会交纳报名费。2001年竞赛每个参赛队的报名费原则上不超过200元,报名费具体数额由各赛区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所有报名费供赛区组委会的组织工作使用。 3.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可适当资助。

4.各赛区组委会可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提倡社会各界以协办的身份共同组织各赛区竞赛活动。

请各赛区组委会及有关高等学校在当地教委(教育厅或高教厅)的领导下,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好今年本赛区的电子设计竞赛,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各校积极参与,并正确理解竞赛的目的,尽量不要因组织竞赛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为了提高竞赛组织工作效率,广泛宣传竞赛的宗旨和实践成效,全国竞赛组委会已开通了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网站(www.nuedc.com.cn)。今后,全国竞赛组委会将在该网站上及时发布竞赛的重要信息。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

会秘书处仍然设在北京理工大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副秘书长: 赵显利(电话:010-6891424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秘书:

韩 力(电话:010-68912607) 韩 笑(电话:010-68914247)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E-mail:secretary@nuedc.com.cn 组委会秘书处通信地址:

北京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邮编100081, 韩笑

附件:一、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的通知(教高司[1999]41号)

二、200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进度安排 主题词:大学生 电子设计 竞赛 ▲ 通知 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局、厅) 发: 各赛区组织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附件一:

关于成立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的通知

(教高司函[199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各高等学校:

由我司与原电子部共同举办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自1994年开始已连续举办三次。实践表明,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促进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特别是电工电子类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此,我司与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商定,今后继续共同举办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鉴于第一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任期已满。经与信息产业部协商,决定组建第二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见附件)。第二届组委会的任期从1999年开始,任期四年。今后的竞赛工作(包括竞赛通知、公布获奖名单等)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