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下载本文

(二)对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的使用进行培训、指导、督导,对使用质量进行控制,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三)收集孕产妇、儿童保健手册使用与管理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利用。

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一)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要求。 (二)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第三章 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开展服务

一、预约诊疗服务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就诊者和出院复诊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预约就诊比例。

二、门诊服务管理

(一)根据妇女儿童特点,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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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等待时间,改善服务体验,实现健康人群和疾病人群相对分流。有相关措施支持门诊服务的持续改进。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就诊者或其家属,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就诊者有效就诊,开设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三)根据门诊流量调配医疗保健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有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一)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并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挂钩合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工作,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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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落实急会诊制度,先抢救后付费,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建立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由科主任、护士长与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工作小组,定期评价服务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四、住院、转诊、转科、转介流程管理

(一)改善入院、出院、转诊、转科、转介服务流程,发挥保健优势,为就诊者提供多方位医疗保健服务。

(二)为就诊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个性化服务。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入院流程。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有严格的转诊、转科交接管理制度,及时传递病历与相关信息。

(四)对出院者进行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告知出院后医疗、保健、护理及康复措施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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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执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便捷的服务流程,严格收费管理,减少就诊者医药费用预付。

(二)公开医疗保健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者知情同意。

六、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一)有相关制度保证服务对象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合法权益。

(二)应向服务对象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相关内容有记录。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易懂的方式、语言与其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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