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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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段出具的试运行报告需经铁路局审批后,方能交给研制单位。未经铁路局审批的试运行报告无效。

第五十三条 新产品试运行期一般不少于 1 年。遇有产品质量缺陷危及安全时必须立即拆除,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研制单位。

第四章 检测与分析诊断

第一节 检 测

第五十四条 检测是指利用仪器、设备或人工等方式,对接触网进行检查测量,掌握设备质量及运行状态的过程。包含监测、静态与动态检测、检查、零部件检验四部分。检测后必须进行分析诊断,并以此作为编制维修计划的依据。

监 测

第五十五条 监测是对接触网外观、零部件状态、主导电回路、绝缘状况、外部环境和弓网配合等运行状态进行监视测量的过程,分为移动视频监测和定点监测两种方式。

(一)移动视频监测。利用安装在检测车辆、机车或动车组上的监测设备对接触网进行外观检查。主要包括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2C)、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

(二)定点监测。利用安装在接触网关键处所、特殊地点的监测设备,监测列车通过时接触网或受电弓状态,接触网设备绝缘状态、温度、位移变化,以及外部环境是否存在异常。主要包括受电弓滑板监测装置(5C)、接触网及供电设备地面监测装置(6C)。

第五十六条 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2C) 周期:10 天。

主要内容:监测接触网设备有无明显脱、断、偏移及其他异常情况,有无鸟巢、危树等可能危及接触网供电的周边环境因素,有无侵入限界、妨碍机车车辆运行的障碍等。

第五十七条 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 周期:实时或定期。

主要内容:监测接触网与受电弓运行状态、接触网温度等。 第五十八条

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监测装置(4C)

周期: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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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监测接触网设备零部件有无烧伤、缺失、断裂、松动及其他异常情况。 第五十九条

受电弓滑板监测装置(5C)

周期:实时或定期。

主要内容:监测受电弓有无异常状态。

第六十条 接触网及供电设备地面监测装置(6C)

(一)绝缘部件状态监测。Ⅲ、Ⅳ污秽等级区段应建立领示点,优先采用在线实时监测装置。

周期:1.在线监测装置:实时; 2.其他方式监测:6 个月。

主要内容:监测领示点绝缘部件附盐密度或泄漏电流。

(二)主导电回路电气节点监测。优先采用在线实时监测装置。 周期:1.在线监测装置:实时;

2.示温贴片监测:利用全面检查、步行巡视等方式确认;

3.利用紫外成像仪监测电缆终端或中间接头状态(有条件时):12个月; 4.利用红外热像仪测量电气节点接触状态(有条件时):12个月。 主要内容:监测供电线(加强线、捷接线、正馈线)接续点、电连接线夹、隔离开关设备线夹及触头、吸上线接续点、电缆终端或中间接头等有无过热现象。

利用红外热像仪监测电气节点状态,应选择在被测点有持续负荷电流时进行。 利用示温贴片监测电气节点状态时,示温贴片应保持清洁,粘贴位置应能够准确反映线夹温度变化并宜于地面观察。

(三)采用其他地面监测装置的周期和内容由各铁路局自定。

静态与动态检测

第六十一条

静态检测是指利用运行检测车辆在接触网静止状态下进行非接触式

测量,或人工使用仪器、工具测量接触网技术状态。

(一)周期:6 个月。 项目:1.线岔;

2.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 (二)周期:12 个月。

项目:1.接触线几何参数(接触线拉出值、跨中偏移值、接触线高度、接触线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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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绝缘锚段关节、关节式分相; 3.轨面标准线。 (三)周期:36 个月。 项目:1.非绝缘锚段关节; 2.补偿装置。

(四)周期:60 个月。 项目:接地电阻。

(五)不定期检测项目:对动态检测超限处所进行静态复核、确认。 上述未明确的设备和项目,纳入检查内容。 第六十二条

动态检测是指利用弓网综合检测装置(1C)、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

检测装置(3C)等手段,测量接触网技术状态及弓网接触取流状态。

(一)弓网综合检测装置(1C) 周期:3 个月。

项目:1.接触线动态拉出值、高度; 2.硬点、一跨内接触线高差;

3.弓网接触力、燃弧、接触线抬升量; 4.接触网电压。

(二)车载接触网运行状态检测装置(3C) 周期:实时或定期。

项目:1.接触线动态拉出值、高度、接触线的相互位置; 2.燃弧次数、燃弧时间、燃弧率; 3.接触网温度。

检 查

第六十三条 检查分为巡视检查、全面检查、单项设备检查和非常规检查。 巡视检查是对接触网外观、绝缘部件状态、外部环境及电力机车、动车组取流情况进行目视检查,分为步行巡视检查和登乘巡视检查。

全面检查、单项设备检查具有检查、测量和试验等多重职能。针对无法或不易通过静态和动态检测、监测手段掌握设备及零部件运行状态的所有项目,利用天窗在接触网作业车作业平台、车梯或支柱上进行近距离检查,并进行必要的测量和试验等。全面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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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是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单项设备检查是对个别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并兼有维护保养职能。

非常规检查通常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需要进行。

第六十四条 步行巡视检查周期:对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不易到达的专用线、联络线、支线、车站侧线、远离线路的供电线等处所,巡视周期 1 个月;对接触网安全巡检装置能够到达的线路,巡视周期 3 个月。

主要内容:

(一)有无侵入限界、妨碍列车运行的障碍。

(二)各种线索(包括供电线、正馈线、加强线、回流线、保护线、架空地线、吸上线和软横跨线索等)、零部件、各种供电附属设施等有无烧损、松脱、偏移等情况。

(三)补偿装置有无损坏,动作是否灵活。

(四)绝缘部件(包括避雷器、电缆终端)有无破损和闪络。(五)吸上线及各部地线的连接是否良好。

(六)支柱、拉线与基础有无破损、下陷、变形等异常。

(七)限界门、安全挡板或网栅、各种标识是否齐全、完整。(八)自动过分相地面磁感应器有无缺损、破裂或丢失。

(九)有无因塌方、落石、山洪水害、施工作业及其他周边环境等危及接触网供电和行车安全的现象。

第六十五条 登乘巡视检查周期:需要时。

主要内容:接触网状态及外部环境,有无侵入限界、妨碍列车运行的障碍,有无因异物、落石、山洪水害、施工作业及其他周边环境等危及接触网供电和行车安全的现象。绝缘部件有无闪络放电现象以及电力机车、动车组受电弓取流情况。

第六十六条 供电车间主任每半年对管内设备至少巡视检查1 次,供电段段长每年对管内关键设备至少巡视检查1次。

第六十七条 全面检查 周期:36 个月。 主要内容:

(一)无法或不易通过监测、检测或其他检查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态的所有项目,如接触悬挂、定位支撑装置、支柱(含拉线)和基础、附加悬挂、接地装置、标识等螺